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来到了济世堂对面的一家面摊,打算一人来上一碗面。结果当沈朝月开始问价时,沈江和王红梅说什么也不肯在这里吃了。
“朝月,咱们别在这里吃了,这面也太贵了,我看旁边有卖杂粮饼子的,咱们买几张饼算了。”
沈朝月往旁边看了一眼,发现那人烙出的饼子还不如她烙出的有食欲,于是沈朝月不容分说地将王红梅拽到一张小桌子旁,强行将她按到座位上坐好。
四人各点了一碗面,一共花了三十文。沈池和沈江各吃了一碗八文钱的,沈朝月和王红梅吃了两碗七文钱的。这家的面味道不错,面条也很劲道,沈朝月在心里给了五星好评。
吃完了面,四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分头行动。尽快将要买的东西买完,好去寻周老大的牛车,争取早点到家。
沈江和王红梅去了米行,打算多买一些米面。沈朝月想到家里的被子都太破旧了,就带着沈池去买棉花,做几床新被褥。
沈家村位于大梁国北部,冬天比较寒冷,没有棉衣很是难熬。要想冬天过得舒服一些,光有新被褥还不行,过一段时间,还要给家里人做身棉衣御寒。
棉花在大梁同样是奢侈品,价格昂贵,普通百姓舍不得买棉花。原身和沈家人都没有穿过棉衣,整个冬天都是在煎熬中度过。
沈池听说沈朝月要买棉花,心里是不赞同的,他知道棉花很贵。但是想到一家人都能盖上松软的新被子,又不忍心提反对意见。
沈朝月看出沈池内心的挣扎,忍不住笑了起来。
“二姐,你笑什么?”
“我笑你啊,既想要让家人盖新被子,又心疼手里的银子,真是个操心劳碌命。”
沈池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开口说了内心的真实想法。
“二姐,不瞒你说,就算现在手里有了银子,我还是觉得心里不踏实。咱们今天卖了肉和狼骨,现在手里有了二十两银子,足够咱爹吃上两年药,比之前到处想办法凑药钱的日子不知好上多少,按理说我应该感觉踏实些,可是我总觉得这样的日子很不真实,心里不安。”
沈朝月听着沈池倾诉心中的苦闷,知道他是苦日子过得久了,穷怕了。她看着眼前这个小自已四岁的弟弟,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池,你会这么想,那就说明咱们手里的银子不够多。等到咱们有了能够长期经营的营生,或者再次打到这么多猎物,手里有了足够多的银钱,你就不会这样不踏实了。”
沈池想了想,觉得沈朝月说的也对,索性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两人转过街角进了一家棉花铺,沈朝月打听了一下棉花的价格,顿时被惊得说不出话来。她知道棉花贵,但没想到这么贵,不愧是古代的奢侈品之一。
沈朝月掂量了一下手头的银子,还是决定先放弃购买棉被和棉衣,过一段时间再说。
买不成棉花,沈朝月和沈池决定去买肉。两人去了猪肉摊子,买了五斤五花肉,又称了两根大棒骨。随后两人又看到了糕点铺子,沈朝月买了两包绿豆糕,两包芙蓉酥,以及两包白玉霜方糕。
刚离开糕点铺子,就看到了四处寻找他们的沈江和王红梅,四人汇合就决定去找周老大的牛车。这时,沈朝月突然看到路边有一家当铺,这让她想起了空间的银镯子和银簪子。
距离和周老大约定的时间还早,沈朝月想去当铺看看,于是她将背篓递给沈池,让他们三人先去牛车那里等她。看到三人走远了,沈朝月转身去了一家银楼,打听好了银饰的大致价格,这才进了当铺。
当铺掌柜是位上了年纪的老先生,头发花白,眼神矍铄。一见沈朝月进来,他就热情地招呼沈朝月坐下,还让小伙计倒了两杯茶。
沈朝月和他闲聊了两句,然后将那根银簪取了出来,递给了一旁的老掌柜。
老掌柜接过银簪,细细查看了一番,态度和蔼地说道:“夫人,你这根银簪虽然采用了纯银制作,但是工艺不够精美,所以我给不了多高的价钱,希望你能理解。”
“那掌柜的打算给多少呢?”
沈朝月心里有数,只要老掌柜给的价钱不太低,她就打算出手。
“夫人还打算再赎回去吗?”
沈朝月摇了摇头,表示自已不会再赎回去。
老掌柜想了想,对着沈朝月缓缓伸出两根手指。
“既然是绝当,那我就出二两银子,你看怎么样?”
老掌柜给的价钱和沈朝月的心理价位基本一致,沈朝月很满意。于是她又将银镯子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递给对面的老掌柜。
比起银簪子,老掌柜显然对这只银镯子更感兴趣。这次,他看得更加仔细,花的时间更久,倒是沈朝月有些坐不住了,担心牛车先走。
“哎呀,夫人,你那根簪子普普通通,这只镯子倒是有些意思。”
“怎么说?”
