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干]掰弯这个兵
“我忘记把钱放到桌上了。”
谭天阳微愣了一下,随后点点头,提着手上的菜进了厨房,一边对他道:“那你坐会儿吧,我去烧点水。”
席昭然眨了眨眼,也跟到了厨房门口,“你自己做饭?”
“嗯。”谭天阳点头。
“你准备做什么菜?”席昭然斜靠在厨房门口,半点没有离开的意思。
谭天阳到也没有撵他,将手里的菜放好,用水壶装上水放到煤气灶上,然后才转头问他道:“你吃过饭了吗?”
“没。”席昭然耸耸肩,他对吃真没多大的兴趣,甚至在某些时候还相当反感。
“哦。”谭天阳点点头,转身开始处理自己带回来的菜。
他看了看自己卖回来的菜,决定今天不吃面,用电饭锅煮米饭吃。
五花肉被切成薄片,放到锅里加上水煮开,等到汤渐渐泛白后,将豆腐切好放进去,又打了三个鸡蛋进去,等锅里的汤再次煮开后,调好调料,再将切好的葱茉撒在上面,关火,用汤碗装好。
将空掉的锅重新洗干净,放油爆炒葱姜和切成细条的辣椒,放好调料炒熟起锅。
他的速度很快,没有用多久一盆汤一盘炒辣椒就端上了桌,这时米饭也煮好了,替席昭然盛了一碗米饭,又给他用刚烧开的水泡了茶放到旁边,才坐到餐桌边,也不多说,给自己盛了米饭吃了起来。
席昭然怔怔地看着面前的一汤一炒,泛着奶白色的汤有很大一碗,他好半晌才回过神,给自己盛了碗汤吃起来,味道还算可以,至少不缺盐少味,熨烫的感觉充满了口腔,又顺着喉管滑了下去,一瞬间便暖了胃,身体也跟着暖和了起来。
真的很好喝啊。
谭天阳自己则是用了一个大碗盛了饭,然后又盛了汤泡在饭里,拌着那一盘炒辣椒也吃得津津有味,对于汤里的肉和鸡蛋什么的,他根本碰都没碰。
“你怎么光喝汤啊?”席昭然好奇地问道,他可不认为这个高壮得像塔一样的男人会是个吃素的,不吃鱼也就算了,肉肯定还是会吃的吧。
“你吃吧。”谭天阳吃着自己碗里的汤泡饭,声音含糊地说道。
席昭然突然就明白了,不是这个男人不吃肉,而是因为自己的到来不在他的预期之内,所以他把买来的好东西都留给了自己。
他突然又想笑了,这种推让食物的温暖感觉,他在自己的家里从没有见到过,却是从另一个陌生人那里明白了感受了。
不过是一天之中的三顿饭而已,不过是三顿饭而已,就可以是另一片天地。
席昭然还在发怔,谭天阳已经给自己盛很第二碗饭了,他见席昭然半天没动筷子,眉头皱了皱,催促道:“快吃吧,冷了就变腥了。”
席昭然在他的声音中回过神,他点点头,也学谭天阳那样给自己盛了一大碗饭,然后用汤泡上饭,“呼噜呼噜”大口往下吞咽。
谭天阳见了便放心地继续吃着自己的东西,一时餐桌上,就只剩下两人此起彼伏的吞咽声,在不大的房间里,到也有种别样的温暖。
这一顿饭,相较中午那顿,席昭然吃得更饱,他很久没有这种饱腹的感觉了,以前他把吃饭当成可有可无的事,只要没饿死就好了。
吃完饭后,谭天阳收拾碗筷洗碗,席昭然跟到他身后说道:“我明天要去T市了。”他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个,就是想找个人说说。
同样的,谭天阳就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跟自己说这个了,不过他还是点点头没多问,说了句“一路顺风。”
听了他的话,席昭然有些自嘲,一路顺风,他还真不知道自己去了还有没有命回来。
席昭然在谭天阳家里待到天黑才打算离开。
谭天阳看了一眼窗外那些阴暗的巷子,跟着他一起出了家门,在席昭然疑惑的目光中解释道:“我送你出去吧,晚上的路不好认。”
席昭然笑着点头,“也好。”
楼下的巷子真的很阴暗,巷道很窄,路灯时而闪闪烁烁偶尔还有几个路灯坏掉了,导致下面的巷道更加黑暗。
大晚上的,如果是一个人走在这样的路上,只怕是根本不敢走进那些黑暗里,谁知道那里面都有些什么呢?
