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灵一行人策马在官道上驰骋。
行进了三个时辰后,停下来休整。
路边有卖酒的摊子。
天寒地冻的,喝一碗冒着热气的米酒,那滋味不比春宵一刻差。
“大哥,二哥,四妹!过了前面那个隘口,离郡城就不远了。等我安顿好了,就在府衙里给你们谋一份差事。”
一碗米酒下肚,体内寒气消散地无影无踪,纪灵开始幻想他在府衙的好日子。
纪灵的右手边坐着一位满脸胡须的糙汉,他是众人的大哥,名叫雷三疯。
别看他长得五大三粗的,酒量却是不咋滴。
两碗米酒下肚,就已经咪咪叨叨的。
“三弟放心,不管是哪个不开眼的想要找你麻烦,都要先问过我手中的追风刀,当差的事不着急。”
雷三疯摸着自已的追风刀,笑呵呵的。
坐在纪灵左手边的是一个白面书生,细眉细唇,给人一种阴翳的感觉。
书生名叫雨花,是四人中手段最为阴狠毒辣之人,闯荡江湖多年,因其手段狠毒得罪了不少人。
这次就是想借三弟纪灵的关系,谋一身青衣,躲避仇人的追杀。
“三弟,二哥别的不求你,只希望你能在府衙里为二哥寻一份拿笔杆子的活计,打生打死这么多年,厌倦了,想过过平淡的日子。”
雨花这话是对着纪灵说的,可是眼睛却不曾看向纪灵。
他从心底看不起雷三疯和纪灵,即使纪灵是四人中混得最好的,还和官府扯上了关系。
四人中能让他重视的,只有四妹,孙二娘。
纪灵眼神中闪过一抹愠色。
事情还没办妥呢,就说起了酬劳,关键是你他娘的还挑起来了。
但纪灵何等城府,表面上不动声色地说道,“二哥说笑了,你我兄弟间哪有什么求不求的,你放心,只要三弟一到府衙,就开始着手为二哥安排。”
四妹,孙二娘坐在纪灵对面。
她面相不错,三十多岁,身材丰腴,满身韵味。
孙二娘办事的时候从不喝酒。
心思也要比大哥、二哥多些。
“三哥,这瘦径隘,怕是不好过吧。”
孙二娘沉思说道。
雷三疯闻言,哈哈大笑,“四妹,你怎么年纪越大,胆子越小啊!咱们兄妹四人联手,怕鸡毛啊。”
“老娘没有鸡毛。”孙二娘冷冷说道。
雷三疯顿时语塞,低头喝酒。
可是他知道自已酒量不行,再喝就真醉了,只能装模作样的拿着空碗,仰头灌下。
纪灵出来打圆场,“大哥,说了多少遍了,女人的年龄提不得,更何况是自家妹子呢?”
接着又看向孙二娘,“四妹,那小子杀了巡检司一百多号人,不然我也不会把你们都叫来。
三哥这些年算是洗白了,你们要是不想在继续躲躲藏藏,想要光明正大的抛头露面的话,这瘦径隘不好过也得过。”
孙二娘低头沉思。
东躲西藏的日子不好过,虽然钱多,但有时是真会把人逼疯。
一有风吹草动,就得担惊受怕,偷偷遁走。
手上沾了太多血,仇家也多。
可是又因为血不够多,官府看不上。
所以,纪灵是他们洗白的唯一门路。
“就没有别的有关他的消息吗?比如说用的什么兵器,武功路数是什么?”孙二娘问道。
大哥和二哥全然不在乎这些,但是她生性谨慎,对于不熟悉的敌人,总是会感到心头难安。
“果然还是四妹心细。”纪灵笑道,“他使的是一把细剑,和杀吴慎的是同一个人。”
“细剑?据我所知,不管是江湖还是庙堂上都没有这么一号高手。”雨花疑道。
“所以我猜测,他应该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大概率是皇城司新招揽的编外人员。”纪灵分析道。
“新人?”
孙二娘心中的愁云淡了不少。
能杀死巡检司一百多人,毫无疑问是个硬点子。
但是与人搏杀,靠的不是一腔热血。
他们兄妹四人,哪个不是在江湖上厮杀了几十年。
此刻四人联手,还怕什么?
