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不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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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大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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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逝不去的童年
作者:
鬼眼穿魂
本章字数:
7604
更新时间:
2024-11-18

老四余秋生当时没来救火,不知道有什么急事,任硕美管不了那么多,先把话撂在地上。余其进听得出意思,也就无话可说。

酒桌上,大家说起起火灾的危害,无不面露惧色。谈到邹家村一户原本殷实的家,祖上是地主,火一烧,烧了个精光,连藏在衣橱里的现洋都化成了水,他们都深表遗憾。又谈到牟家村一户人家,不单烧了个精光,还把一个老太婆烧死在楼上。因此,有人怀疑是老太婆不满儿子儿媳不孝敬而放的火,虽没有充分的证据,但他们也深表遗憾,同时,表示痛心。

再扯就扯远了,扯到了生产队时期的火灾。老高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老金比他大好几岁,就是在火灾之后逃的荒,至今没见回来过。老高当时年纪还小,不过记得比较清楚,说:“当时,我们村的房子连在一起,楼上用竹条和草绳隔开,一个聋婆子烧火做饭时,掉了火星在灶外也不知道,引发了火灾。一烧起来可不得了,简直是火烧连营,全村烧了个干干净净,无处安身。听人说百丈峰那边的深山里人少田多,有饱饭吃,我哥和村里的哭星就想去。我父亲体弱多病,心想,哥都到了相亲的年龄,不出去在家恐怕也只能打单身,也就没说什么,由他去了。那个哭星走时还牵走了生产队一头水牛,生产队报了案,派人去抓,抓到判了两年徒刑。出来还是去了那里,也没见回来过。”

老高说的这些余火金也听说过,说:“听说老金还欠了信用社十几块钱,到了年底信用社的毛狗总要提一次,这钱不知怎么借的?”

“人都差点活不成,不救济不说,那点老账还记着!”老高义愤填膺地说,“我父亲眼瞅着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信用社不肯借钱给他,怕死了没有还,借钱要我哥签字才行,那笔账也就挂在了我哥头上。谁不恋故土?我想他们想到一些往事,伤了心才不肯回来的。”

“老高,你是本乡本土最有文化的人,家境那么贫寒,你倒是读了点书哦。”余火金显然有些不解,老高为何有钱读书。

老高似乎想起当年读书时的艰难,神态黯然,说:“说起当年读书的事,这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什么叫苦?你们懂得么?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句,我的老父亲的确是个高瞻远瞩的人,知道读书的作用,一有闲工夫便拖着羸弱的身体上山砍柴卖钱供我读书,就是指望我有点出息。唉,读来读去还是种田,也是莫大的遗憾!当然,遗憾归遗憾,读了书的人就是与大家有所不同,观念有所提升,起码明白这个世界是个什么样子,知道人活着的终极意义所在,不是像猪像狗一样稀里糊涂的地苟且偷生……”

大家都知道老高有点文化,也知道他有点心高气傲,他说的话都尽量不要去反驳,因为实在驳不倒他,倘若拿事实来驳他,他来句:“世间有尔等之流,芸芸众生岂有乾坤朗朗、万物争辉之日?”你理都理解不了,也是难堪之至。因此,只管他面带红晕侃侃而谈,口水把酒盅溅满。

两斤谷烧酒,余正飞和余建山不怎么会喝,三两就可以撂倒,余火金酒量还可以,半斤倒不下。余其进喝酒也不行,一两八钱足以令他舌头发硬,口齿不清。喝来喝去,就数老高和余大富喝得多,喝着喝着就喝出了些麻烦事。

当余半文倒转手中的筷子到桌上夹了菜走到一边吃时,余正飞表扬了一句:“猴子懂事,怕别人吃到他的口水,用筷子的另一端来夹菜,又不上桌和大人一起吃,真的懂事。”

老高听了,立即又唾沫横飞,说:“这还不都是我妹妹教得好么?要是指望大富,哼,也不知是什么样子。凭良心说,硕美嫁给大富简直是金花插牛粪。不是夸,硕美年轻时确实是花容月貌,看春雪的模样就知道,不敢说沉鱼落雁,起码是冰肌如雪,亭亭玉立。你们再看半文,像大富,不说獐头鼠目,起码有点对不起观众。两兄妹站在一起,谁又敢相信是一个娘生的呢?再拿住房来说,全乡恐怕住洋人建的天主教堂有几家?这破房子,洋人是不知道有人住,知道了恐怕会齿冷三天,丢咱中国人的面子!”

老高如此把余大富贬得一文不值,他也不争辩,不急不躁,一句话不说,只是一口一口地喝酒。在场的人都不好怎么表态,只见余其进脸上有点挂不住了,起身想走。此时,任硕美抹起了眼泪,扁着嘴说:“哥说的是真话,嫁到这个家,我没过一天好日子。日夜操劳,拼死拼活,到现在连个窝也没有。不是家里穷,怎么会换什么亲?呜呜,我的命苦哇……”这一哭,余其进也难过,抬起的屁股又落了凳,真是走也不是,坐也不是,长长地叹了口气。

想不到自已的一番高论倒把妹妹说得泪如泉涌,老高也有些过意不去,从另一个侧面安慰:“硕美,平心而论,这个家虽然苦了点,但是,你在当家作主,这一点很重要。大富是个老实人,而不是一无是处。他脾气好,什么都听你的,要是换了别人,就你这扒了皮也要跳三跳的性格,是不可能生活得下去。从这一点来说,你也算是有福气的人了。有什么好哭的呢?以后的日子还长着,莫哭莫哭。”

