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呢?这是真的吗?就元元那个娃儿,那么白白嫩嫩,娇娇弱弱的,真的连疯马都敢去碰?”
“哪里才是去碰一下!”
“没听到吗?队长说了,她们还阻止了疯马!”
“那伤到了啥样子哟?听说元元都养伤了一个月,她妈怎么样了?”
“应该也还好吧?没看这段时间,五叔家里头好似啥事也没得!”
“五叔不就是这个性子?你看他屋头的事情,特别是他闺女的事,哪一次往外面说过的呢?”
“刚才听说没?”
“元元那娃儿好似要接马队长的班?”
“真的哟?”
“怎么不是真的?我屋刚才来得晚了点,刚好站到那个边边。”
“队长喊元元上去的时候,我就只看到她跟马队长在一起,而不是跟五叔家里头的人。”
“那也可能啥!不是说连疯马都能收拾!”
“她们母女两个,要是没点能耐,敢跟到疯马拉的车后面追吗?”
“那倒也是!你们说素芳姐是不是也厉害的很?”
“骑着车子带着娃儿跟行李,也敢跟到后面追!”
“能不厉害吗?想当初说是城里有工作可以做,我们村里除了素芳敢跟到出去,其它哪个敢?”
“那也不同,素芳姐那不是从小就有成算。”
“我们附近好几个村子里加起来,也没有几个十来岁的女娃儿还能去县城里上学?”
“那倒也是……”
眼看着,众人讨论的话题越来偏。
曹芫华暗自松了口气的同时,赶紧避着大家议论以及探视的目光,紧紧的跟随在马四舅的后面。
尽管刚才从头到尾,队长都只是让她出来露了个面。
可作为从来没有在这种众目睽睽之下,成为中心的曹芫华,还是格外不习惯。
特别是即使刘德旺已宣布大家开始干活。
可各组因为要领取劳动工具等等,也暂时没有散的很开。
所幸马圈牛圈这种地方,都不会在村民们集中居住的地方。
曹芫华跟随着马四舅的脚步,很快就远离了大家议论。
“做了好事,怎么还怕别人说了?”马四叔提着一盏老旧的防风灯,慢悠悠的取笑着。
曹芫华红着脸,不好意思的道:“人也太多了!”
“队长这事做的不错!”马四舅却十分肯定刘德旺的做法。
他知道曹芫华不是在村里长大,不知道这小小的山村里,唇舌的力量。
但他也无意给这充满勇气的孩子带来一些阴影。
于是他道:“能得县里跟公社的表扬,今年我们大队评先进几乎是板上钉钉子的事情了。”
“你说村里谁能不兴奋,谁能不议论?”
“真的能评上先进大队?”曹芫华从以往与外公家的通信之中,也不是没有听说过先进大队的好处。
“公社跟县里可不只有表扬信,估计还会有公开表扬呢!”
“这都评不上先进大队,还要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才能评上先进大队了?”
马四舅好笑的反问着。
虽然曹芫华的事情,并不是直接发生在他们县城、公社的辖区之内。
但是当时已经踏上下乡之路的曹芫华,本身已经不属于锦城那座城市了。
所以,即使发生这些事情的地方还是在锦城。
刘家梁这小山村,她甚至是在足足一个月后才到达的。
可应该有的荣耀,他们还是能够沾上一点边缘。
而且捣毁的是今年度锦城内最大的人口拐卖集团啊!
这所涉及的人,不知道会有多少相关的家庭。
得点佳奖,以及一个月的养伤奖励,那简直是微不足道。
曹芫华是自已不知道,马四舅这个也算是活了半辈子的人,心中却格外清楚。
估计,这孩子的档案上,都会有这样的一笔记录吧!
以后,不管是她在这乡下继续做她的知青也好,还是回到城里去上班。
都会比其它人走的更加顺畅。
而曹芫华其实也不是不知道。
毕竟她是已经报名,正准备下乡的知青没有错。
可这事情,并不是她一个人做出来的。
而且受伤的,也不是她一个人。
甚至,她母亲比起她来,受的伤还稍微重一点。
毕竟要把她送到疯牛身边,还在安抚疯牛的情绪,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但所幸,刘素芳的伤,并不是直接与疯牛对抗中受到。
而是在最终要把曹芫华,送上已经稍微被安抚几分的疯马身上。
受自行车与疯马的高度差,以及曹芫华从自行车上,跳到疯马身上那瞬间的力度变化,而直接连人带车摔出去的。
按理来说,那种稍微的骨折,刘素芳跟曹芫华一样,养上一个月也就差不多了。
但不管是毛纺厂也罢,还是上级单位也罢,都给了刘素芳更多的养伤时间。
且还为她调配了更适合的岗位。
原本,曹芫华不过是毛纺厂的普通女工一个。
只是胜在工龄长,并且干活利落,还曾有两次都获得了年度的优秀工人称号。
所以已经是足足的四级女工,每个月拿到的工资是56.87元。
但通过这一次的见义勇为,他们整个毛坊厂都获得了各上级单位的夸赞。
于是刘素芳还在养伤期间,就被调到了厂里工会做一名干部。
曹芫华还没下乡前,就已经听到毛纺厂那边,在安排刘素芳伤好之后。
以这件事情做为榜样,在厂里特意召开的大会上,给予她奖励的同时,也要向大家宣传她所做的好人好事。
会有这样的结果,曹芫华母女俩其实并不意外。
毕竟,对外大家也只是说了,他们抓到的是人口拐卖组织的马车。
却不知道,当时在马车中,具体有哪些人。
还有当时还没来得及转移,以及才刚刚转移还没有走远的是哪些人。
只凭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对曹芫华母女俩的那份感激。
她们能够获得的这些待遇,就半点不奇怪了。
当时,曹家人其实也动过心思,要不要通过这件事情,直接把曹芫华留在城里。
可后来经过一家子的仔细考虑,还是觉得先让曹芫华下乡。
毕竟有这一次的事情在,曹芫华以后想要从乡下回来,肯定会简单很多。
但是,却并不知道,这一次打掉的拐卖团伙中,是不是真的就再也没有其它人手了。
曹芫华一个姑娘家,在这件事情中获得太多明面上的好处。
那不就等于是树了个靶子吗?
还不如先去好几百里之外的乡下待上个几年,等这件事情的风波真的全都消失了。
他们再想办法让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