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不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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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透明的朦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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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逝不去的童年
作者:
鬼眼穿魂
本章字数:
9808
更新时间:
2024-11-18

余半文此则日记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值得分享,如下:

现在虽然是冬季,但是,在我心中始终有个春季,春意盎然,花团锦簇。

在我上学的路上,有一座小桥,桥边开满了花朵,而我从不曾留步。在桥那边有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伫立在那里望着我,不知为何,我总是害怕触及到她的眼神。也许,她不是望着我,是望着远方,而我正好在她的视线里。

这一次,我身不由已,禁不住停下了匆匆的脚步,因为我嗅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有点像油炸小鱼的味道,又有点不像,是不是从那小姑娘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气呢?我不能确定。

在这令人压抑而又兴奋的烟雨朦胧的梦幻般的季节里,我首次感到神清气爽,又感到忧郁惆怅,怎舍得不深深呼吸几口就匆匆而去呢?我不仅停下了脚步,还把目光投向了她,她穿着粉红色的裙子,令我怦然心动。

哦,不,那香气不得油炸小鱼的味道,是从桥边的一丛金银花那儿飘过来的,因为我看到金黄的银白的花儿已开满了藤条,将那碧绿的叶子遮去了大半。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撑着伞靠近了花簇,伸长脖子,鼻尖贴着花瓣做了几次深呼吸,心有些醉。可是,近观这些花比远观的感觉要差许多,小小的喇叭状,生长在毛茸茸的茎条上,既不娇艳又没有什么神采,怎么欣赏都欣赏不出美来。我有些失望,心想,世间的美大概或许都是如此,只有远观才能获得的吧。好比那舞台上的舞女,怎么经得起观众咫尺观瞧?不说别的,那满脸的粉黛足以令怜香惜玉者退避三舍。

金银花未施粉黛,不怎么令人生厌,但其清瘦憔悴的容颜暴露无遗,只能以丑而论了。它们有点像长着铲耙牙,在桥那边眺望的穿着粉红色裙子的那个姑娘。——哦,多么不恰当的比喻。

既然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瞧,我还弓着身子干什么呢?正欲抽身之际,一只小鸟“啾”的一声从我眼前掠过,我分明看到了从它身上抖落下来的水珠,有几颗还落到了金银花上,有几颗落在我的心尖上。

“鸟儿才是雨中的精灵,是郁闷世界里最响亮的音符,是生命的主旋律!”我心里念叨着,眼光顺着水珠落下的地方移动,想重新细细观瞧金银花,我是希望那么几颗水珠正好落在花的喇叭筒里,——这是很古怪的想法。结果,我看到了另一番意想不到的景象,心情一下子又兴奋起来了。

小小的花柱头原来被水珠包裹着,像翡翠,晶莹剔透,又有点像小姑娘的眼睛,煞是可爱。我想,世间再绝妙的能工巧匠也是造不出如此精致的小玩意来,只有大自然才有此等神奇的本领。

雨依然飘飘洒洒,而那花柱头始终保持原状,既不多沾水,也不让那层水抖落,真是恰到好处。这就像我的心,既不拒绝,也不接受,那份说不出来的情感,有点美妙,又有点让人难受啊。

再细看那些茎条上密密麻麻的茸毛,有点像小姑娘手臂上的寒毛,也都挂着容易逃过肉眼的小水珠。如果用放大镜放大,在明亮的灯光下,它们简直就是一条条缀满珍珠的碧玉带。啊,太美了!

突然,我顿悟,这芳香之所以那么清醇,是因为透过晶莹的水珠散发出来的,又经过斜风细雨的层层过滤,留下来的是香之精华。精华之香弥漫在空气里,驱散尘世的瘴气乌烟,给我予清新温馨的美感。我似乎看见清醇的香气正从小小喇叭里源源不断地飘出,汇集成一团,又慢慢地扩散,飘进了万户千家,溢满了整个世界。

这就是美的遐思,这就是美的享受!我几乎要跳起来欢呼大自然的神奇魅力。那个如金银花般的小姑娘还站在桥那边,默默地望着我。我不能跳起来,一跳起来肯定会吓着她。

继而,我乘兴欣赏起了那些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只见它们聚集在一起,努力超越其它的花朵,像天使张开手探向太空,去迎接大自然的风和雨。也许,这蒙蒙烟雨世界,本就蕴含着许多梦幻和希望,是天使般金银花的手编织出来的,是完美的。

正当我如痴如醉之时,一个姑娘不知何时来到我的身旁,也好奇地探着头来看花,但终究看不出什么名堂来,便问:“你发现有小鸟藏在里面吗?”

我笑着说:“这花儿真是太美了!”

她恍然大悟,说道:“还美呢,瞧你那专注的样子,衣服都湿了大半,当心着凉!”