喝完酒,纪灵叮嘱大家提高警惕。
翻身上马,朝着瘦径隘进发。
瘦径隘。
顾名思义,就是一道极其狭窄的隘口。
最窄的地方,只能允许一辆马车通过。
所以,此处是杀人越货的绝佳地点。
行至中间地段。
纪灵一行人突然停住。
哒哒哒——
哒哒哒——
出口处传来马蹄声。
不急,有人骑马闲庭信步而来。
不一会儿。
远处出现一匹白马。
马上的人穿着黑衣,戴着斗笠。
黑与白,交相呼应,像是一幅水墨画。
夕阳将人和马的影子拉的很长,配合上逼仄的空间和两边陡峭的崖壁。
给人一种无法言明的压迫感。
在纪灵等人的视角,这种压迫感让他们想起了一句话。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朋友,有事?”纪灵勒马,皱眉问道。
那人没回,打马上前。
在距离众人十丈远处,勒马停下。
纪灵突然疑道,“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清平镇,季无病!”黑衣人影冷冷地说道。
“季无病?吹笛子的瞎子?”
纪灵心中一惊。
他知道今天一定会有人来堵自已。
不曾想,竟然是清平镇的瞎子。
他看过蒋风一案的卷宗,再加上曾听过瞎子吹笛子,所以对季无病有些印象。
思索片刻,当即心中了然。
“蒋风是你杀的吧。你是清平镇剑魔?”
“不敢当,只是一个吹笛子的瞎子罢了。”季无病回道。
“你是皇城司的人?”纪灵问道。
“不是,我是杨帆的朋友。”
纪灵是嚣张不假,但此时也不敢轻举妄动。
“是你屠了巡检司?”
“人太多了,浪费了不少力气,再加上身染肺痨,倒是便宜朱构了,不然我可以折磨他一晚上。”
用最平静的语气,说出最无情的话。
闻言,纪灵眼角跳了跳。
幸好他先去找的朱构。
不然,以他的性格,肯定会因为轻敌而栽在这小子手里。
能杀死一百多个兵士的人,他不是对手。
想到这,他在后怕的同时,感叹朱构死得好。
“看来以后行事,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嘀咕一句之后,纪灵接着说道,“我能否用银子买条道?”
季无病忽然笑道。
“不能!”
“你不死,我心难安!”
“草,三弟!你跟他逼逼这么多干嘛呢?赶紧砍了他,我们好过去啊!”
雷三疯实在是憋不住了。
他们兄妹四人纵横江湖多年,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跟他们说话。
今天更是了不得,直接被人堵住了去路。
他倒是要看看,是那人脖子硬,还是他手中的大刀更快。
说完,雷三疯策马朝着季无病奔了过去。
“大哥!”
孙二娘娇喝一声,想要拦住雷三疯。
屠了巡检司的人,单打独斗能打得过吗?
哪知却被纪灵拉住了缰绳。
“四妹,三哥能搞到的名额有限!”
孙二娘一愣,转头怒道,“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没有谁可以陪着谁一辈子。想要过安稳日子,就必须要有这个觉悟。洗白第一剑,先斩身边人!”
好家伙,雨花在一旁听得眼皮直跳。
我不会成为,你在府衙站稳脚跟的牺牲品吧?
孙二娘一怒之下怒了一下。
最终还是调头回到纪灵身边。
哒哒哒——
哒哒哒——
雷三疯骑马又快又稳。
马蹄声在地形中回响。
他已经记不清自已杀了多少人。
大多数都是一刀砍下,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只有两种人,能给他带来快感。
一是,冰清玉洁的女人。
她们死时那种绝望的眼神,能给他带来另类的快感。
二是,模样秀美的俊生。
他讨厌比他长得好看的男人,杀他们是单纯为了泄愤。
雷三疯挥舞大刀的动作越来越快,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前面那个小白脸,人头分离脖子的画面。
骑马砍人。
速度一定要快。
动作一定要帅。
人头落地那一刻正好收刀。
那场景,何等快意?
黑衣人的身影越来越近。
雷三疯咧起的嘴角越来越接近耳朵。
这一刀砍下,出了这个隘口。
以后就能光明正大地逛瓦子了。
“你装你爹呢!”
雷三疯挥刀砍去。
只是在出刀的瞬间,他便知道。
这一刀在对方微微侧身下,至少差了一寸。
锵——
这是不平出鞘的声音。
清脆激越,就像是季无病奋力一吹的笛音。
雷三疯的下半身还夹着马肚子,而他的上半身已经飞到了半空中。
在空中,他终于看到了,他完整地做完挥刀这一动作。
嗵嗵嗵——
握着刀的上半身在地上翻滚不休,大刀与地面撞击发出高昂的声响。
直到大刀陷进石头中的缝隙才停下来。
“还好,没有溅到衣服上。”
季无病稍稍晃动,回归原位。
他轻抖不平,甩去剑身上的血迹。
不平虽然细,但是剑身比绝大多数剑都要长。
因此,看起来,非但没有小气之意,反而有一种飘逸洒脱的美感。
此时。
白马上的少年郎。
举手投足间流露的出尘。
当真是。
白马照银鞍,飒沓如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