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我在荒岛杀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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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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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重生:我在荒岛杀疯了
作者:
申世奇
本章字数:
4158
更新时间:
2024-11-15

黄晓雪瞟了一眼於宁,白皙的脸上透露着不悦:“我跟亦欢说话,关你什么事?”

她身形高挑,至少一米七的个子,瓜子脸,大眼睛。

尽管五官不如於宁那般精致,长相却神似黎姿,看上去很有气质。

於宁被这番话激得怒火中烧,正欲反驳,却听阮亦欢沉声开口:“岛上应该还有其他幸存者。”

荣耀号上载有三千多人,即便他们漂流至这座岛上的机率再小,也不应该仅有他们五人。

他突然想起一个人,脱口而出道:“张德秀呢?”

於宁回应:“他还在那里躺着呢。”

说完,她瞪了黄晓雪一眼,随后轻轻分开一旁的叶子。

只见距离阮亦欢几米的地方,插着一排蒲芭蕉叶。

叶下,张德秀正光着膀子躺在地上,肩头的伤口已被包扎。

他的伤势不轻,是贯穿伤,与阮亦欢相比更为严重。

而且他的伤口也已经发炎,所以仍处在昏迷状态。

阮亦欢面无表情地收回视线,徐正佑轻咳一声,打破了沉默:“亦欢,张德秀昨天做的事确实很过分,但他也已经受到教训,我看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大家都是幸存者,理应团结一致,共度难关。”

阮亦欢闻言,只是轻轻耸肩,表示无所谓,脸上表情依旧冷漠。

对于张德秀,他心中并无波澜,只将其视为过客。

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他不会多管闲事;若再敢对他使阴招,他也绝不会心慈手软。

几口椰汁下肚,阮亦欢感到身体渐渐舒适,他尝试着站起身来。

於宁见状,连忙上前搀扶,焦急万分:“你的伤还没好呢,还是躺下休息吧。”

阮亦欢低头审视着肋侧已经结痂的伤口,淡然一笑:“伤口已经结痂,应该没什么大事。”

这副身躯虽不及前世强健,但恢复能力却跟前世一样,快得可怕,这其中缘由,他也不得而知。

他睡了差不多一天一夜,在这期间,徐正佑、韩菲和於宁三人也没有闲着。

他们用捡来的石头在沙滩上围成一圈,中间堆积了大量的枯枝,燃起篝火。

而野猪的肢解工作,也已经由他们用石刀完成,处理后的野猪肉被妥善储藏起来。

为了防止因岛上的高温导致猪肉在短时间内变质,他们在沙滩上挖了一个深坑。

切割下来的猪肉被暂时存放在这个坑中,沙坑内的湿气重、温度稍低,虽不能长期保存,但至少能延缓猪肉的变质速度。

徐正佑带着阮亦欢参观完他们的劳动成果后,众人围坐在篝火旁,徐正佑用不知哪找来的燧石点起了柴火。

燧石,俗称火石,是一种硅质岩石,其质地密实坚硬,多为灰黑色。

谈话中,阮亦欢了解到,在这段时间里,岛上既无救援队出现,也未见过往船只或天上的飞机,这座岛似乎真的与世隔绝。

徐正佑原本想用火光吸引过往的船只和飞机注意,但整整一个晚上,都毫无收获。

唯一的收获就是,黄晓雪和刘雨馨二女被这篝火吸引了过来。

他们围坐在篝火旁,烤着昨天切下的野猪肉,肉质鲜美,油光闪闪,香气四溢。

於宁不经意间瞥了阮亦欢一眼,发现他嘴角已经开始流口水了。

於宁忍不住笑出声来:“亦欢,你是不是饿坏了?再等一下,肉马上就能吃了!”

阮亦欢下意识地摸了摸嘴角,确实,他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但这是身体的自然反应,与他无关。

前世的他并不太喜欢吃猪肉,尤其是肥肉,就算饿了一整晚,他也提不起太大兴趣。

就在他准备去海滩寻找其他食物时,他眼尖地发现椰树林那边有人影在晃动。

他提起一旁的石刀,站起身来。

在场的众人都被他吓了一跳,纷纷问道:“亦欢,怎么了?”

他望向椰树林的方向,告诉众人自已的发现:“那边有人。”

闻此言,众人心中一惊,不约而同望向椰树林方向。

然而,目力所及之处,唯有椰影婆娑,未见丝毫异状。

黄晓雪与刘雨馨皆已耳闻岛上有野人之事,但此刻二人的反应却截然不同。

刘雨馨惊惧之下,连连退避人群之后;反观黄晓雪,她拿起一柄石矛,毅然决然地站在阮亦欢跟徐正佑身边。

经一番谨慎观察,四周未见异状,徐正佑不禁疑惑出声:“亦欢,是不是你眼花看错了?”

“不可能,绝对有人!”阮亦欢十分肯定道。

只见椰树林间寂静,唯余风声。

正当他提着石刀欲深入椰林探究时,一身影突兀自草丛中挺立,竟是位金发碧眼的外国男子。

他高举双手,大声喊道:“大家不用紧张,我就一个人,没有恶意!”(英)

他们的英语水平都不错,因此简单的交流并不成问题。

听闻那外国人的呼喊声,於宁显得有些激动,脱口而出道:“好像是一名幸存者!”

相较於於宁的激动,阮亦欢则显得十分冷静。

他注意到对方是从丛林深处走出来的,但对方只一人,他又是怎么穿过这片茂密丛林的呢?

见他们并无敌意,那名外国人迅速从椰林中走出,环顾四周后,确认没有其他人的存在,便向阮亦欢等人靠近。

“你们是...?”(英,以下略)

徐正佑以英语回答道:“我们都是'荣耀号'上的生还者,你呢?”

“我也是!”外国青年满脸激动,伸出手自我介绍:“我叫艾伦。”

“徐正佑。”两人友好地握了手。

艾伦约莫二十多岁,身着简约的白T恤和蓝色牛仔裤,只是上面被划破了不少地方。

他留着一头金黄色的中短发,五官深邃,看起来倒是挺帅。

阮亦欢问:“你一个人来的吗?”他的英语发音带有标准的英伦腔,非常纯正。

於宁对他投去了疑惑的目光……

她记得阮亦欢的英语成绩并不出色,在班级里是排在最后面的。

但没想到他的口语居然这么好,这让於宁很惊讶。

她不知道的是,阮亦欢前世虽然是华人,但很小便离开了故土,前往缅甸,之后又辗转至非洲、欧洲。

在欧洲的那些年,法语跟英语一直都是他的日常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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