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发户小姐在古代当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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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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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暴发户小姐在古代当后妈
作者:
憨包儿的疑惑
本章字数:
5216
更新时间:
2024-11-11

阿稷,今日过得如何?”

凌初颂有些不适应现在这样散漫的感觉,四季绷紧的神经,也似乎从未像寻常父子般谈心说话。

他听着卫佚时不时在前面哼着莫名的歌谣,心中的弦突然松动,捏了捏手掌,朝着身旁的认真行走的凌稷,问出了这句话。

四人漫步在乡间小路,卫佚本潇潇洒洒啃着牛肉走在最前面,忽然被一只迎面飞来黄色菜花蝶吸引,那菜花蝶忽略她,飞过她的面庞,停在身后凌初颂的肩上,等到卫佚回头瞧着,注意到走在最后面发呆的凌稷,又看了一眼凌初颂对着-凌晞表现出生硬的亲昵。

她三步并作两步,一溜烟儿转到凌初颂身后,双手挎着凌晞的稚嫩的肩膀,然后推着他靠近凌初颂,于是变成了四人扎堆儿。

前面的两人似乎被卫佚这一举动所吸引,凌稷正要恭敬回答凌初颂的问话,却被卫佚摇头晃脑,阴阳怪气地学着孩童的声音打断:

“嗯哼……”

“回爹爹的话~~

今日的书都温习过了,您说的事都办好了,今日还同娘亲出门,很开心。”

“只是~只是捏……”

声音逐渐卫佚化。

凌初颂一愣,他未想到卫佚会说话。

他停下来,欲回首问只是些什么,哪儿知这女人竟然越靠越近,在自已耳边道:

“只是这个点儿还未用饭,我饿了,哥哥也饿了,娘亲也饿了。”

“哦?

那你们为何饿了不找娘亲呢,按理来说,她饿了可是会自已找食儿的。”

不知是沾染了卫佚的气息,还是凌初颂被卫佚的语气逗笑了,他打趣似地问道。

“娘亲自是百无一用嘛,当然得找爹爹喽。”

卫佚听了话,瞬间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儿,低着头摸了摸凌晞的脑瓜子。

“看,还是爹爹好,对吧。”

凌初颂嘴角勾起,莫名地说这句话。

凌晞为了绕过卫佚摸头的手,匆匆绕道,移位到了凌稷身旁,又听到平日严肃的爹,这般气氛语调,都不忍回头再打望,随即打了个冷颤,牵起凌晞的手,装作淡定地继续走在前面。

哪知凌稷却回头认真回答道:“爹爹好,娘亲也好。”

然后还不忘笑嘻嘻告诉身旁的凌晞道:

“哥哥也好。”

卫佚嘟囔着吃完最后一口肉,顺手将油纸塞给凌初颂。

倒着步子瞧着一脸懵的凌初颂嘚瑟,又走到凌晞凌稷的前面,嘟嘟囔囔回身朝着凌初颂做了个鬼脸:

“是是是,我们都好,阿初相公最好了,天下第一好。”

有大雁在天边回旋,有轻声的虫鸣,晓风引动瘦瘦高高的乔木摇曳着繁茂的叶子,那夕阳的绚烂伴着透透的橘红,引得刚从地里忙完上坡的人们都看向它,足足的一番欣赏。

唯有凌初颂呼吸似乎停滞,他眼中的卫佚似乎很快就被那美好的颜色所吸引,似乎从未见过那般景色,激动地指着缠绵的太阳和云彩蹦蹦跳跳。

那欢声笑语似乎浸染着凌初颂的衣襟,欲上其心。

流年岁月的美景从未等人去阅览,一般来说它也不是专为某人而生的。

就好似人类世界的琼楼玉宇并非为蝼蚁所建,蝼蚁或许看得见,也能欣赏,但是那又如何,蝼蚁终归是蝼蚁,并非人。

蝼蚁有蝼蚁的蝼生要走,类比于人类有人类的人生要走。

所谓人生不过渡自已罢了,那是美景还是陋布,你看得见看不见的所谓都在于自已,飞雁霞光散尽,黑暗又待黎明。

“啊啊~~赵长庚你枉为人兄!你可是我的亲哥哥,怎么能包庇~还串通那个歹毒的贱妇来要我的命?

你说话呀,哥哥~?”

