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百善孝为先;
滨城圈里人都知道,沈家大公子是个极孝顺的孩子;自幼听从母亲教诲,很少忤逆长辈的安排;
可在婚姻问题上,他却一反常态,丝毫不顾及母亲的再三反对,毅然向外界宣告沈糜两家联姻的决定;
电话中,哪怕身隔万里,沈母依旧能感受到儿子难以撼动的决心;她强压心中不悦,以慈母口吻,耐着性子,好言劝说道,
“儿子,从小妈妈就最看重你;你决定的事情,妈妈向来很少干预;可婚姻不是小情小爱,容不得你喜欢谁就娶谁!
尤其像我们这样的豪门世家,牵扯到的关系盘根错节,必须以家族的利益为先!
况且糜氏在滨城不过是一般人家,怎么能跟沈家相提并论!
如今糜家外婆昏迷卧床,集团大权都掌控在庄雅手里,想要吞并糜氏,简直易如反掌;
妈妈知道你不喜欢庄雅,我不要你娶她;毕竟,以她的品性,留在你身边,我也不放心;”
提起庄雅,沈家母子俩不约而同,想到了那段不堪的往事;
见沈心诚没有接话的打算,沈母继续苦口婆心的说道,
“现在你非要跟糜思那个小丫头订婚,妈妈替你不值!
从古至今,豪门联姻是极难得的资源置换,你竟然浪费在一个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孤女身上!这太不理智了!
糜思无父无母,除了个昏迷将死的外婆,再无人帮衬她!这样无用的未婚妻,对你,你沈氏,能有什么助益?”
沈母把联姻中的利弊得失,分析的头头是道,沈心诚却始终一言不发,用沉默抵抗着母亲的说教;
眼见劝导无用,沈母无奈的叹了口气,语气变沉了几分,转念提起自已另外一个儿子,
“既然你听不进去,妈妈就不说了;
还有一件事,阿诚,你不能再心慈手软了!我知道你一直顾及手足亲情,对阿业处处包容忍让;可这次不一样!
这次他突然回国,背后有凌氏集团的支持,这让我十分不安,总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阿诚,听妈妈一句,商场如战场,在绝对利益面前,没有父兄亲情可言!你这样看重情义,迟早是要吃亏的!
你要一定记得,盯紧阿业!别让他拉拢沈氏股东,暗中收购集团股份……;”
刚说到关键处,沈母很突兀的收了声;
沈心诚不知道那边发生了什么,正要开口询问,却听母亲的声音再次传来;
“阿诚,具体情况,晚些再说;
阿念来了,你们好久没见了,你陪他聊聊吧!”
此时,沈母的声音明显柔软了许多,没了刚刚谈及公事的威严冷漠;
结束了和母亲的对话,沈心诚整个人轻松不少,他笑着同电话那头的阿念打招呼,随便聊起了日常生活,没再提及半分公司里的事务;
十几分钟很快过去,男人挂了电话,抬眼看向前排少年,终究没能压下心中欲念,伸手摸了摸他绯红的耳轮,调笑着说道,
“小雨,你的耳朵,怎么这么红?”
这次,男人没能得到他想要的反应;
清秀少年一改之前的窘迫姿态,猛地转身,好似打了鸡血一般,急吼吼的用双手攥住男人的手,眼神坚定的说道,
“少爷,只要是你想要的,哪怕是天上的星星,我拼了命,也会帮你弄到!
你这么喜欢糜小姐,我一定帮你把她抢回来!绝不让二少爷影响了沈糜两家的婚约!”
这世间,有的人是‘装傻’,有的人是‘真傻’;
可老祖宗有句话说的好,自古,傻人有傻福;
当年把靳雨带回家,沈心诚就觉得,这是个有福的孩子;
一只手动动弹不得,沈家大少只好伸出另一只手,拍了拍少年的脸颊,故意逗弄他说道,
“哦?是吗?那你打算怎么做?把思思关起来?不许她见任何人?”
“啊?真的吗?真的可以关起来吗?”
靳雨确实没想过具体要怎么做,可他知道,当年要不是少爷把他带回沈家,他未必能活到成年!
所以为了少爷,让他做什么,他都心甘情愿!
“傻孩子!说什么胡话呢!咱们是法治社会!你文明一点!”