席昭然是个大男人,二十多年养尊处优的豪门生活,没有侵蚀掉他身为男人应有的胆量和担当,让他变得胆小惜命,反而让他的心更加狠厉,在不把别人的命当命的同时,也同样没有把自己的命当回事,所以走在黑暗未知的环境中时,他并没有害怕这种情绪,但不会害怕并不表示他就能安心。
不过今晚这种心理似乎有了点改变,当他们走到那段黑暗中时,害怕自然是没有的,但却是很安心的。
也许是知道身边跟着一个铁塔般冷硬的军人,也许是还有些别的……
“到了。”谭天阳一直沉默地跟在席昭然身后,等两人走到了外面的大马路边,他才停在街边提醒似乎在游神的席昭然。
“哦,那你先回去吧。”席昭然回过神,抬头对谭天阳笑笑。
“嗯。”谭天阳应了,身体却没动,直到席昭然打到车,他才转身往回走。
席昭然坐到出租车里时,从后视镜里看着昏黄的路灯下,谭天阳被拉得很长的影子,觉得有些东西,也许他还是可以抓住了。
席昭然来了又走,两人三顿饭的相处,并没有给谭天阳的生活带来多少波澜,他每天的生活仍然按部就班地前行着。
回家洗漱睡觉,第二天早起洗漱下楼卖早餐,然后换好衣服上班。
不过今天的同事们似乎有点不同,中午时,谭天阳知道了为什么,是因为报纸上的一份报道:在街头被分尸的小混混。
谭天阳原本没怎么在意,却因为报纸上那张有点熟悉的脸而将报纸取来看了一遍。
报道将小混混被分尸扔在街头的事详细地写一番,因为其残忍血腥的场景令人发指才引起众人的关注,但对被害人的身份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A市的小混混,黄三儿。
谭天阳看着那报道上,印出的小混混的正面像,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是那天准备乘席昭然喝醉了,抢他东西的那个小混混。
他将报道看了一遍后又放回了原位,什么也没做。
又过了两天,宋家的女人打电话给他,想请他帮忙开车送货到郊外的一家小超市,谭天阳答应了,下班后直接去了宋家女人开的超市。
帮着宋家女人将要送的东西装到她租来的小面包车上,开着车往郊外而去。
那小超市的老板见了他,直接叫人把货取了下来,连货都没点便把钱给了他。
谭天阳对于小超市老板的态度有点疑惑,他付的钱到是和宋家女人所说的一样,不多不少,但他为什么连货都不点?就不怕别人差数多收他钱么?何况还是他这种做着小本生意的,应该要更加精打细算才对。
他原本想多问一句的,可是那小老板却在一转身之间去了别处,谭天阳拿着钱,想着怎么样吃亏的也不会是宋家的女人,便收了钱,把车往回开。
因为是郊外,离环城的高速公路比较近,所以等他回程时,看到高速公路上有一辆车因为撞到了护栏上,从公路上翻了下来,倒在下面的普通公路边,这个样子看起来还有一段时间了。
谭天阳急忙把车停下,跑到出车祸的车子旁边,想帮忙把里面的人弄出来。
那是一辆高级轿车,等他好不容易把因为翻转而卡住的车门弄开,才发现坐在前面的司机已经当场死亡,还好坐在后座上的人虽然昏迷过去了却还有口气。
谭天阳急忙将人抱了出来,等他擦干净那人脸上的血污才发现,昏迷着的人竟然是前两天跟他说过要去T市的席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