此时,我才发现,我背上的衣服被雨淋湿了,而花的清香已沁满了心房;此时,我才发现,站在我身边的人,就是在桥那边眺望远方的姑娘,清瘦憔悴,让人怜惜。

班上总有人喜欢偷看别人的日记,余半文此则日记高深莫测,不是老高级别的文化人估计看不懂,因此,他并不怕别人偷看。

哪知世事难料,同桌陈新红就有慧眼,一下子就看出了余半文写的意思,主要是从三个字判断出来的,哪三个字呢?那就是“铲耙牙”。班上的女生,除了郭红秀的牙齿外爆之外,找不到第二个,不是写她是写谁?好在大家都特别反感偷看别人日记的人,觉得偷看别人的日记是最不道德的行为,所以,陈新红并没有把事情声张出去,保住了余半文的面子。

“余半文,我可没有偷看你的日记,不管你写了铲耙牙还是写了铲耙齿,与我没关系。”陈新红又唯恐余半文不知道别人偷看了他的日记,不打自招。

余半文不满地说:“我不知道你经常会偷看我写的日记么?你又能看到什么呢?”

以防万一,余半文赶紧把“铲耙牙”三个字用笔涂掉了,这下总归没有人知道他写的是谁。

不出意外就有意外,郭红秀可真是个头脑简单的姑娘,把余半文送了钢笔给她的事情告诉了余小丽。余小丽特意问他:“半文哥,你送了一支钢笔给郭红秀,别以为我不知道哦,她亲口告诉给我的。”

“有证据么?”对于这种耻辱的事情,余半文不可能会承认。

余小丽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说:“你没送就没送呗,与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只是随口说一下而已。”

这下,余半文特别反感郭红秀了,后悔给她回了纸条,更后悔送了钢笔给她,发誓再也不理她,哪怕她写一万张纸条给她,哪怕她送一万斤小鱼给他吃,也坚决不搭理她。

郭红秀不知道自已已经让余半文很是恼火,依然傻傻地给她写纸条,他看都不看,直接撕掉了。他即使和她迎面碰上了,也不和她笑一下,始终板着脸。

要说,郭红秀的胆子就是大,发现余半文生气了,竟然当面问他:“我想和你交朋友都有错吗?你为什么每天气鼓鼓的?好像我借了你的米,还了糠给你似的。”

余半文不想憋着了,反问:“即使交朋友也没必要让别人知道,你为什么要出卖我?把我送钢笔给你的事情说出去,让我把脸都丢尽了,别人还不知道我们之间是怎么回事呢,讨厌得要死!”

“那又为什么说不得呢?你和余小丽关系不也是非常好么?我们的友谊是纯洁的,别人要往歪处想,是他们的事情,身正不怕影子斜,脚正不怕靯歪。”郭红秀头头是道。

“反正我丢了脸,别人都在背后笑话我,我再也不会搭理你了。”余半文不想和她多说,转身就走。

余半文真的生气了,而且不肯原谅郭红秀,这对她的打击有点大,每天郁郁寡欢,恐怕又不想读书了。更让她无法忍受的是,他买了一本同样的笔记还给她,但吃到肚子里的鱼吐不出来,那支钢笔算是抵消了。从此,他们算是彻底划清了界限,互不相欠,清清白白。

郭红秀请余小丽带了一句话给余半文:早知道他是如此肚量小的人,我就不会想和他交朋友。

说来说去,还是余半文没有理了,这让他火冒三丈,对余小丽说:“她有这个本事就把书读好,别老是考倒数第几,谁稀罕和她交朋友,可笑之至!”这句话说得过了点,余小丽可不敢转告给郭红秀。

从此以后,余半文再也没收到郭红秀写给他的纸条,再也没有吃到她爸爸从河里捞的小鱼,彼此成了陌路人,见面都不打招呼了。

余半文的心还是比较善良,纵然已经断交了,依然担心郭红秀会被他气得退学,但是,她不但没有退学,而且学习特别认真,每考一次便提升几名,最后竟然和余半文的名次不相上下。老师不止一次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了她,还希望那些成绩不好的同学向她学习,不要自暴自弃,成为煎不烂,煮不熟的老油条。

不管郭红秀成绩提升有多快,余半文都不想再搭理她了。其实,他有所不知,郭红秀更不想搭理他,彻底把他看扁了,看得比那些油炸了的小鱼还扁,

余半文不再怕和郭红秀的目光相撞,上课的时候也会瞅瞅她的背影,但她从没有扭过头来看他一眼。这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反而希望她能像以前一样,隔三差五给他写张纸条,可那可能吗?