少年的脸颊光洁而富有弹性,沈心诚觉得手感不错,忍不住又捏了一把,随后言语轻快的给他上起了‘泡妞课’;
“追女孩子,不能这么粗鲁!尤其是对思思!我太了解她了,她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格,极重感情,懂得知恩图报!
这些年,我用心待她,她顾及情义,必定不舍得伤了我的脸面!所以咱们得以柔克刚,以退为进才好!”
靳雨想了片刻,偷感很重的小声嘀咕了一句,
“您的意思,是不是网上常说的‘道德绑架’啊?”
“哈哈哈,你个没良心的小东西!学会暗讽我了,是不是?”
沈心诚被小家伙讲出的大实话逗得哈哈大笑;
他伸出手,揉乱了秀美少年的一头乌发,金丝眼镜下露出难得一见的开怀笑意;
靳雨始终攥着男人的手,没有松开;
沈心诚也纵着他,没有抽回;
或许,沈家大少从未察觉,只有在少年面前,他才能卸下豪门总裁的人设面具,轻松自在,做回自已。
夜晚的滨城,霓虹闪烁,光影如波,有着与白日不同的魅人景色;恰似歌中唱的,‘夜色里人影如鬼魅,这城市隐约有种堕落的美’;
云顶小筑楼下,沈业跨坐在黑色机车上,一改往日精英装扮;
上身黑色T恤,配皮质外套,下身墨色牛仔裤,踏硬朗皮靴;
飒爽挺拔的身姿,在一众人群中,颇为抢眼,引的来往小姑娘,偷瞄猜测,都以为是哪个新晋小生,来此拍戏呢;
糜思在家里洗了个澡,定了定神,匆匆换了身衣服,就被沈业催着下楼汇合;
男人说,晚上要带她去兜风,顺便把她落在锦堂的杜卡迪摩托车骑回来;
想着要跟心仪的男生出门,女孩动起了小心思,她特地找出订制的连体皮衣,穿在了身上;
这套黑色皮衣做工考究,合体包身,为着骑车方便,她曾穿过几次,后来随手丢进衣柜里落灰,主要因为衣服太过惹眼;
隋安曾笑称,‘妹儿啊,穿这身出门,你就是整条街最靓的妞儿,秒变行走的荷尔蒙,不要太火辣哦!’;
一身惹火装扮的糜思,把长发束成高髻盘在头顶,施施然走入了沈业的视线;
不知是心有灵犀,还是品味一致,女孩也是一袭黑衣;
皮质衣料包裹下的玲珑身材,让男人眼前一亮;
沈家少爷自然是识货的,只一眼,便知这身衣服价值不菲,必是资深老师傅亲手裁制,极费工时;
连体皮衣从脖颈一直穿到脚跟,把女孩包裹的严严实实,看似冷艳的着装下,藏着勾魂夺魄的诱人魅力,好似一株含苞待放的曼陀罗,娇羞中透出难以忽视的芬芳;
“阿迷,你这身衣服,挺大胆啊!”
沈业坐在机车上,痞里痞气的朝女孩吹了个口哨,眼中溢满了暧昧神色;
都说,‘禁欲感’是最顶级的性感!
越是看不到的,越引人遐想;越是得不到的,越动人心弦;
一旁路过的男士们,好似也认同这种想法,纷纷放慢脚步,侧目流连,都舍不得错过眼前的秀色可餐;
糜思读不出沈业的臆想,也顾不上理会周围投来的炙热目光,她用手臂夹着头盔,一门心思走向自已看重的男人;
眼见美人由远及近,来到自已身前,沈业收起胡思乱想,笑着同她打趣道,
“我离开滨城时,你还是个未长开的黄毛丫头,如今真是女大十八变了!
该说不说,阿迷!你这一身黑色皮衣,蛮有那种训导女王范的!”
说到此处,男人一把揽住女孩的腰肢,不由分说把她拉到身前,好似在炫耀,又好似在宣告主权,向周围男性炫耀,‘这个女人是我的,你们谁都别想觊觎她!’
他故作神秘的附上女孩耳畔,用极其暧昧的语调,小声嘀咕道,
“宝贝儿,你要是真有那方面的癖好,记得提前通知我;
我这人向来只做主导方,从不允许别人骑到我身上;
但若是换作你的话,偶尔变下口味,我想我勉强也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