老掌柜拿着镯子往前凑了凑,耐心地给沈朝月解释。
“你仔细看,这只镯子纯度不错,虽然上面没有镶嵌其他东西,但是雕刻很复杂。最重要的是,这只镯子虽然算不上什么特别值钱的古物,但也有些年头了,不是新物件儿。我猜,是你娘传给你的吧?”
沈朝月听完,笑了一下。原身嫁进刘家十多年,起早贪黑任劳任怨,这只镯子就当是刘老太这个婆婆传给原身的吧!
“掌柜的猜得没错,这只镯子是我娘传给我的。本来我是打算留给大女儿做嫁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我男人就快不行了,家里急需用钱。如今我只好把这镯子当了,给我男人买副像样的棺材。”
沈朝月说完,眼眶就红了,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老掌柜叹了口气,暗叹这妇人不容易。
“夫人,你也别太伤心了,天无绝人之路,一切都会好的。当掉镯子换了钱,你再去请个更好的大夫,说不定会有奇迹。”
沈朝月一听,心里一万个不乐意,有什么奇迹,不能有奇迹。就刘百旺那种货色,活着浪费空气,不如抓紧死了,好去浪费土地。
尽管心里一顿吐槽,但沈朝月还是摆出哀伤的模样。
“掌柜的,您放心,我会坚强的。”
寄托着可怜妇人全部希望的银镯子最终当了十八两,加上之前的二两,一共当了二十两。再三谢过老掌柜,沈朝月将二十两银子收进空间,这才急匆匆地出了当铺,去找其他人汇合。
周老大蹲在牛车旁扇着扇子,车上的其他人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遍遍催促着周老大快走。沈江和沈池实在坐不住了,他们担心沈朝月出事,决定留下王红梅扛着背篓,他们两个去寻沈朝月。
沈池和沈江从牛车上下来,没走几步,就看见沈朝月向着牛车方向跑了过来。到了牛车跟前,沈朝月有些不好意思,她没想到会在当铺耽误这么久。
“周大哥,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耽误大家时间了。”
周老大见沈朝月回来了,就招呼大家上车,准备出发回村。
“没事儿,既然人齐了,就出发了。”
沈朝月上了牛车,挨着王红梅坐下,刚要开口和王红梅说话,就听见一道温温柔柔的女声传来,声音还有些熟悉。
“呦,我还以为在等谁呢,原来是在等刚被休回娘家的沈氏啊!”
呦,这人声音是挺动听,可惜说出的话却很尖酸刻薄。
沈朝月循声望去,就见一个面容秀美的妇人正盯着自已看,眼神里满是敌意。沈朝月看清了说话之人的长相,眼神立刻向下瞟去,却没看见想象中的大肚子。她这才想起来,有的孕妇四五个月才会显怀,张寡妇现在看上去与寻常妇人无异。
“呦,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惦记有妇之夫的张氏啊!”
其实沈朝月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三好学生,不愿意和同性扯头花,因为她清楚刘百旺勾搭上张寡妇,并不单单是张寡妇的问题。比起让男人美美隐身,将精力全部用来打小三,沈朝月更喜欢渣男小三一起打。
刘百旺已经受到轻微的惩罚了,沈朝月就没去管这个张寡妇,没想到她竟自已找上门了。不过看在她是个孕妇的份上,沈朝月并不想搭理她,当然如果她自已非要嘴贱,那就怨不得别人了。
“哼,你自已无能,管不住自家男人,这可怪不得别人,要怪就怪你自已没用。”
“是啊,别的女人都无能,只有你有能力,专门勾引有妇之夫,然后大着肚子上门给孩子找爹。”
“那又怎么样,谁让我能生儿子呢!不像有的人,只会生丫头片子,被婆家休了也是活该!”
“哦,既然你这么厉害,不如我给你指条赚钱的门路。你打听一下,方圆百里谁家着急要儿子,你就去和他们家谈生意,专门负责给人生儿子,千万别浪费了这一身生儿子的本事。”
张寡妇听了沈朝月的话,顿时气得够呛。把她当成什么人了,她可不是谁想碰就能碰的!打她主意的男人是不少,但大多数都入不了她的眼,真正能进她家门的也就两三个而已。她之所以还愿意搭理那些苍蝇蚊子,不过是为了从他们身上捞些好处罢了。
“呸,你少在这里败坏我的名声!我可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人,我对百旺哥可是真心的。当然了,百旺哥对我也是一心一意的,他说等到我肚子里的儿子一出生,就会娶我进门。”
要是原身听到张寡妇的话,定然会伤心难过。毕竟原身生在这个重男轻女的时代,从小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很难不在意。但如今的沈朝月听到她的话,内心却毫无波澜。毕竟无论刘家还是沈家,都只是平头百姓而已,都没有皇位要继承。要是哪家得了个聪慧厉害的女儿,成了武皇的大梁分皇,那不是一样的光宗耀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