余半文厚起脸皮问过余小丽,想知道郭红秀在她面前有没有提起过他。余小丽说:“半文哥,你不是说过不再搭理她吗?你为什么还惦记着她呢?她可从来没在我面前提起过你。你是不是觉得她的成绩好了,就想和她好?要不要我和她说一下?”

“哪里哪里,我就是随便问问,这样无疑最好不过了。”余半文言不由衷。

最让余半文看不顺眼的事情发生了,郭红秀和学习委员眼镜公开说笑了,还当着他的面把自已还给她的那本笔记本送给了眼镜。可恶的是,眼镜竟然恬不知耻地接受了,还说过两天送她一本精装的笔记本。大家亲眼所见,可没一个人笑话他们,好像那是最正常不过的同学之间的友谊。

“真是会气死人,我和铲耙牙互送礼物,大家就来笑话我,现在怎么不去笑话眼镜呢?”余半文从来不知道醋是什么滋味,现在算是彻底品尝到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这是他自已不想和郭红秀好,是他先看不起人家。

“是啊,我何必要在意,我是来读书的,又不是来争风吃醋的,管他们怎么闹腾,和我有一毛钱关系么?”余半文暗想,“我倒不如把那则《金银花》抄在作文本上,眼镜又定得出那么好的文章来么?看看语文老师会怎么评论。”

作文本交上去了,没过两天,矮小的语文老师卢喜文发现了余半文的写作水平,双手撑在讲台上说:“大家的作文我都看了,有的同学写得不错,有的同学就是敷衍了事。今天,我要表扬一下余半文同学,他写的《金银花》感情丰富,描写细腻,情景交融,值得同学们学习。这样吧,我来念一下给大家听。”

卢老师在讲台上朗诵余半文写的《金银花》,声情并茂,同学们默默地听完,禁不住鼓起掌来。卢老师示意大家停止掌声,郑重其事地说:“作为一个老师,我执教这么多年,还没有看到比这篇作文写得更好的学生。如果培养一下,我有理由相信,余半文未来可期,有可能成为作家。对于这篇作文,谁能发表一下感受么?”

陈新红啪地一下,在课桌上竖起了右手。卢老师看着陈新红说:“陈新红,请你发言。”

陈新红站起身来,铿锵有力地说:“余半文这篇作文写得好,我之前就看过了,但他有意把‘铲耙牙’三个字改掉了,不是原汁原味,原汁原味的才好呢。”

大家知道陈新红说的是什么,哄堂大笑起来。

“好,你坐下。”卢老师环视了一下教室,问,“还有哪位同学有不同的见解么?”

啪地一声,又有一个同学举手,卢老师请他发言。他非常客观地说:“从我本人现有的思想水平来看,我觉得《金银花》存在儿女私情的嫌疑,尽管感情真挚,但不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学习,这叫早熟。”

“有那么一点道理哦,请坐。”卢老师点了点头,又问,“还有哪位同学要发言么?没有就这样算了。”

余半文的脸已经红透了,再有人提出不同的见解,恐怕他的脸上会飙出血来。就在卢老师即将结束这场讨论的时候,郭红秀手也不举,直接站了起来,说:“老师,我有不同的见解。”

如果换在以前,卢老师不会听郭红秀的见解,可她现在成了学习的楷模,便笑眯眯地说:“郭红秀同学,你就说说你的见解吧。”

“我觉得余半文同学这篇作文写得非常棒,写出了人与人之间的那份纯洁而真挚的友谊,哪怕其中参杂了一些被大家误解的微妙的情感因素,但仍然是人性的本真。文中叙述的那个在桥边眺望的姑娘,不仅仅是看到了远方的风景,还看到了近在咫尺的人的心灵之美。大家不可能个个是美男子、西施,但人的心灵都是一样的,向往和谐大美的大自然,怀揣一颗善良的心,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赞美朴素无华的金银花,就是赞美朴素的劳动者。发言完毕,谢谢老师。”郭红秀侃侃而谈,非常礼貌。

还不等卢老师说话,教室里又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郭红秀同学,请坐。”卢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从大家的掌声就可以看出,郭红秀同学的发言很精彩,也很有见地。有一句话说得好:你心中有尊佛,那么,你看到的东西都是仁慈善良的;如果你心中有坨屎,那么,你看到的东西都是臭不可闻。我不是批评谁,说的就是一个思想境界。大家不论写什么文章,真情实感是最重要的,不要为赋新词强说愁,那样引不起共鸣。”

大家都看得出,郭红秀的发言是为余半文脸上贴金,不过,人家说得确实有道理,且得到了老师的肯定。如果余半文按照她的这个思路去写《金银花》,恐怕会写得更加完美。

“我真的看错了她,她的思想觉悟比我还高,我该惭愧了。”余半文打心底对郭红秀另眼相看了,但不知她还愿不愿意和自已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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