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是不会骑马的,但在虚拟的游戏世界里捕捉了几匹马来练习,结果意外获得了一个熟练骑马的技能。现在他已经能够非常娴熟地驾驭马匹,旁人见了还以为他是专业驯马师呢。
一路上只有皑皑白雪覆盖的树林相伴,几乎看不到任何人影。
这里冬季鲜少有人出没,尤其在风雪弥漫的日子里,几乎没有人会选择出门赶路,因为那实在是太危险了。
凭借葛二炮提供的地图,再加上天空中飞翔的丛林鸟指引方向,在经过大约5.4小时的骑行后,李安然顺利地到达了象牙屯。
试想若是徒步行走,别说一个小时,哪怕是三小时也不一定能走到。
从远处望去,象牙屯看起来与岗岗营子并无太多差别。一样的建筑风格,相同的环境布置,这让李安然怀疑十里八乡的其他村落是不是也都如此雷同。
进了象牙屯后,李安然随即找到一位居民,出示了自已的身份并向其出示了老支书开具的介绍信。之后根据对方提供的信息才找到了贾梗和这个村子支书所在的居所。
在那个年代,外出时带着一份官方介绍信是很必要的,以避免引起任何不必要的猜疑。因此在找到贾家之前,李安然选择先拜访了当地支书。
凭借老支书所给的介绍信以及帮助找到那两名知青 ** (原文缺少上下文难以判断,这里保留 ** 代替)的人际背景,象牙屯的支书老李头表现出异常的热情。听到李安然还没有吃上晚饭就匆匆赶到这里,马上着手准备起了款待事宜。
李安然并没有拒绝这份热情。毕竟他是客嘛!另外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热烈招待不仅仅是基于对于老支书的认可,更包含了对李安然帮助找寻失踪者 ** 所做出贡献的认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老李头因感激之深欠了李安然一个人情,在这样情景下的热情才是合理的。
尽管他没有过分谦逊,但是在礼貌与感谢方面,该表达的他依然做到了极致。
就这样,李安然立刻从鞍囊里掏出了一些烟酒放在老李头面前。不论在上一辈子亦或这一世想要建立关系打通关节的话,烟酒永远是最好的手段!
在当时的70年代,这两种东西有着一个颇为生动且富有意味的名字:香烟叫做‘二十响’,烈酒则称作 ** 。意即几乎没有‘二十响’及 ** 处理不掉的事情;如果出现了,则要么说明数量不够多、要么品质欠佳。
他拿出手里的并不是昂贵之物;香烟仅仅是一盒黄金叶,单价也仅有人民币0.15元而已;酒也不是特意由京师携带而来价格昂贵之品,只是一位于岗岗供销社买的本土酒,即使装瓶出售也没有品牌标识更别提与名酒相比较之处。
“李知青”,当看到这些简单的烟酒之后老李头马上板下脸色,“你是帮了俺们屯子大忙,此次又是来看望贾知青,请顿饭又算什么,怎能收你的礼?”
“李支书,您这话就不对了。”李安然一看就知道对方只是客套话,“我们知青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来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到底是谁教育我们?还不是您这样朴实的老乡啊!”
“老乡们把我们当作自家孩子一样看待,不,甚至比对自已的孩子还要好。作为知青,在能力范围内做一点贡献才显得像一家人。”
“凭借这份比天高、比海深的情谊,我空手来拜访合乎礼节吗?”李支书听得暗暗称奇,面前这年轻小伙子真是能言善辩。
“李支书,就算咱们不说这个。”李安然微笑着继续说道,“咱们村的老乡去亲朋好友家串门、吃饭,难道您觉得空手而归合适吗?”
“不合... 合适。”李支书无话可说,只好同意。
“再说,您与老支书一辈的。”李安然把礼物推到对方眼前,“作为一个晚辈去看望长辈,怎么可能两手空空,这不是太失礼了吗?”
“不合... 适。”这次李支书更是由衷地感到敬佩。
“正是呀!无论是公是私、是情是理,都不合适。”李安然笑了笑,直接坐在了热炕上,“另外,我们都姓李,说不定八百年前就是一家人,没必要这么客气。”
“呵呵... 大城市来的孩子就是伶牙俐齿。”李支书摇头笑道,“好吧,今儿我就沾沾老李家后生的福,这瓶酒我们敞开喝!”
