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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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0年的夏天,空气里满是干热的味道。夏日午后特有的静谧象一只肉肉的大手把我不松不紧地扣在十指中。我和胡小铃百无聊奈地窝在用青草铺出来的土坑里,闭上眼,我能感觉到阳光不屈不挠地穿过密密地梧桐叶疏懒地点叩着我柔嫩的眼皮,河水静静地在我们的身边移动着。
“李好,你长大了做什么?”胡小铃突然问我,我想她大约有些无聊。不过在那个没有”帝国时代”,也没有F4的年代里,关于未来的想象总是能让十来岁的半大孩子们最兴奋的话题。未来的世界仿佛一只汁水饱满的蜜桃,对我们这些自许未来的征服者充满了诱惑。
用了大约五秒钟的时间,一个念头象这夏天被压在我们身下的青草一般突然疯狂地滋长出来,继而铺天盖地了我整个的世界:
“我要做个有钱人!”我很肯定地说,就象预言自己在十八岁的生日那天会拥有1.7米的身高一样。
胡小铃好象被吓了一跳,“咯咯”地傻笑了几声便沉默了。但是过没一会儿,她终于还是憋不住:“做有钱人吗?你不觉得这个念头很可耻吗?再说,做了有钱人你会怎样?天天吃艽黄炒肉丝吗?”
“为什么可耻?做了有钱人我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艽黄炒肉丝算什么!到时候我只吃上海话梅和白色的奶油巧克力。还有,你记得《流浪者》里面的丽达吗?做了有钱人以后,我会有一个漂亮的花园,花园里面有一架秋千,我爸在自己的暗房里洗照片,我妈在有单独卫生间和阳台的房间里一边看电视一边织手衣,我会把新华书店里那本精装版的安徒生童话买回家,可以天天坐在自己家的秋千上看书。……”
“那我呢?”胡小铃显然被我的描述打动得忘了羞耻感,迫不急待地跳出来。
“你嘛,如果以后每次大扫除的时候你帮我带面盆的话,我可以考虑让你每天进来我的花园玩半个小时。”
“一个小时,还有话梅和巧克力,我连抹布都帮你带。”胡小铃从她妈那儿遗传来的精明在十一岁的时候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了。
“成交。”我也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不过同时,我暗暗告诫自己,到时候一定要把花园和秋千建在一个胡小铃找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