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城风光极好,夜里的霓虹灯闪耀,不知藏下几人的思绪。
卫佚酒精中毒,被人发现,送了医院,此时正发烧做着噩梦。
她梦见,深夜,月黑风高,一个红衣女子在门前与一个男人大打出手,卫佚的感觉很清晰,自已就像是那个女人,她以为那男人是什么孤魂野鬼,便怎么也不愿意跟他走,于是双双扭打起来,乱斗之间瞅见那人左眉间藏了一颗痦子,最后卫佚一脚踢在他命根子上,那男人疼了好一会儿,反应过来后,捡起身旁的石头给了卫佚后脑勺一个猛击,见人倒地不起,那男人吓得慌乱而逃……
卫佚从鸡圈里醒来,满身鸭子屎,满头鸡毛,一身乱糟糟,珠钗掉了满地,头发上面还沾着不可名状的稀拉拉的黑白黄分泌物,后脑壳子发疼得很,还带着血迹。
首先没有看到烈日炎炎刺眼光芒,它透过庭院中挂满青果子的枇杷树照射在自已身上,而是吸到鼻孔里的从未闻到过的屎味儿。
随后……
这黄水镇,
山咔咔里的黄水岗子
卫家村,
一声巨响,是个女人直冲云霄的尖叫……
“啊啊啊啊~”
卫佚怒气冲冲,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入眼全是绿色,她一手撑着地面,颠簸着身子站起来,手上湿答答黏糊糊的是黑白色的鸭子屎。
嗯,对,大概这臭就是卫佚香水柜子里从未有过的“鸭屎香”。
又是一声独属于女人的尖叫,卫佚摸了摸后脑勺,看见一片血,脸色苍白难看:“疼死了,是谁要害本小姐 !律师!我的律师……”
许是卫佚的声音太宣扬,引来了不少围观的吃瓜群众,齐齐站在卫家院子门口张望,并对着卫佚指指点点。
“哦呦喂,这可还得了?你看卫佚那女子家真是个可怜的,这昨日才成了亲,今日怎么就遭到这般待遇,在自家院子里便活得这样惨,好好的新婚之夜竟然在鸡圈里边过,啧啧啧。” 一个挑粪的农妇啧啧感叹。
“呵,那也是这个女子家应得的,不要脸地去不知到哪里在外乡找了个野男人,还是个瘸腿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哎,我啊,还听说因为这个野男人卫家这女子竟然还拒绝的村长儿子的婚约阿啊。” 一个光膀子的男人满脸胡子拉碴,鄙夷地对着卫佚白了一眼。
“哎,哪能这样说,她卫家这般有钱,又不需要找个像你这样壮实的男人来种地,哈哈哈,你们昨日难道没瞧见,那卫家女子的男人长得有多好看?
哎呦喂,那相貌,咱一辈子也没见过的好看,不说话的时候比那庙里的山神还要威严上三分,生的肤白貌美,特别是那双勾人的眼睛哟,咱怕这村里的女子谁看到都得动摇几分,还有他那两个儿子,呦呦呦,只怕是那个有钱人家的孩子,通通都好看得很,估摸着吃米长大的才能这么白嫩,而且又有礼貌,见人就喊,反正咱还挺喜欢的。” 黄杉的大娘点点头,将啃完过的黄瓜蒂随意扔到长得茂盛的玉米田地里。
“什么!野男人?孩子?关我屁事?这是什么鬼地方?我要回家。”
卫佚见众人对着自已指指点点,有些难堪,毕竟现在自已狼狈的样子确实有损她A城小辣椒的名号,不行,她要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现在这副模样要是被那群塑料姐妹花看到,指不定得嘲笑她多久呢,好时候发到微博上去,她那土豪老爹还不得以此行为有损卫家颜面为借口,克扣她一个月的零花钱。
“啊啊,不行不行。”卫佚摆摆头,她明明记得,昨日她和一群狐朋狗友在A城最大的酒吧,嗨醉了,然后打车回的家。
“嘶~难不成那司机是我老爹的生意场上的仇人,为了报仇把我卖到山沟沟里边了!艹,这遭了。”
卫佚后知后觉,冷汗直冒,脚脖子忽然有些移不动了,这要是真的,那这些人不都是人贩子村的帮凶?那她们岂能轻易放过她。
卫佚脑海中此刻就只有两个字“完了”。
想不到自已一世逍遥自在,嗨过了头,竟然遭此横祸?
“吱呀~”
门扉开了,那声音吸引了卫佚,透过那门缝她看到两个小孩子一高一低地在偷偷观察外边,四只眼睛左右转着,熠熠放光。
“哥,怎么这么多人?爹爹还在那边的房间呢,不会有危险吧!”
