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天光乍泄,金光洒满周围的山坡,才被放上山的牛羊被赶着往上走,到达目的地后,然后悠闲的啃食这带露珠的青草,一嚼一嚼,憨态可掬。
整个村庄的人晨时鸡鸣第二声就开始起床收拾农作。
农家的狗子各自追逐着打闹,七姑八婆们开始唱响八卦的交响曲。
卫佚昨日穿着喜服从自家鸡圈醒来,然后穿着一件儿里衣在整个村里到处闲逛的事儿开始发酵,有的大娘说卫佚被上门的相公给打了,昨日她还瞧见卫佚头上有个大包,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一整天也没瞧见她那瘸腿儿的新人。
有个路过的挑水大爷听到,放下水桶,摆摆头说了句“疯了,疯了”便又走了。
卫佚邻居家的赵红椒捏着自家听墙角的偷懒丈夫卫大牛的耳朵,粗声粗气地骂骂咧咧道:
“卫大牛!后院的豆角该摘了!
地里的玉米也该薅第二次草了,家里忙的转不开,你还跑到这儿来同这群女的咋咋呼呼说人闲话?”
“那卫佚好歹是咱表妹子!就算再不懂事儿,晚点儿不得去看看!”提到卫佚时,赵红椒顿了顿,有些恨铁不成钢道。
众人刚看见赵红椒的身影时,人家已经逮着丈夫走远了,只听见卫大牛稀稀拉拉地哎呦呦呦惨叫声。
没多一会儿,众人又将话题放在了这个凶悍的过门三年还未生一个孩子的赵红椒身上。
村里的气氛并没有因为穿来的卫佚有极致的变化,几千年来如一,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贪嗔痴慢疑,爱恨情仇和好奇,只是或多和或少。
卫佚醒来时已经是晌午,她翻了个身,皱了皱鼻头,闻到了不属于自已的绵被的味儿,睁开眼时,脑袋依旧有些疼,想来是原身头部伤地很重。
又拖了一会儿,阳光从木窗溜进来,洒在棉被上,卫佚深深吐了口气,决定起来面对事实。
屋子里还算整齐,全然一副小女儿家的闺房的样子,卫佚晃眼见地上的人和被子都不见了,抿了抿嘴巴,神情恹恹地起身走出了房门。
“空气倒是不错,这么大的太阳,这风还挺凉快的,难得可见。
卫佚感觉浑身不舒服,酸软得很,环顾四周见无人,院子里边儿连根像样的板凳也没有,于是只能扶着门框,缓缓坐在门槛上,她两手无意识地撑着下巴,呆呆地看着鸡鸭打架。
“不知廉耻!”
不然头顶边儿传来一句冷冷的男人声音,不用回味,卫佚就听出来那是昨天晚上那个吓唬自已的男人。
等她抬头时那人已经处着拐杖背着自已,走了过去,另一只手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只留给自已一个长发飘飘,精瘦又高大的背影。
“有病吧,大清早的就骂老子!”
不吃亏的卫佚给了那个背影一个白眼,回过神时,眼前出现昨天那俩小孩儿,哥哥凌晞昨日是见过的,此时正一手抱着一坨草纸似的东西,另一只手牵着弟弟凌稷。
凌稷怯生生地看着她问道:“你怎么不穿衣服?”
凌晞奶凶奶凶地瞪着卫佚,似乎才反应过来,一下子将凌稷的双眼蒙住道:
“非礼勿视!”
“呵呵……”
卫佚有些好笑,看着这俩粉雕玉琢的孩子,举手投足有气质,可爱又不失礼仪,想必父母的样貌形象和涵养也不一般。
“我身子软,全身哪哪都疼,你们别管我,让我在这儿歇歇吧。”
面对这么俩个可爱的孩子,一个糯糯的小团子,一个出现刚毅帅气,卫佚摸了摸最疼得后脑勺自然语气也松缓了些。
只见凌晞听到这话忽然睁大了眼睛,这番话更是像一个女人的炫耀!这动作难道不是在掩饰羞色?
哼,昨日爹爹难道真的和她共处一室之后同房了吗?
卫佚努了努嘴看着他,发觉手脚各处都被蚊子咬了包,红红肿肿的,痒得很,于是随意挠了挠。
等抬头时有看到凌晞遮不住惊叹的大眼睛在她身上咕噜咕噜转了半天,卫佚在他眼前摆了摆手问道:“嘿!你怎么了?”
凌晞不可置信地将手中的纸塞给弟弟凌稷,又慌张地别开卫佚跑进她的屋子,一顿翻箱倒柜。
卫佚懒倦,没管他干什么,反倒是盯着凌稷笑了笑:“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凌稷。” 见卫佚还算和善,凌稷也跟着笑了笑,软软道。
卫佚当打算将凌稷拉到自已的怀中抱抱,继续问道:
“哦哦,你几岁了呀,你哥哥呢?”
