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邪魔附体
牛家村,只不过是十万大山里的一个小山村,平平无奇。漫山遍野的树木,让这个只有一百多户的小山村,显得格外平静,因为村里的人除了上山采药,打猎,打柴,好像就没有别的收入。
村西头有一座土地庙,土地庙旁边长了一棵很粗很粗的大槐树,村里人平时生病了,并不是选择去看郎中,而是选择在这里,烧香磕头之后,大槐树的正中央有一个树杈,树杈上面有一个洞,那里会滴下来一点点液体,村民喝了之后,居然就神奇的康复了。
所以在这一带,是非常灵验的,一个小山村,对于外面的人来说,也许是世外桃源,但对于本地人来说,想要出去就很艰难,起码要翻过三座大山,才能够到镇上,每次出门都需要两天的时间,因为一天根本就回不来。
这天夜里,突然间电闪雷鸣,因为是个夏天,巨大的雷声,明亮的闪电,瓢泼一样的大雨,让整个山村都非常的安静。
鸡已经回到了鸡窝里,连狗都找个地方躲雨,因为雨水太大了,可是陈家现在非常的着急,因为自已的小儿子下午出去玩,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暴风雨来的非常快,只见天上突然间出现一条闪电,直接打在了村西头,轰隆隆的雷声,吓的陈家夫妻都害怕,摇曳的油灯,仿佛衬托着一点点光亮。
大儿子没什么事情,上山打柴一天,小女儿也没有什么事情,只有中间的二儿子陈小丁,因为下午出去玩,现在还没回来。
两口子虽然非常担心,但是看着这漫天的大雨,再加上轰轰的雷声,也不敢出门,毕竟泥石流的爆发是非常危险的。
小丁,本来下午和同村的几个小朋友一块儿出去玩,因为在玩捉迷藏,躲在一个草堆里,睡着了。
捉迷藏这种游戏就是找人,只要你能够找到对方,游戏就结束了,陈小丁今天发狠了,为了不让自已的小伙伴找到自已,特意跑到了土地庙旁边的一个草堆里。
这里的草长得非常高,刚好下面是个草坑,轰隆的雷声终于把陈小丁惊醒了,小孩子才六岁,非常害怕,这怎么办?
只能打算冒雨跑回家,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道闪电直接劈在大槐树上,火球瞬间点燃的大槐树。
这一棵大槐树究竟有多少年,已经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了,六个人手拉手都不能完全包围大槐树,可想而知有多少年了?
这棵大槐树吸收日月之精华,早就变成了山精鬼怪,大槐树今天,修为已经满了,打算化成人形,这是草本植物修炼的最终目的。
一道闪电,就意味着老天爷不同意,大槐树根本就不甘心,自已辛辛苦苦修炼三千年,没想到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大槐树不服气,冲着老天爷怒骂,“我命由我不由天!”
迎接的就是这一道巨大的闪电,这代表老天爷不同意大槐树化形,无论妖魔鬼怪是什么本体,最终都要化为人形。
可惜天不随人愿,大槐树虽然不甘心,但也没有办法,就在这时候,陈小丁从旁边跑过去,大槐树一看,自已最后的机会来了,本来已经就要芭比Q了,现在有了唯一的一线生机。
天道无情,还是要给人一线生机,大槐树觉得这就是自已的机会,连忙移动自已的树心,想要来个附体,这样自已就能够活下来。
本来就没有多大成功的机会,只能抓住这渺茫的一线生机,陈小丁在路过的时候,因为地面的雨水导致道路非常的泥泞,刚好摔倒,头直接磕在地上,破了,鲜血溜了出来。
大槐树觉得自已已经不能再等待了,下一道闪电,自已就会魂飞烟灭,怎么可能会放弃。
只见通体发亮光的一段树心,就这样飘飘然来到陈小丁面前,这就是大槐树的灵魂,直接就附身在身上。
就在这时,第二道闪电紧跟而来,可以说是千钧一发之际,槐树精的灵魂,一下子成功了。
人怪不能和一,这是天道的要求,雷声轰隆隆,大槐树三千年修炼的修伟,因为血液的缘故,就认主了,这叫血祭。
这属于炼气士一种武器的修炼方式,槐树本来就属阴,容易让鬼怪附身,大槐树更是阴中之阴,闪电接踵而来,直接打在了陈小丁的身边,倒霉的孩子,在莫名其妙当中,就变成了邪魔附体。
可怜的孩子,因为雨水的缘故,很快就醒了过来,急忙往家跑,因为这里距离自已家还有八百多米,很快就跑到了自已家门口,大槐树因为受伤严重,暂时进入了休眠。
陈家两口子看到儿子跑回来,心里非常高兴,但是也非常生气,现在也够不着,赶紧拿干,不给孩子擦干净身体,然后吃点东西喝点热水,驱寒气,防止生病。
陈小丁看到头都破了,虽然受伤不是太严重,父母也并没有打自已,总算放心了,躺在隔壁的西屋,旁边就是自已的哥哥,心里总算放心了。
可惜呀,三千年修为的槐树精,怎么可能和一个人的灵魂,共用一个身体,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双方灵魂发生的战争,就在大脑最神秘的区域,小孩子还不知道,因为太累了,也就睡着了。
第二天,太阳高高,公鸡都打鸣了,没想到儿子陈小丁根本没有起来,平时生龙活虎,陈母一看,感觉非常奇怪,连忙去叫小儿子,这一看不要紧,陈小丁额头滚烫,满脸通红,原来是发高烧了,已经开始浑身抽搐,呼吸困难。
一个农村妇女能知道什么,再加上又是古代,急得团团转,赶紧找当家的,当家的这个时候还没有出门,昨天晚上的大雨,让整个道路非常难走,看到儿子现在发高烧,这种病容易要人命,连忙来到村西头的大槐树,本来想求药。
没想到大槐树昨天晚上被雷劈了,已经烧成黑炭了,陈父一跺脚,“这不是要了我孩子的小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