年纪稍小的男孩儿声音糯糯地,看样子也就四岁出头,畏缩着躲在一个稍微大一点儿的男孩子怀中。
“不会的,阿稷,你躲在屋里,我去看看爹。” 只见那七六岁左右的男孩犹豫着跨出门槛,不知为何,谨慎地看了一眼卫佚,然后快速溜到了一间更大的房间。
“呃……”卫佚有些无语,怎么这孩子这么没规矩,瞪我干嘛,还有这些看戏的粗俗的人,一双双眼,就像杀人不流血的刀,呵呵要不是她卫佚心理还算强大,早就哭了出来。
不过……现在的农村也这么复古了吗?这大太阳天的不穿短袖短裤都身着长衫布?不热吗?
卫佚皱着眉头,叹了口气,将手上的污秽抹在衣服上,腾出手来是却发现自已竟然穿着全身大红色的喜服,呵呵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结婚呢。
不对劲,卫佚又环顾了一圈院子。
擦!
怎么到处都是红绸子?这到底怎么了?
不行,先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再想办法。
于是卫佚走向那群吃瓜群众,对着那黄杉女子勉强扯出一个笑容:“这位漂亮的姐姐,请问你们在这里干什么呢啊?”
卫佚声音清脆,加上面带笑容,惹得一群人面色微红,有些怵,遂后退几步,以为人家是看在乡里乡亲的不便骂人,才这样让他们都赶紧走,不要随意管人家的家事,毕竟这卫家女子是出了名的野鸡婆,脾气臭得很,一言不合就要打人,偏偏她那一身气力,凶起来连正值壮年的男人也不是对手。
“哎!我还没问话呢,怎么都跑了哎!” 看着人都快跑完了,卫佚声音越来越大,有些着急。
“哎呦!” 一颗石子朝着卫佚的腿飞来,卫佚吃痛,看到一个穿着汗巾的圆脸的野小子正蹬着她,见她反应过来,瞬间撒腿就跑了。
“嗨,什么意思,哪家的破小孩儿,真没礼貌。”
卫佚揉了揉脚,将自已一身大红的沾满屎的外衣脱了下来,随意一丢,站在原处打了个转,不知往何处去,于是出了院子,满眼嫌弃地到处观察。
“哎,得先赶紧找个电话给我的老父亲打个电话,让他来接我。”
带着疑惑和好奇,还有一些些害怕去,卫佚来来回回穿着里衣在村里转了一遍,终于打听清楚这个史上最难的哲学问题,这里是卫家村,她现在是卫佚。
一个村里乡绅的独生女儿,家里还算有钱,不过只是在村里,而且家中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父母早死,加上原身脾气古怪,对待下人非打即骂,矫情,明明没读过几本书,却还要学城里的大小姐整日装得清高,那叫一个东施效颦,模样扯极了,而且据被赶走的下人说啊卫佚忌讳爱好颇多,难伺候得很,简直就是个刁钻玩意儿。
乡下人普遍朴实,但不代表好欺负,人家宁愿靠自已去的双手勤劳换口粮,也不愿意在地主的打压下过活。
于是在原身将最后一个邻村来煮饭的村妇给赶跑后,家里连打扫的人都没了,偌大个院子只有一人,如何不孤独寂寞冷?
于是……
原身决定上镇上去买个识主子会伺候的好丫鬟,哪知半路遇到负伤的凌初颂带着带俩拖油瓶娃子哥哥凌晞,弟弟凌稷。
据说原身见人家长得惊为天人的美貌,两个小儿子也是粉糯好看,而且看起来很好骗好欺负的样子。
于是二十一岁的“老姑娘”卫佚就萌生了将人骗回家成亲的想法,一番询问下,得凌初颂从南边儿的凌家村逃荒而来,家中缺粮死了妻子。
而且最奇葩的是,原身看上人家长得和天仙似的,竟然还恬不知耻要求人家在半个月之内就和她培养感情,成婚,并且对外宣称,自已会对他的两个孩子好,好得像亲娘一样,会对凌初颂好,不在意他吃软饭,不怕他没能力种地养活自已,毕竟自已有钱,祖上积德,攒了不少钱,足够她快活一世了。
卫佚此刻有些无语凝噎望青天了:
天呐!
怎么会这样,难道是我那土豪老爹做生意是搞了什么缺德的事儿,报应报到自已身上来了吗?
现在自已放着好好的现代生活,灯红酒绿就没了,往日繁华说不在就不在了,不仅穿越了,还穿越到一个无名的时代的一个小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