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当第一缕阳光照进熏窑,沈梨取出了熏好的鹿肉。经过一夜的努力,鹿肉已经完全转变,变成了可以长期储存的熏肉。现在它们被整齐地挂在院子里,继续享受自然的晾晒,以进一步沉淀风味,延长保质期。
早饭叶宵和沈梨向来吃的简单,而且考虑到昨天五个人吃的都很油腻,今早叶宵只煮了一锅红豆沙,配上糖渍白萝卜条和凉拌蕨菜丝,吃起来清爽可口,很受大家的欢迎。
吃完饭庄然兄妹三人就要下山回家了,走之前庄沫沫一脸不舍地看着小屋,对她来说,这里的生活太美好了,有很多美味的食物。不像他们家,每天吃的最多的就是土豆和红薯。
沈梨把庄然的手弩还给了他。庄然接过手弩,跟沈梨约定,等脚踝的伤好了他俩合伙一起猎个大家伙!沈梨笑着同意了。抛开其他的不说,庄然打猎的本事确实是一顶一。
叶宵从屋子里拿出了两颗白菜,两条熏鱼和一些昨天刚熏好的肉,用背篓装好递给庄妤。庄妤用询问的眼神看向庄然,在得到许可后,她接过叶宵送的食物。
两家人摆手告别,叶宵回到小屋,看着家里空了将近三分之一的粮桶,心中难免有些心痛。然而,当她的目光转向院子里挂着的鹿肉,那一串串熏制好的肉在阳光下闪着油光,她又觉得这不算什么。对于沈梨和叶宵来说,现在能找到可以合作的、靠谱的伙伴是比几碗饭更难得的事,尤其是庄然这种技能点在打猎这一项上点满还带着一把“神装”手弩的队友。
但是,叶宵心中一直有一个结,那就是她迫切地想要验证庄然所说的一切的真实性。不是她不肯相信庄家兄妹的话,只是她觉得有些事情还是需要眼见为实证实了才能放心。
叶宵的这种疑心并非无的放矢。她和沈梨不过才进林子半年不到,现在就有了婚育令这种将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当作生育工具的离谱政策,这听起来确实有些夸张。所以,她决定下山去聚集区一趟,亲眼看看外面的世界如今到底是什么样子。
叶宵将自已的想法告诉了沈梨。沈梨听后神色大变:"太冒险了!如果情况真如庄然所说,我们一旦暴露性别,那基本上就是羊入虎口有去无回!"
"我知道这很冒险,但是验证庄家兄妹的可靠性更重要!我不能把后背交给不信任的队友。"叶宵坚定地说。
"不行!我坚决不同意!"沈梨坚持地说,"要试探他可以有其他办法,但是我们不能这样以身犯险!"
叶宵皱着眉头,沉默不语,她在思考着是否有更周全的方案。
沈梨想了想,又妥协了一步说道:"那这样吧,等过段时间他去聚集区换物资的时候我跟他一起去,你留在家。等我们走了以后,你把庄妤和庄沫沫接过来,如果他没有什么坏心思,那我们两边都互相有个照应,如果他有什么歹念,我们也都有个筹码在手里。"
叶宵想了想,觉得这个计划确实更为稳妥,便赞同地点了点头。这也不能怪沈梨和叶宵心思复杂,恐怕只有经历过末世的人才知道留一手的重要性。在这个末世之中,信任是一种奢侈,但也是一种生存的必需。
因为庄家兄妹的意外出现,叶宵发现这两天的时间存粮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消耗了一些。虽然庄然猎了一头雪鹿,但是毕竟是幼崽,只有一只羊一般大小,5个人饱餐了一顿不说,叶宵又让庄然他们拿回去一些,自已只留下了一小部分,所以总的来说,过冬食物的压力依然很大。
于是下午的时候,沈梨带上渔网又去了河边。而叶宵则去另一个方向捡山核桃去了。
山核桃虽然看着很大,但是不比人工改良的纸皮核桃。野生山核桃去了外面的青皮,剥了壳,里面能吃的果仁其实很少。好在那一片核桃树范围挺大的,所以趁着还有时间,叶宵要尽可能地多采一些。
二人像两只松鼠一样分头行动,各种忙碌在这片森林里,在冬天来临之前,争分夺秒地收集食物。