话还没说完,凌晞便回来了,随后和他爹一般冷冷地,将一团衣物扔给她:
“快穿上衣服,如此不合礼数,也不知爹爹是如何看得上你的。”
随后便着急地拉着凌稷朝着凌初颂的方向去了。
卫佚吃惊,嘘着眼看着二人离去:呃……什么东西啊?这孩子还真是人小鬼大……
太阳从头顶渐渐绕到了西边儿,卫佚一顿操作换上了简单的衣物,又在房间里找出了一包写着治跌打损伤的新鲜草药,叠吧叠吧咂碎往后脑勺包上去了,这样总算是给自已上了点儿药。
不是卫佚虎,看见是药就贴,而是经验之谈,之前穷的时候,有什么小病小伤都是不敢往医院去跑的,随随便便一个检查就是几百上千,她和老爹卫盛可拿不出来,于是自已也找路边儿的好心赤脚医生学了几招。
之前卫盛跑出去做生意和城管打了一架伤了腰杆子,身上交了房租就只剩三百,得亏是自已听了老医生的花钱,
摸黑上山采了这样的草药才活血化瘀通络了,后来在自已慢慢捏吧捏吧的情况下,竟然奇迹般地好了。
那包草药卫佚基本认识,所以才放心大胆的用了。
忙完的卫佚终于感觉到了熟悉的咕咕咕咕叫唤,那是肚子饿了。
洗漱一番后,卫佚摸到了凌晞凌稷的房间,她趴在门口看着里边,发现凌初颂正在教凌澈写字,小小的凌稷端正地做着,认真的捧读着一本用新墨撰写名字的《史记》。
早就警觉到卫佚前来的凌初颂对她不做理会,只是淡淡地继续握着凌晞的手在写字,一双骨节分明的手细长。
凌晞汗流浃背,他的小脸憋得红嘟嘟的,被凌初颂的威严压着有些喘不过气,他最不喜欢读书写字,但是爹爹又不准他只练武,说是那样的战士最容易逞匹夫之勇,眼界有限,便不可能掌握整个战场。
哇,总算看凌初颂的正脸了,卫佚一阵感叹,果然如村民所说的那么神仙般地人物,黑蓝色的粗布麻衣着身也能看得出身形板正,肩宽腰细,特别是那张脸可算得上是封神俊朗。
祸害女人心的那种美,浓眉合骨,眼眸淡淡地垂着,睫毛闪了闪也掩盖不了那般醉人的风情,鼻梁挺而不突兀,唇色比一般女人都红,不薄不厚,就是暴露在外边儿的皮肤有点儿子晒黑了,也因为这肤色显得凌初颂的容颜多了三分硬朗。
卫佚花天酒地了那么多年里,见惯了帅哥美女,虽然没上手过,卫佚也能知道,像凌初颂这样的倾世美男,那是难得一见的。
只可惜……是个瘸子腿儿,卫佚正想着呢,却听见凌稷娇娇嫩嫩的声音忽然传来
“娘亲!你怎么过来了。”
见凌初颂和凌晞齐刷刷地转过头看过来,卫佚尴尬一笑。
凌初颂放开凌晞的手,叫他自已继续练习,自已则将手背在身后紧了又紧:
这女人来干嘛?又是谁教稷儿叫她娘亲的!
这糟糕的气氛随着卫佚讪讪的一句:“我饿了哎,这都下午了,你们不饿吗?”更加糟糕了。”
凌初颂并未作答,冷漠地转过身去整理书桌上撒出来的墨。
“娘亲,稷儿也饿了。” 凌稷眨吧眨吧大眼睛,童真的回答道。
卫佚见着这人类幼崽可爱得紧,没忍住跑过去蹲下来,温柔地抱起凌稷:“嗯嗯,阿稷真乖,娘亲带你去煮吃的,不同这屋里的冰块儿爹爹玩儿了哈。”
凌稷见卫佚并不是哥哥说的那么可怕和讨厌,于是本能地贴了贴卫佚的脸,差点儿把卫佚的心都甜化了,笑得合不拢嘴。
哈哈哈,她是老早就想要一个这样的孩子了,可惜自已没男朋友,找精子生的话她又太怕疼,早些年的做孩子的经验告诉她,一个完整有爱的家庭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来讲是莫大的推助,不是没有不行,只是更多可能性对孩子的成长不好。
“谁准你抱阿稷的?”
听着这一番对话,凌初颂站不住脚了,他可不相信那日有着想抢劫自已的歪心思村姑有什么好念头,现在对他来说,孩子就是最重要的,绝容不得一点儿差错,说着就要去抢凌稷。
哪知卫佚动作更快,一个闪动,便抱着人出了门,还一边喊道:“哎呦喂,别练了,快都来厨房帮我煮点儿子吃的,饿到大人没事儿,饿到孩子可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