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冤种儿媳,空间竟是绝地海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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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偶遇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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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穿成冤种儿媳,空间竟是绝地海岛
作者:
狐狸小姐lily
本章字数:
8292
更新时间:
2024-11-17

沈朝月一句话,就打断了沈老太和沈朝云对棉价的讨伐,两人立刻顺着沈朝云手指的方向看去。

“是我外孙,是小瑾!”

沈朝月上次见到周瑾是在几年前,那时的周瑾还是一个几岁的孩子,没想到再次见面,他就长成了一个十四岁的少年。

他不仅长高了许多,五官也立体了不少,最重要的是,这孩子越长越像周怀咏,这也是即使几年未见,沈朝月依然能认出他的原因。要是换成周瑞站在那里,不好意思,就算把沈朝月打死,估计她也认不出来。

眼看周瑾和身边那人就要进万福酒楼,沈老太脚步飞快地朝着周瑾走了过去,边走边喊道:“小瑾,外孙,是你吗?”

沈朝云和沈朝月也快步走了过去,先后来到沈老太和周瑾二人身前,正对上周瑾惊讶的眼神。

沈朝月读本科时蹭过四年心理学的课,考上研究生后又接着蹭了两年,本来还能接着再蹭一年,结果来到了大梁,彻底没机会了。学了心理学后,沈朝月特别喜欢观察别人的表情和动作,以此来推测那人此刻的想法和心理活动,这让沈朝月觉得很有趣。

就好比此刻,当沈朝月三人站到周瑾面前时,周瑾先是很惊讶,随后他几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最后才对着三人轻声说道:“你们怎么来镇上了?”

周瑾说完,转头看向一旁的少年,从那人的穿着打扮来看,应该是他的同窗。

“子恒,你先进去,我马上就到。”

那位叫子恒的学子却没有立刻进酒楼,而是轻笑了一声,将手搭上周瑾的肩膀,笑着说道:“书言,这三位是谁?你怎么都不给我介绍一下呢?”

听到这话,周瑾脸色立刻难看了一分,不过他很快调整了面部表情,笑着回道:“她们是我的亲人,我同她们有话要说,你在这里有些许不便,还是先进去等我为好。”

听周瑾这样说,那位叫子恒的少年便不再坚持,他对着三人拱了拱手,这才摇着扇子一步一晃地进了酒楼。

沈朝月观察着两位学子的一言一行,不禁觉得十分好笑,这两位看着怎么有些像塑料兄弟情啊!

等到彻底看不见那位子恒兄的身影,周瑾才松了口气,他望向三人的目光平淡如水,并没有沈老太想象地那样热络。

“姥姥,母亲,你们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他说完,看了沈朝月一眼,随即开口问道:“这位是我的小姨吧?”

沈朝月笑了笑,好吧,她认出了周瑾,周瑾也认出了她这个小姨,看来两人的记性都不错。

“是我,小瑾,我是小姨。”

“我们是来镇上买东西的,恰巧看到你站在酒楼门口,就过来和你打声招呼,你姥姥很久没见到你,她有些想你了。”

沈朝月停顿了一下,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她想问的。

“小瑾,你和同窗来酒楼做什么?是来吃午饭吗?”

此时刚刚上午九点左右,周瑾不是应该在书院读书吗?怎么跑到万福酒楼来了?难道是来吃早午饭吗?

大梁的学子们还挺洋气,居然开始流行吃brunch了,失敬失敬!

周瑾听了沈朝月的话,微微一笑,颇有些得意地开口道:“小姨,你们有所不知,这家万福酒楼是永安镇最大的酒楼,我有一位同窗是这家酒楼的少东家,他经常在酒楼里办诗会,邀请我们来参加。”

周瑾这一番话说完,顿时把沈老太和沈朝云高兴坏了,两人有了一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哎呀,这么大一酒楼的少东家邀请我外孙来,我外孙真有出息!”

“小瑾,那你快进去吧,别让你的同窗们等太久。你要记得好好读书,和同窗们好好相处……”

沈朝云化身为操心儿子的老母亲,不放心地嘱咐着周瑾,听得周瑾越来越不耐烦。

“母亲,我知道了,时候不早了,我先进去了,您和小姨带着姥姥多逛一会儿。”

“哎,好,那你快进去吧!”