河水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光,沈梨在河边专注地寻找着鱼群的迹象。秋天的鱼不仅个头大,而且肥美,是补充蛋白质和脂肪的宝贵来源。沈梨一下午捞了三网一直到两个水桶都装不下了才恋恋不舍地往家走。
叶宵捡了满满一背篓的山核桃,手里还跨了一个篮子,身上又挂了一个斜挎包,都鼓鼓的。
只是,山核桃不能当饭吃,只能做补充能量来源,鱼却是可以扎扎实实饱腹的,而且还能提供很多蛋白质。
傍晚,沈梨和叶宵又做了一批熏鱼。这次的熏鱼因为鱼本身的肥美和上次积累的经验,成果更加令人满意。油脂在熏制过程中滴落,发出滋滋的响声,甚至在小屋内都能闻到诱人的香味。
叶宵照例将熏好的鱼先挂在西厢房的窗前通风,等完全干透之后再收到储藏室里。
叶宵挂完熏鱼,一扭头看到炕上庄家兄妹盖过的被子被叠的整整齐齐摆在角落,她本想将这几床被子都拆了重新缝制的,但是奈何一直忙忙碌碌没有时间去做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不过叶宵也不急,等冬天到来,她们将有大把的时间去做这些活计来打发时间。
第二天,沈梨去山上寻找她上次布置的捕兽夹子和套索了。叶宵则留在家里,之前吊着晒的圆枣子已经可以吃了,她将上面拴着的绳子解开,一个挨着一个的装进密封罐子里。
厨房上方的吊柜里有很多密封罐子,叶宵每次去村子里几乎都会挑几个大的、密封性好的罐子带回来。而这些淘回来的密封罐也确实有它们的用武之地。树莓干、蓝莓干、圆枣子干、野山枣干、冰糖、白糖、芝麻、蜂蜜……每个罐子里面都装着满满当当的食物。
叶宵收好圆枣子果干,又去院子里晾晒上次沈梨采回来的榛子,经过几天的沤发,现在榛子外面的绿色外皮已经变得腐烂,很容易剥离。叶宵将它们铺展开来,放在阳光充足的地方晾晒。秋日的阳光温暖而明媚,是自然晾晒的最佳帮手。等榛子的外皮完全干透,轻轻一敲,里面的榛子果实就会脱落。野生的榛子仁富含丰富的油脂,而且十分有营养,不管是制作榛子酱或直接食用都很不错。
与此同时,山核桃的外皮也达到了腐烂的阶段。叶宵戴上尼龙手套,这是为了防止山核桃外皮的汁液沾染到皮肤上,不仅难以洗掉,而且会有过敏反应。她拿起一颗颗核桃,用力搓揉,那些腐烂的外皮便轻易地脱落了,露出了里面坚硬的外壳。
叶宵正忙着将山核桃和榛子摊开在晾晒架上,等待着阳光的洗礼。却见从远处走来一个背着背篓的俏丽身影。起初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叶宵以为是沈梨回来了,但随着距离的接近,叶宵细看之下,认出了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庄妤。
庄妤背着那天叶宵给她的背篓,步伐轻快地走过来。她额头微微被汗水打湿,看到叶宵后脸上立马显出微笑。她快走几步,背篓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摇晃,显然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叶宵停下手中的活儿,向庄妤挥手致意:“庄妤,你怎么来了?”
庄妤走近了,她的笑容更加灿烂:“叶宵姐,我哥让我给你们带了一些红薯和土豆过来。”
她说着就将背篓卸下,叶宵凑近了看到里面装着满满一背篓的红薯和土豆,有大有小,有些还带着泥,看起来像是新收获的。
“哎呀,哪里来的土豆呢?还带了这么多,太感谢了,这够吃挺久的,”叶宵感激地说,“快进来坐坐吧,我给你倒杯水。”
庄妤笑嘻嘻地说:“我们自已种的。”她紧跟着叶宵进了屋。两人坐在屋内窗前的木桌旁,叶宵为庄妤倒了一杯热腾腾的茶水,水汽缭绕,带着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
“哇,是茉莉花茶!”庄妤轻轻吹散茶水表面的热气,尝了一口,惊喜地说,“还有蜂蜜?”
