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呀,这份工作,看来是要做到头了!
丁佳觅心一慌,赶紧多码几个字。
曹卫铭慢悠悠地走进经理办公室,关上门。
他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明总,按照你的吩咐,我已经盯着小丁了!”
“是叫你多留意,不是盯!”
男人略显不悦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曹卫铭倒吸一口凉气,缓了缓,才战战兢兢地开口:“是是是……我留意到,小丁一早来公司写小说。”
“写小说?”
“是啊,太过分了!明晃晃的上班摸鱼呀!怪不得你要我多留意她,还是明总高明!”
曹卫铭认为自已这回,马屁肯定拍到了点子上。
“你批评她了?”
喜怒不明的话语,曹卫铭小心翼翼地回答。
“没有,我叫她继续。我可没忘记明总吩咐的,不要打草惊蛇。”
“她写的什么小说?”男人声音淡然。
“我刚才看的真真切切,书名是《圆梦镯》。”
曹卫铭早有准备,小报告打的是明明白白。
手机那端“嗯”了一声。
曹卫铭赶紧讨要对策。
“明总,接下来要怎么做?”
“让她写。”男人的声音风轻云淡。
“对,让她写!”曹卫铭咬着后槽牙。
“别让她发现,你在留意她。”
“我做事向来谨慎,她绝对发现不了!”曹卫铭胸有成竹。
“对她好点儿。”
“明总放心,我一定不会让她好过的!敢上班摸鱼,当我是死人哪?”
曹卫铭认为,自已已经精准猜透了总裁大人的意思。
他撸起袖子,蓄势待发,等一下一定要将摸鱼之人好好修理一番!
谁知……
手机那端,猝不及防地传来冰寒刺骨的声音。
“我看你离死人不远了……”
声音不大,压迫感却十足,令人毛骨悚然。
曹卫铭直冒冷汗,嘴唇不停哆嗦,双手条件反射地摸摸自已的脑袋还在不在。
完了完了,他这小命怕是要玩完!
赶紧亮出毕生所学——
“尊贵的明总,我错了我错了!我曹卫铭,脑子虽笨但忠心耿耿呀!为明总做事,我向来都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两肋插刀死而后已的!还请明总指条活路,直接指示啊!”
啥啥不行,马屁最灵。
手机那头静默了两秒,总算没再发脾气,“对她好点儿,不着痕迹地帮助她,减轻她的压力,现在懂了吗?”
曹卫铭摇头如拨浪鼓:“懂了!”
声音响亮,其实没懂。
“还有,她每天做了什么,都要向我汇报。”
“知道,保证完成任务!”
通话总算结束。
曹卫铭像突然被抽去了骨头一般,滑溜而下,瘫坐在沙发上。
他心有余悸地摸着胸口。
那捉摸不透的主,可是要了他半条命。
这活真不是人干的!
“不着痕迹地帮助她……减轻她的压力……”
曹卫铭喃喃念着,用他那聪明的脑袋想了好久、好久、好久。
终于,心生一计!
他忽地起身,微微拉开百叶窗的叶片,透过缝隙望去。
令他头疼欲裂的丁佳觅,此时正在埋头工作。
哦不,也有可能在写小说……
丁佳觅更新完今天的小说章节,伸了伸懒腰。
办公桌隔壁的同事袁艾米,将头探了过来,黑发摇曳柔顺地垂在胸前,“晚上咱们策划部小聚,你要不要去?”
丁佳觅还未回答。
一个高挑纤瘦的女人,手里拿着一摞文件从旁边经过。
女人声音又尖又细,说的话既难听又刺耳。
“你们听说了没有,咱们策划部居然有人穷到去财务部预支工资,真是笑死人了!我王茜把丑话说在前头,咱们晚上的聚餐是AA制,想骗吃骗喝的人可别来!”