周瑾对着三人微微颔首,转身就进了万福酒楼,任凭沈老太和沈朝云望穿秋水,周瑾都没有回头。

三人在酒楼门口又站了一会儿,沈朝月见沈老太和沈朝云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就开口道:“要不咱们也进去坐坐,反正要到中午了,正好点两个菜,尝尝大酒楼的菜什么味儿?”

这番话一出,效果极其明显,站着不动的两人立刻动了,拽着沈朝月就走,生怕她挣脱束缚进去点菜。

“这么大的酒楼,里面的菜得多贵啊!咱们可不去吃,还是抓紧溜达溜达,好早点回家。”

“娘说得对,咱们可不进去,把钱省下来,买点家里需要的。”

沈朝月见目的达到,也不再用进酒楼吃饭的事继续吓唬她们,而是带着二人沿街闲逛。没走多久,又看到了那个卖绒花的小贩,对方一看到沈朝月,立刻热情地和沈朝月打招呼。

“这位娘子,上次在我这里买的绒花家人喜欢吗?”

“喜欢,都夸你做的绒花好看,整日戴在头上,都不舍得摘下来。”

小贩听了沈朝月的话,乐得合不拢嘴,他拿起一朵浅蓝色的绒花,递给沈朝月。

“娘子,这朵送给你,你自已也戴一朵吧!”

沈朝月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这小贩见她没戴绒花,以为她只给家人买,舍不得给自已买。

“这可不行,这花我不能收,你靠着卖绒花养家糊口,要是都随便送人了,怎么赚钱呢?”

那小贩哈哈大笑,将这朵绒花递到沈朝月眼前,指给她看。

“我送你这朵是没做好的,那些好的卖八文或十文,偶尔有失手的,我就用来送人了。”

沈朝月仔细一看,发现这朵绒花确实有瑕疵,不过在沈朝月看来,这点瑕疵反倒让这朵绒花显得很有特色。

“既然是这样,那就谢谢你了,这朵我就收下了。”

沈朝月说完,将一旁的沈朝云拉了过来,让她挑一朵。一开始沈朝云不肯,但是很快就被小贩和沈朝月说服了,挑了一朵素雅的。

沈朝月又挑了一朵淡粉色的,很适合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戴,打算回去送给周薇。原本沈朝月还想要给沈老太买一朵,结果被沈老太严词拒绝,她说怕被人笑话。

沈朝月拿给小贩十六文钱,小贩硬是塞回来一文,只肯收十五文,惹得沈老太连连道谢,走出去老远,还在夸小贩会做生意。

“小妹,你那朵是坏的,你戴我这朵。”

沈朝月却不肯,她本来不怎么喜欢戴绒花,因此才没给自已买,不过她倒是蛮喜欢这朵有瑕疵的,因为这朵绒花独一无二。

和小贩道别后,三人先去了田记杂货铺,招呼她们的还是老熟人李掌柜。家里的斗笠和蓑衣都已经破破烂烂了,实在没办法再用,只能买新的。上次沈朝月他们来镇上,沈老太就想让他们买两套,结果她忘记说了,这次正好买回去。

斗笠四文钱一顶,她们一下子买了四顶,李掌柜收了十五文钱,给便宜了一文钱。蓑衣十二文一件,沈老太说家里那件还可以对付用,买两件就行,于是她们要了两件,付给李老板二十四文钱。

没有其他要买的了,沈朝月三人谢过李掌柜,离开杂货铺,又去了方记果子行。沈朝月每次来镇上,都会来果子行逛逛,这让她有一种在现代逛水果店的感觉,从这里出去后,攒钱的动力都更加充足了。

蜜饯太贵,沈老太和沈朝云说什么也不同意买,于是沈朝月买了三斤应季的新鲜柑橘,又买了一点孩子们爱吃的果脯,就离开了果子行。

柑橘五文钱一斤,三斤花了十五文钱,放在以前,这个价钱沈老太绝对接受不了,但现在她手里还有一些余钱,再加上沈朝云也回来了,于是她忍痛买下了三斤。

接着她们三人沿街寻找,终于看到了一家糕点摊子,沈朝月三人又买了几包不同的糕点。买完了糕点,沈朝月看到旁边还有卖糖水的,她仔细看了看,发现糖水不过就是将不同的水果放入锅内熬煮,再加入蔗糖继续煮一会儿,香甜美味的糖水就煮好了。

