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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老板的电话时,林若庭跟麦建声吃饭,他点的带辣烤鱼。她一筷子都没有夹,只要了一瓶不冻的330毫升小可乐。出门前吃了医生开的胃药,带汽的水入胃,多少都有点不舒服。她看着对面坐着的人在大快朵颐,胃更难受了,勉强笑着说,“怎么今天约我出来了?”
麦建声顿了顿,放下了筷子,从文件包里,拿出她见过的红色请柬,随意递给了她,“我要结婚了,记得来。”又拿起了筷子,酣畅淋漓地吃了起来。
“哦。”木讷回应了一声,林若庭拿着红色请柬的手紧了紧,有一句话呼之欲出,可是比它更快的是她的胃又反酸了。来不及说什么,她急匆匆地把请柬塞到背包里,向着饭馆的洗手间去。
回去饭桌的时候,她收到了一条信息,他老婆叫他回去了。面对着他吃得狼藉的碗筷,有种滑稽的感觉漫上心头。服务员的叫声,唤回了她的思绪,“女士,你是要结账了吗?”
“我……”
“结账吧。”老板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林若庭连头都不想抬了,她觉得有点丢脸,声音小得如同蚊子声,“我来付。”
沈君毫瞄了一眼还低着头的林若庭,手机快速扫了一下饭馆的付款码,“你跟我去一趟隔壁的饭店。这个账单就当是你这次的出场费。”
“哦。”
从饭馆走到隔壁的星级酒店,坐在沈君毫右手边,林若庭望了眼在座的人,都是沈君毫私下里关系很好的朋友,她一个助理坐在这里是有点不合适。
“不要这么拘谨,平时都见过的。”林若庭右手边的女生叫陈晨,长着一张特别好看但是不带攻击性的漂亮脸蛋,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她们特别搞笑地都以为对方是沈君毫的女朋友。
可能是看到她来了,在场男士提议,“你们女孩子在这桌吃饭,我们去隔壁桌喝酒。”
沈君毫侧着身子靠近林若庭,“胃不舒服就不要喝酒,吃点米饭。”招手叫来了服务员,要了一碗白米饭。
陈晨旁边的女生见状,打趣:“只要一碗米饭,我们这里4个女生怎么分。”
沈君毫还没有说话,有个怪好心的男士出声了:“文小鑫,你昨天不是说要减肥不吃饭吗?”
文小鑫白了一眼男士,没好气地说,“饿死我算了!”
那位男士急匆匆从隔壁桌过来,“饿我,也不能饿你啊。服务员盛大碗米饭上来!”
“梁盛明,你挺狗腿的啊。”一帮兄弟都笑了。
打闹中,林若庭也无意识地向沈君毫靠近了些,在一群不算熟悉的人面前,人总是会倾向于自已更熟悉的人,“我不喝酒。”在隔壁饭馆喝的可乐现在还在胃里荡着呢。
沈君毫瞥了眼她,笑了,“真乖。”平日里的她可都是有反抗性子的,他还是少见看到她听话的时候。
梁盛明在文小鑫那受伤了,跑过来把沈君毫拉去了隔壁桌,“那全都是女孩子,我们真男人喝酒的!”看似挽回颜面,实质虚张声势。
女生这桌,有个林若庭不熟悉的女生一直没有说话,只静静看着,看到林若庭望过来,会回着微笑。但始终没有人向林若庭介绍这位沉默少语的女生。
就算吃了点米饭,胃部还是感觉有汽鼓着,咽喉有点酸气,说了句“抱歉”,林若庭捂着嘴又向着洗手间走去了。
在场的人从望着林若庭的背影,目光转向了沈君毫,随着沈君毫的一句“她有点反酸。”的解释,众人目光由疑问变成了不可思议。
陈晨:“我要当姑姑了?”
安静坐着的女生此时站了起来,拿着手机,“我出去回复个电话。”
陈晨可有可无地对女生点了点头,想继续追问,但是沈君毫摇头之后就保持缄默了。
这次的反酸反胃感,比之前的都要强烈。林若庭来回吐了几次后,胃空了,终于没有了鼓胀感。在洗手的时候,女生进来的第一句话是自我介绍,“你好,我是方和月。”
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是林若庭还是礼貌回应了,“你好。”对于不熟悉的人,她一向都不喜欢自报家门。
林若庭想要绕开她,回去包厢,方和月说,“不要那么傲气嘛,我第一次跟他们来这些场合的时候,也像你一样骄傲。”
此时被标榜为“傲气”人物的林若庭,一脸茫然,“所以,你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方和月站到了洗手盘前,“我是在提醒你,不要想着一步登天。”
“我打工人而已,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罢了。”林若庭感觉自已遇上了个很小众的圈子,但打工人无所畏惧,“我先回去了。”
到吃完饭,方和月也没有回来。
沈君毫没喝酒,他开车送林若庭回去的时候,言简意赅地问了,“方和月去找你了?”
也没东西好隐瞒的,她说,“她似乎认为我和她是一类人了。”
哪类人?就是陪‘太子祖宗们’吃吃喝喝玩玩的那一类。
沈君毫笑出声了,“你这个一身反骨的,哪个会把你当‘陪’了。”
林若庭本来挺郁闷,听到他的这句话,心情莫名地好起来了,“你知道就最好了!”语气尾音都微扬了。
“下次你再见到她就别理她,她第一次来是梁冉带的。”
梁冉?林若庭脑内风暴了一阵,找到了一点记忆,“梁冉今天不在啊?”之前沈君毫去买跑车的时候,梁冉好像带了一位脸蛋圆圆的小姑娘去逛的车展。可以确定的是,不是方和月。
“方和月知道我们今天有聚会,所以她自已来了。”沈君毫说起朋友的事情,都觉得头疼,而且这事发展突然就和自已有关了。
等等,林若庭脑袋瓜挺好用的,想到了关键点,吃惊看着沈君毫,“老板,她看中你了!”
沈君毫之前都不敢肯定,但是今天他是肯定了。认真看着前方路况的眼睛,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郁,嘴角却扬起笑,“所以啊,你要保护你老板我的名声。”
林若庭挥挥手,“我现在体弱多病,你保护我还差不多。”
说到‘病’字上,沈君毫问:“你今天是不是喝可乐了。”付款时,他就看到桌面有一瓶打开的小可乐了。
“哎呀,被你发现了,”林若庭不以为意,“我是可乐门徒,总是要点代价。”
沈君毫轻讽,“下次三更半夜去医院可别喊我,狼狈!”
“好吧,下次我病得离你远一点。”林若庭低着头在背包里找手机,红色请柬又出来了。
沈君毫眼尖看到了,“你挺多朋友的。前天一张请柬,今天一张请柬的。”
“送张给你啰。”林若庭把红色请柬抛到了沈君毫怀里。
沈君毫半开玩笑,“这写你名字的,我可不要。”但没有把怀中的请柬扔开,只是让它静静放在怀里。
林若庭倒沉默了小会儿,才说,“我倒希望上面写我的名字了,”不一会儿,她补充:“我开玩笑的。”
“前男友?”
“朋友。”
能用朋友两个字概括的,只能是见不到光的暗恋了。沈君毫手掌心湿濡了些,应该是方向盘胶套用旧了,一边想着明天去换,一边说,“他结婚那天,我陪你去,让你在他面前耀武扬威一把。”
“好啊。”老套但林若庭也觉得这样挺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