“您说喝咱就喝!”李安然非常高兴,因为只要酒桌上的氛围营造起来,事情也就更容易解决了。
象牙屯虽不像岗岗营子那样条件优渥,但也没差到哪儿去。不一会儿,热炕桌上便摆出四个菜一个汤——
一碟花生米、一碟腌萝卜、一大碗白菜炖粉条、一条红烧鱼,还有一个蛋花汤。
“咱这里的条件差些,你可将就着吃吧。”李支书有些尴尬。
“李支书您这是笑话我吧?这也算是相当不错的了!”李安然接过一瓶自酿酒,分别倒满两个人的酒盏,“这样的菜在京城那边也不是家家户户能吃到的。”
“那倒是,我们这儿再怎么贫穷也还有自然之物可用,”李支书点了头,也不觉他在阿谀奉承,“只可惜现在季节不对,若是到了春夏两季,我们这儿可是应有尽有。”
“这正是我们知青来 ** 的原因。”李安然并未提及那些大西北和陕北的艰难困苦,反而提起酒盏:“来吧,李支书,我代表我个人给您敬一杯!”
“好啊!”李支书爽快答应,举杯碰一下便一饮而尽。
自酿酒的味道说不上很差,这个时代没有那些工业酒勾兑一说,都是真材实料酿造的,即使不算顶级也还是不错的。
但要说好也算不上,不过有一个优点,就是即便喝多了第二天也不会头疼。
一杯酒下肚后,李安然并没有急着问贾梗的事情,而是先说了些自已在岗岗营子的情况。
打听消息和给棒梗上眼药的事不能操之过急,必须等大家喝高兴了再说才行。
“你去了林场?”李支书愣了一下,随即释然,“的确,你和其他城里来的年轻人不一样。我听说了,你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既然老支书能让你去守护林子,说明你是有能力的。”
事实上,之前他就听说过李安然赤手空拳 ** 一头六百多斤的大野猪,还一脚踢断了一棵两个人合抱粗的大树。起初他还觉得这些传言太夸张了,但经过查证后,尽管那些数据有些夸张,可赤手空拳 ** 三百多斤的大野猪、一脚踢断碗口粗的树,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更何况,能够在狂风暴雪的情况下进入老林,还救回了两名知青,这种本事就连村子里最出色的猎人都不一定能做到。因此,让他这样的能力守护林场,在李支书看来,是合情合理的,甚至还觉得有些浪费他的能力。
如果李安然在象牙屯,李支书肯定会放心让他上山打猎。不用要求多高,哪怕每周能带回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来,村里也能宽裕不少。
“李支书, ** 工作不分高低贵贱。”李安然再次给对方斟满酒,“我就像国家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就搬到哪里去。我确实要感谢老支书对我的信任。”
“老支书是真的很信任你。”李支书看了一眼靠在墙角的枪,“哦,对了,你这次来是代表那边的知青探望贾知青的吧?”
“这件事,一半对,一半不对。”李安然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再次举起了酒杯,“再来一杯。”
“再来一杯。”李支书也不拘束了,反正理由李安然都已经说得很清楚,喝点酒也没什么。
两人碰了杯,喝了酒后,李安然边倒酒边说出了他的来意:
“李支书,上次我在林子里找到那两位 ** 同志时,他们身上的棉袄都没了,这事儿您知道吗?”
“是有这事。”李支书点头确认了这一点,“这的确有些奇怪,天气那么冷,就算是迷路也不应该把身上的棉袄也丢了。”
至于李安然是不是把衣服剥走的可能性,李支书根本就没有想过。
实际上,最初那位来接枪的王连长倒是暗中调查过,结果发现李安然家世清白,家境不错,既没有作案时机,也没有作案动机。
老支书为了这事儿差点动了火!用老支书当时的话来说,帮了忙反而还遭人怀疑,这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儿!
老支书没把这些情况告诉李安然,因为他对这个新来的知青很重视,不想让这件事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但是老支书也不打算轻易放过那位王连长,这冤屈可不能白受。
恰巧李安然现在当上了守林员,算是具备了相应的资格,不过那份补偿还需要再等两天,等到镇上处理完那两个知青的事情之后,才能送过来。
那两名知青之死的确可疑,哪怕视力没问题的人也能看出不对劲。问题是,为什么他们把自已的棉袄都脱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