王茜脸朝着丁佳觅,似乎意有所指。
一阵喧哗的手机铃声响起:“我要赚钱钱,我要暴富富,我要变美变瘦变酷酷,我要钱多多……”
丁佳觅拿出手机。
一看来电显示,她禁不住嘴角上扬,眼里藏不住的喜色,“诗诗?你回国了……好好好,晚上见!”
收起手机,丁佳觅看向隔壁桌的袁艾米,“有朋自远方来,今晚的聚餐我去不了了。”
眼角微勾,声音响亮,清朗坦荡。
袁艾米凑过来,低声说:“我本来就不太想去,刚才听了那些话,更恶心了!别人穷不穷关她屁事,又没跟她借钱!”
王茜办公桌离的远,听不见袁艾米的声音。
她只听到丁佳觅不去聚餐,不由得嘴角带上一抹讥讽,本就突兀的颧骨显得更加难看。
下班后,丁佳觅打车去西餐厅。
她的发小唐诗诗从国外留学归来,今天刚到B市。
二十二岁的两人,友谊少说也有二十年了。
她们从穿开裆裤就认识,一起走过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和青涩懵懂的少年岁月。
后来,唐诗诗的爸爸做生意发了财,一家子搬到B市居住,唐诗诗也被安排出国留学。
丁佳觅家没有任何发展,一直呆在乡下。
两人几乎过上了完全不同的生活。
但幸好,距离并没有阻断两人纯真的友情。
虽然回国的次数不多,但唐诗诗每次回来,都会找丁佳觅叙叙旧,联络感情。
今天,距离上次见面,已有一年之久。
西餐厅里装潢高档,柔和温暖的灯光透着丝丝情调,一整排的红酒装饰着整个大厅。铁艺展示架和半遮光的纱帘,隔断出既通透又私密的空间。
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几分钟。
丁佳觅在大门不远处随便找个位置坐下。
手臂慵懒地放在面前的桌子上,漫不经心地点着手机屏幕,静静等待发小的到来。
不知过了多久,餐厅门被推开。
进来一对璧人。
霎时间,所有看向大门的人,视线都汇聚在这对璧人身上,仿佛被点了穴道,表情怔怔。
男的英俊潇洒,女的光鲜靓丽。
两人身上的衣着装束,都散发着前卫高端的金钱魅力。
一看便知非富即贵。
丁佳觅兴冲冲地迎了上去,丝毫没有留意到,自已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相比之下有多寒碜。
“诗诗!”
唐诗诗正在和身边的男子讲话,闻声转过头来,盈盈一笑。
“佳觅,不好意思,我们迟到了。”
长相秀丽的唐诗诗,化着精致的裸妆,棕栗色的长发简单地烫卷了发梢,燕尾皮衣内搭一条不规则下摆连衣裙,高贵时尚又帅气出众。
唐诗诗轻轻拉起丁佳觅一只手,优雅地介绍:“这是谢安栩,以前高咱们一届,篮球队的,运动会上最惹眼那个,还记得吗?”
男子一米八几的个子,身材高瘦结实,小麦色的肌肤显得很健康,一身银灰色亮面西装在灯光的映衬下,看起来更显丰神俊朗、贵气逼人。
丁佳觅匆匆瞥了一眼,便移开视线,面色微红。
怎么可能忘记?
情窦初开的花季,她暗中喜欢的那个男生,深藏心底的小秘密!
她看向唐诗诗:“记得的。”
声音清润,眉眼淡然,看起来云淡风轻,实则心里已经掀起狂风巨浪。
原本以为此生无缘再见的人,居然会再次重逢。
他矫健的身姿、磁性的声音、灿烂的笑容,经常会出现在她的梦中。虽然两个人并没有过交集,在梦中也是匆匆擦身而过。
但她,就是牢牢地将这个人记在了心里。
而此刻,他就在眼前!
叫她如何不慌乱?
谢安栩微笑颔首:“原来诗诗的发小还是我的昔日校友呢,幸会幸会!”
“你好。”丁佳觅微微点头,礼貌大方。
她没有再说什么。
因为心慌,更因为弄不清他和好友唐诗诗是什么关系。
情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