“对,加了点蜂蜜,这是沈梨在后山掏的蜜,为了这口蜜,她可没少受蜜蜂的‘款待’。”叶宵笑着打趣道。
这包茶叶包装简陋,自然算不上什么好茶,何况又放置了这么多年,味道其实很一般。只是末世之后,庄妤就再也没有品尝过茶的滋味,更不用说是加了蜜的。甜丝丝的液体中和了茶的微苦,茉莉的清香在舌尖上绽放,让她不自觉地一口接一口,直到杯底。
“真好喝,已经很久没有尝到这样的味道了。”庄妤感慨地说,她的眸子亮晶晶的,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让人怀念的往事。
“说起来,这包茶叶还是在你们现在住的村子里找到的。”叶宵看她有一些伤感,但是也不知如何安慰她。
庄妤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她没想到自已与这杯茶之间竟有着这样的缘分,“真是不可思议,世界这么大,我们却以这种方式相连。”
正当气氛有一点伤感的时候,沈梨回来了,她的手里还拎着两只野兔,还有一大把的野蒜。是了,秋天是野蒜成熟的时候,这个时候的蒜比夏天的时候味道更浓郁。
沈梨看到庄妤也有些惊讶,庄妤忙解释说自已是来送土豆和红薯的,沈梨这才看到厨房的地上放着满满一篓子红薯和土豆。
“嚯,这么多?!”沈梨惊讶道。
“因为从聚集区逃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带出来的玉米和小麦种子已经来不及种了,只有土豆和红薯种植期短,又不挑时间,夏秋都有收获,所以我们就种了很多,平时都当主食吃。”庄妤浅浅笑着说道,“上次多谢你们的款待了。”
听到还有玉米和小麦的种子,沈梨和叶宵的眼睛同时亮了起来。叶宵的内心已经开始盘算,思索着下次如何开口去跟庄然换一些种子,尤其是叶宵心心念念的玉米种子,这东西高产又好种,叶宵一直想弄点玉米种子,没想到庄然他们竟然有。
沈梨倒是顾不上种子的事情,她回想起之前与庄然的互动,此刻面对庄妤的客套倒是显得有些不好意思:“那倒是没什么。你哥的伤还好吧?”
“还好,没有发炎的迹象,只能愈合了。哥哥说休息十天半个月的就没事了,他让我告诉你,等第一场初雪的晌午在村口见面,到时候一起去聚集区。”
在没有手机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通讯变得格外困难,沈梨不禁又一次怀念起末世前的便捷生活。她知道,按现在的情况来看,科学技术的恢复似乎遥遥无期。
幸运的是,沈梨今天猎到了兔子,她和叶宵热情地邀请庄妤留下共进午餐。庄妤客气了一下,但最终还是决定恭敬不如从命。
叶宵将两只兔子仔细地处理干净,剥皮去内脏后,将兔肉洗净,准备制作一道香气四溢的铁锅兔。她将兔肉切成均匀的块状,并将带油脂的部分单独分离出来备用。同时,辣椒、野蒜、蘑菇和土豆也一一准备就绪。
在铁锅中加热油脂,待其融化并开始冒烟时,叶宵便将兔肉轻轻滑入锅中。只听一声清脆的"嗞啦",兔肉与热油的初次接触,仿佛一场热烈的舞蹈,油花四溅,香气四溢。随着温度的升高,兔肉的颜色从鲜嫩的粉红逐渐转变为诱人的金黄,表皮微微焦脆,散发出令人垂涎的香气。
叶宵熟练地加入切好的野蒜和辣椒,翻炒间,再加入泡发好的蘑菇和切好的土豆,食材的鲜美与兔肉的香气相互交融,激发出层次丰富的香气。她轻轻地翻动着兔肉,确保每一面都均匀受热,同时也充分吸收了调料的精华。
拿起保温壶,叶宵适时地向锅中添入了一些开水,铁锅中的温度稍微降低,但很快又在柴火的加热下重新沸腾起来。在不断的翻煮中,兔肉渐渐变得酥软,肉质鲜嫩多汁,汤汁浓郁醇厚。当锅盖再次被掀开时,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那是兔肉的鲜美、辣椒的刺激、菌类的清新和土豆的甜软交织在一起的美妙味道。
叶宵将这道色香味俱佳的铁锅兔盛入一个深口海碗中,端上了炕桌。沈梨和庄妤也被这香气吸引过来,三人围坐在炕桌旁,那碗里的铁锅兔色泽金黄,汤汁浓郁,热气腾腾,看着就非常的美味。庄妤尝了一口,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内心不禁赞叹叶宵的厨艺了得,她总是能用有限的食材和配料做出丰富的餐食。而自已呢,末世之前对做饭就是一窍不通,更别提现在缺油少盐的情况了。
“怎么样?淡不淡?今天没有煮饭,所以没有放很多的盐。”叶宵询问庄妤。
“不咸,而且我一直口味清淡,觉得很好。”
“那你多吃一点。”叶宵用勺子给庄妤的碗里舀了一大勺兔肉。
三个人围坐在餐桌旁,边吃边聊,女孩子之间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午餐就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进行,暂时忘却了外面的世界和所有的烦恼。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外面的阳光开始西斜,三人的谈话从生活琐事到对未来的打算,无所不包。最终,庄妤意识到天色已晚,便起身告辞:“今天又是麻烦你们的一天,我该回去了,哥哥和沫沫还等着我呢!太晚了他们会担心的。”
沈梨和叶宵想要给她打包一些兔肉带回去,这次庄妤非常坚定地拒绝了。于是沈梨将她送到门口,三人在落日的余晖中挥手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