第一章 空屋
室中,一旧钨丝灯以黑电线悬于央,昏光闪烁。静谧之气,若墨入清水,渐染而蔓延焉。
室之正中,置一大圆桌,观之斑驳不堪。桌央立一小座钟,其花纹繁复,彼时正滴答而鸣。
圆桌周侧,坐十人,衣着各殊,皆破旧不堪,面庞亦沾尘垢。或伏于桌面,或仰坐椅上,尽皆沉沉酣睡。
十人侧,静立一男子,头戴山羊头面具,身着黑色西服。其目光自破旧面具后穿出,饶有兴味,凝视此十人。
俄而,桌上座钟鸣响,分针、时针并指“十二”处。又闻室外极远处,传来低沉钟声。
同一时刻,围坐于圆桌之十男女,渐次苏醒焉。
彼等渐次清醒后,初则迷惘环顾四周,继而疑惑相视。观之,似皆不复记已缘何至于此地。
“诸公早安。”山羊头先出言矣,“幸会于此,尔等已于吾前沉睡十二时辰矣。”
眼前此人装扮殊为诡谲,于昏灯之下,众皆骇然而惊。其面具仿若以真山羊头所制,诸多毛发已然发黄转黑,纠结粘连一处。山羊面具之眼部凿有两洞,从中露出其狡黠双目。其举手投足间,非惟散发山羊独有之膻腥气,更隐隐有腐臭气息焉。
一臂纹花之男子,愣怔数息,方觉此事多有不合常理处,遂犹豫而问山羊头曰:“汝……乃何人?”
“料诸君皆有此问,吾便为诸位道来。”山羊头欣然挥舞双手,观其态,似早备妥答辞矣。
有一唤作齐夏之青年,坐于距山羊头最远处,彼速察屋内情形,俄顷,神色凝重起来。心忖:怪哉,此室实乃怪异至极也。
此地无门,四面皆墙也。换言之,此屋四周、屋顶与地板尽皆封闭,然独于屋中置一桌焉。既如此,彼等何以至此?莫是先将人送至此间,而后筑墙乎?
齐夏复环顾四周,见此地无论地板、墙面抑或天花板,皆有横竖交错之线条,此类线条将墙体与地面分割为诸多大方格。
另有一事令齐夏介怀者,乃山羊头所言“九位”也。坐于圆桌四周者,无论怎生数之,皆为十人,再加之山羊头自身,此屋内共一十一人矣。“九位”究是何意?
彼伸手探入已之口袋,果如所料,手机早被取走矣。
“勿需为吾等介绍矣。”一清冷女子对山羊头言曰,“劝汝速止所为,吾疑汝拘禁吾等已逾十二时辰,构成「非法拘禁罪」,汝今所言每一句皆会被记录,将成于汝不利之证词也。”其言之际,一边嫌恶地搓弄手臂上之灰尘,似较之被囚,其更恶被污也。
清冷女子之言,诚令众人清醒几分,彼何人也,竟敢孤身绑架十人,无论如何,已然触律法之底线矣。
“且慢……”一着白大褂之中年男子打断众人思绪,其徐徐看向那清冷女子,开口问道:“吾等方醒,汝何以知吾等被囚禁「十二时辰」乎?”其语气平稳而有力,且切中要害焉。
清冷女子不慌不忙,指桌面上座钟而答曰:“此处钟表指向十二时,然吾素有晚睡之习,上回于家中观表之时已然十二时矣,此即表明吾等被囚禁至少十二时辰也。”言毕,复以手指四周墙面,续曰:“诸君亦当察觉,此屋内无门,足见此人欲使吾等入此屋费却一番心力,彼言吾等已沉睡十二时辰,今时钟复指十二时,是谓至少转两圈矣,故吾疑「逾十二时辰」,可有不妥乎?”
白大褂闻此答,冷冷睨女子一眼,目光之中仍含疑窦。毕竟于此等境地,此女子过于冷静矣。常人遇此绑架之举,能冷静道出此番言语乎?
彼时,一着黑色T恤之健壮青年开口问曰:“山羊头,此处有十人,汝何以言有九位耶?”
山羊头默然,未即作答。
“冚家铲,吾弗管此处有几人……”花臂男子骂咧一声,撑桌欲起身,却觉双腿瘫软,无力可用,遂唯续指山羊头曰:“粉肠,劝汝识趣些,汝恐不知惹吾之后果何等严重,吾真可索汝性命也。”
此言既出,在座诸男子神色渐趋严肃,此时诚需一人为首,若能共将山羊头制服,则局势尚可掌控焉。
然众人惊觉已之双腿,仿若为人注射某物一般,全然使不上劲。于是花臂男子唯以言语威吓山羊头,高声叫骂不已。
齐夏未发一言,伸手轻抚下巴,彼凝视桌上座钟,若有所思。事似未若想象之简易也。
彼知山羊头所言乃“九位参与者”,若此处有十人,则唯能证其中一人并非参与者。彼者何人?此屋内坐有六男四女,莫非其中一人乃“绑架者”乎?
山羊头不复言语,徐徐行至齐夏身侧,立一青年身后。众人亦随其目光而视,方觉眼前此青年与在座诸人皆异,其面庞虽亦沾污,然洋溢幸福笑意。
山羊头缓缓举掌,置于青年后脑处。青年之笑容愈显诡异,神色激动,顾盼众人,观其态,似早有所知也。
但闻一声闷响,羊头人竟猛力将青年之首撞向桌面。粉白之物若倾洒之颜料,瞬时于桌面上横铺开来,众人面庞皆溅有血点。此青年之头颅竟于桌面上撞至粉碎矣。
室之外,复响起一阵悠远钟声。
齐夏距死者甚近,觉有一不明物粘于已面,温热且黏腻。彼自忖心理素质已然极强,未料此刻亦瑟瑟而抖。
坐于死者右侧之女子,愣怔三息之后,终面容扭曲,放声长号。
此声长号洞穿众人心理防线。彼竟能手将人类至坚之头骨于桌面上撞碎,彼山羊头尚为“人”乎?其瘦弱之躯何以能爆发此般强大之力?
山羊头徐徐开口言曰:“所以备十人者,盖欲用其中一人令诸君安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