糖水很受小孩子喜欢,此刻摊子前挤满了人,可见生意很不错。沈朝月想给家里的孩子们买一些尝尝鲜,不过一问价钱,觉得有些贵,不如自已做来得划算。

沈朝月带着沈老太和沈朝云继续沿街寻找,很快找到了卖糖制品的摊位,摊位上不仅有新鲜的甘蔗和蔗糖,也有其他糖制品。

虽然在古代社会,糖算是奢侈品,但是随着大梁蔗糖业的发展,糖的价钱已经不再那么离谱了。如今蔗糖不再是贵族专属,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也能消费使用甘蔗和蔗糖,各种蔗糖和水果搭配制作的饮品层出不穷,满足了人们对甜味的追求。

沈朝月将摊位上的各种糖类都打听了一遍,最后放弃了价格昂贵的砂糖、白糖、糖霜、以及各类糖果,选择了价格最低廉的压榨蔗糖。

买了两斤蔗糖,沈朝月看到了摆在一旁的饴糖,她毫不犹豫地买了二十块,打算拿回家给大家尝尝。

饴糖是一种半固态的麦芽糖,颜色焦黄,具有芳香的气味和较强的黏性,主要由糯米和小麦制作而成。

沈朝月记得小时候过年,沈老头去镇里卖猎物时,总会给他们四个带回来几块饴糖,给他们当守岁时的宵夜零食,饴糖是他们除夕夜必备的甜品,也是沈家祭灶的祭品之一。

大梁的饴糖价钱很稳定,一直稳定在一文钱一块,南宋时期的大诗人陆游曾用一文钱买了一块饴糖,沈朝月很荣幸,她和大诗人陆游一样,买一块也花一文钱。

米面粮油目前家里不缺,各种调料也还够用,母女三人又逛了一会儿,发现没什么需要的了。

此时到了正午,母女三人打算先吃点东西,吃饱后再溜达一会儿,就去找周老大。

太贵的吃食沈老太舍不得,三人转悠了两圈,最后决定一人吃碗馄饨。

三人来到馄饨摊,正好有一张桌空着,小二招呼三人坐下,没用多久,三碗馄饨就端了上来。二十个素馅小馄饨浸泡漂着几片葱花的汤水里,看着很有食欲。

一碗馄饨要六文钱,三碗共花了十八文,沈老太按照惯例又心疼了一次。不过,想到刚才沈朝月买的蔗糖,她顿时释然了,觉得馄饨也不算贵了。

吃完馄饨后,母女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去猪肉摊买点肉,家里除了青菜和晒好的干菜就没别的了。

几乎每次来镇上,沈朝月都会来这家猪肉摊买肉,卖肉的王屠户已经记住沈朝月了。一看到她出现,立马笑着说道:“大妹子,还要两根筒骨吗?”

沈朝月笑着点了点头,随即又说道:“除了筒骨,再来三斤五花肉和一副猪下水。”

王屠户手起刀落,三斤五花肉就割好了,他又给沈朝月称了两根筒骨,随后又拿了一副猪下水。

离开猪肉摊,沈老太担心再逛下去又要花钱,就拉着沈朝月二人去和周老大汇合。三人刚走没多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道稍显稚嫩的声音。

“周婶子,好巧啊!”

沈朝月三人回过头,就看到一老一小向着她们走来,居然是灵河村的孙大夫和他的小孙女孙诗韵。

孙大夫挎着一个大药箱,孙诗韵挎着一个小药箱,她还在药箱与肩带的衔接处,栓了一个漂亮的小花环,花环上的紫色小花还没干枯,看样子小花环是刚编好不久的。

“孙大夫,小孙大夫,没想到这么巧,居然在镇上碰到你们了。”

孙大夫显然不太愿意和沈朝月三人搭话,敷衍地点了点头,就把孙诗韵拉走了。

“月儿啊,这一老一小是谁啊?你和他们咋认识的啊?”

三人一边往镇口走,沈朝月一边给她们讲张寡妇被刘家人打到流产的事,顺便科普了一下孙大夫和孙诗韵。

“哎呀,刘家人可真不是好东西,自家骨肉都不在乎,作孽啊!”

“这个小姑娘可真厉害,小小年纪就懂医术,名字也好听。”

虽然沈老太和沈朝云的关注点不一样,而且差得有点远,但沈朝月却被沈朝云的话提醒了。

她要给两个女儿改名换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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