“这话说得对,人无完人。”余正飞先开了口,桌上的人都点头称是。

“也就是重了他这一点,不是他这个好脾气,我也活不到今天。”任硕美止住了泪,如是说。

“这就对了嘛!房子的事情不用急,慢慢来,到时我有多大力就出多大力,放心就是了。”老高喝高了,话语却是越来越清澈。

余大富一直一言不发,闷闷地喝着酒,很少夹菜吃。当大家起身离桌告辞时,他也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对老高说:“哥,还有几里路要走,我走了,不要送不要送。”

“你去哪里?这里是自已家!”任硕美又好气又好笑。

“就、就到家了,这么快……”余大富想挪动步子,脚下像踩了棉花,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又醉了,而且醉得站不起来,老高把余大富拖到床上,大声说:“大富,我今天说的是酒话哦,你别放在心上,我走了。”

要说,有文化的人就是与众不同,太白酒醉能作诗,贵妃酒醉能唱歌,老高酒醉能走夜路。他晃着手电筒,哼着《智取威虎山》,独自回家去了。

任硕美帮余大富擦了一把脸,已很晚,打着哈欠准备睡觉。余半文走过来问:“今天舅舅是怎么啦?一会儿说爸的坏话,一会儿说爸的好话。你真的觉得咱们家很苦吗?我怎么不觉得呢?”

“大人的事,你管那么多干什么?睡觉!”任硕美不回答。

“我觉得爸蛮伤心的。”余半文不走。

“睡觉去!”任硕美又催。

“我真的样子很难看吗?我怎么觉得自已长得很帅呢?”余半文还是不走。

“帅、帅……蟋蟀,睡觉睡觉!”任硕美第三次催,脸色有点难看。

余半文这才不敢再多问。他不问,余大富却叫上了:“有本事别在家种田,种田的都是没本事的人!读了几天书、识得几个字,又有什么高傲的?”

任硕美哪里由得了他如此发飙,吼:“你这个酒疯子,你在叨咕些什么呢?你不想睡觉就跟我起来!”她伸出双手拽躺在床上的余大富。

“别拖我,我要建房子,建新房子,好大的新房子……”余大富说着,头一歪,打起呼噜来。

任硕美不再拽他了,爬到自已睡的老式床上睡觉。

村里总会发生些令人心烦意乱的事情,主要是小孩子太多了,一家最少也有三个。当然,就数任硕美生得多,生了五个。

这不,余小强手痒痒玩火,划着火柴往余正飞家的那头黄牛的尾巴上一点,把牛毛烧掉了一截,可把余正飞心疼死了。

可是,余正飞并不知道是哪个顽皮的孩子烧了他家的牛尾巴毛,余小强怕挨骂不承认,余半文也就在被怀疑之列。这段时间,余半文尽管未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而还是感觉像活吞了一只壁虎在肚子里,很是不舒服。

余半文劝过余小强坦白,反正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免得余正飞整日唠叨不休,搞得全村牛毛满天飞,可余小强就是不肯承认,还说余正飞家的那头牛啃过他家的红薯藤,有错在先。

任硕美对此很是不满,有心去找余正飞澄清事实又怕得罪人,憋了几天去找了余小强的母亲周桂花,说:“跟你说件事情,这事情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已闹得满村风雨。烧牛毛的事,你家小强不承认,我家猴子就要背黑锅。其实,承认了也没关系,牛毛自已会长出来,又不用赔钱。”

周桂花有些难为情地说:“以前,我怕我家的鸡会搅到别人家的鸡群里分不出来,剪了尾巴做记号,本来这事与别人毫无关系,结果呢,都笑我做没尾巴的事。现在,小强一时贪玩,把拐拐家的牛尾巴毛给烧了,承认了不又得说他也喜欢做没尾巴的事么?总结起来,我们家不都成了做没尾巴的事的人么?人言可畏,这承认得起吗?洋猪婆,你是明白人,你说这后果严重不严重?猴子被怀疑,你心里不好受,我懂,我更不好受。但我知道猴子是清白的,难道这还不够吗?有件事情我瞒在肚子里很久了,今天也跟你叨叨,告诉你哦,我撞见拐拐和金寡妇的事,在竹林里,千真万确!他的嘴再不收拢一点,我也不客气,抖出去,给他做点宣传,看他有没有脸做人,哼!”

任硕美心想,这事再闹腾下去会有点大,倒不如在小事上吃点亏的好,黑锅背一背也就算了,总比和人结冤要强许多,因此,特别大度地说:“剪鸡尾巴也只是做个记号,你不这样做了,香婶倒这样做了,也不见有什么不好的。你别太认真,我从不觉得你是做没尾巴事的人。不过呢,你那竹林见到的事是说不得的,我就当没听见,死了也不会说出去。谁说出去,怕都要出大乱子,要清楚!再说,你知道我的心就好,小孩子做出来的事总是让大人烦恼,现在哪个孩子不是这样的呢?有规规矩矩的才怪。算了算了,就这样。”她说完就急着告辞走了。

到家不久,余正飞又来了,和任硕美又说起牛毛的事,她有点不痛快,说:“拐拐,老说老说,再说你这嘴巴都要长出牛毛来了!一点毛毛小事偏要扩大,像个女人一样。”

余正飞的心里更不痛快,说:“洋猪婆,听你这样说,现在反而是我不对了。我家的牛尾巴被人烧了,我说都说不得,天下有这样的理?我就是要把真凶找出来,看他有脸见人么?净做没尾巴的事!”

任硕美不耐烦地说:“你不是想知道真凶吗?我现在就告诉你,不是小强也不是猴子干的好事,是我烧的,你满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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