卫佚正想着似乎很多年很多年都没见过这漫天通透又浓重的云彩了,她只觉得好美呀。

正沉浸着,突然隔着远处的几块田埂,传来一个女子歇斯底里的吼叫,那声音一直持续叫骂,带着极度的愤怒到最后的无能为力的呜咽。

她直觉不对劲儿,皱着眉毛,抬起手朝着那个声音传来的方向打望了一下。

“相公~~,那边别是要死人了吗?叫得这么凄惨。”

卫佚回想了一下,敲敲脑袋,忽然觉得这女子声音有些熟悉!

这时凌晞突然捏了捏卫佚的一下,看着自已也皱着眉道:

“是那个跑出灵堂的姑娘。”

凌晞说得很肯定,卫佚一个机灵瞧着难得还愿意亲近自已的凌晞,一脸忧愁加担忧,她大概猜到什么。

很有可能,是那赵枣儿被他兄长找到了,然后要咋咋的,可是怎么会搞到要命的事儿?

冲撞个灵堂就要命?

真够恶心人的,那小姑娘她看着倒是蛮喜欢的,瘦瘦高高的削肩膀儿,眉眼却含着一股子坚毅劲儿。

瞧她说得那些话倒是个豪爽的性子,左右看着不像个坏的,何苦就要死人了?

“相公,这声音跟劁猪似的,我远远听着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总是幻猜着场景有些害怕。”

卫佚不耐烦地努了努嘴,眼神暗了暗,不自觉压低了声音,顺势将俩个小宝贝往手里一揽。

然后朝着凌初颂靠了靠,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这家人多么和睦亲爱。

“那我们……”

回去?…………

凌初颂听着也有些烦,远处声音开始吵吵,攘攘地喧闹,夹杂着男女对骂的声音。

然后就只剩另一个女子的辱骂声,说着什么如此大逆不道之人,用禁律术什么的。

凌初颂正扶额,他恰好也不愿意多管闲事多露面,多半是乡里杂事罢了。

正看向卫佚,那话还未说完,却见那女人撸了撸袖子,没看向身后的自已,便留下俩孩子便朝那个尖叫的地方走去,还一边打断道:

“当然是要去看看发生啥啦!

省得晚上乱想做噩梦,我做噩梦可是会打人的,到时受伤的还不是最亲近的相公么?”

凌初颂没说什么,暗想什么最亲近的人,呵,这女人这种话真是张口就来,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心中在计较,嘴上却道。

“那我陪你去。”

卫佚闻言,刚走了几步的脚踩在田埂的青草上停了下来,回身叉腰,觉得凌初颂有些不懂事儿了,歪着头不爽道:

“那阿晞阿稷咋办?”

卫佚此时并不觉得自已现在的形象就像个乡间悍妇,正彪悍驭自家做事不知轻重的娇夫。

当然,或许是常年读书,凌初颂身上实在有股子书生气他虽常在军营,比起卫佚来看,却确实更娇。

听了卫佚的话,凌初颂垂首,在心底给了自已一巴掌,一时间竟觉得自已有病,怎么会说出这句话!她那样子看着还需要人陪?

“爹爹,我们不需要你担心,我们什么没见过?

既然事关娘亲的寝眠,我也陪娘亲去才可。”

凌稷抬首看向凌初颂,随后坚定地跑向卫佚。

“就是,爹爹,还是担心她害怕吧。”

凌晞抱着手,站在凌初颂身旁,骄傲地昂着头,眼中不屑地瞧着远处。

“也是,那好吧,都去吧。”

凌初颂没再说什么,带着凌晞也朝着卫佚走来。

“呃……”

卫佚无语了,这仨不听话的,她明明是怕待会儿有什么事,万人多手杂,万一打架,伤了孩子呢?真是不让人省心。

田间地头的跳脚小鸟叽叽喳喳围了一圈儿,只在一棵橡树上停留着,

一群一群,像是在开晚间的分食会,又像是这周围只有这棵树的果子能裹腹,

毕竟跳脚小鸟总不能有婚丧嫁娶的事儿吧。

没人处理的杂草丛生里,也有无数生死在上演,人们一年四季大约能听见得到的,

多是那野风与由清脆到枯黄的白茅草尖纠缠不休的唰唰声。

“村长,她们诬陷我,我怎么可能与男人在我爹的丧礼上苟合,还害死我爹呢?

村长,分明是那个毒妇陷害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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