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日,晴。
黄历上写着:宜安葬、祭祀、馀事勿取。鼠日冲马,煞南。
木叶萧萧,夕阳满天。
槐树的叶片皆已泛黄,秋已深了。
洛阳城东,薄雾在残阳的映射下就犹如一片火云,薄雾中缓缓走出一个身着黑灰色布衣的男子。他满脸风尘,眼眶深陷,那双眸子就如两颗寒星,下颚的胡渣已有许多天未经处理,看他的样子已有三十出头了,衣衫褴褛,但整个人挺拔的好似一把标枪。他的腰中别着一柄用黑色帆布包裹着的长剑,江湖上认得这柄剑的人不多,死在这柄剑下的人却不少,他的生活虽然落魄,但却很有规律,每天这个时候他都会来城南老张的面摊上吃两碗面喝一壶酒,这个习惯他已经保持了很多年了。
暮色更加苍茫,他坐在那张早已破烂的椅子上,这张椅子他也已经坐了很多年。
“我这边刚新添了几张椅子,你为什么不坐?”老张道。
“最新的东西我一向很难接受。”男子道。
他吃的是两碗素面,今天他要老张往里加了块排骨,对他来说这已是件奢侈的事了。他吃面也极有规律,吃两口面喝一碗酒,每次都刚好把面和酒同时吃完。
两个碗已空了,他将手伸入怀中掏出八枚铜钱放在桌上便起身离去。
“你好像多给了两个。”老张望着桌上的铜钱道。
“因为那两枚铜钱太重了些。”男子道。
“今天你也要去?”老张道。
“是的。”
“今天的日子并不好。”
“你可知道什么日子是最不好的?”男子回头道。
“没钱吃饭的日子。”老张收拾碗筷道。
“你既知道又何必多此一问。”
“最近我的生意好像不错,我可以请你。”
“我从不欠人东西。”
老张将那八枚铜钱收起,望着他道:“明天还是老样子吗?”
苍穹已近漆黑,暮色更加苍凉。男子并没有回答老张的问题,他的背影渐渐淡去,就好似与这大地秋色融为一体。
夜黑,无星。
洛阳城郊。
闫子铤就静静的站在那泛黄的草坪上。这已是他自出道两个月以来第三十六次出现在这里,对一个新人来说,三十五人已实在不能算少,今天要做的也和前面那三十五次一样。
一阵冷风吹过,泛起一丝寒意,又有几片黄叶飘落,天地间仿佛只能听见他的呼吸声。
远方的暗处亮起一个白点,四周却更加黑暗,白点若隐若现,近了些才看清是一根白色的蜡烛,而拿蜡烛的人却一身黑衣。他走的极稳,几乎没有任何摇晃,整个人好似直直地飘来,蜡烛也只用两根手指夹住,右手则握着一柄漆黑的刀,蜡烛的光芒并没有使闫子铤看到任何东西,就连对方的眼眸也看不到,光在他身上失去了任何反射。
闫子铤浑身绷紧,手臂上的青筋开始凸起,这个人给他前所未有的压迫感,因为对方简直像一个死人,没有动作,没有声音,甚至没有呼吸。
“久等。”
“不久,若知道是你我宁可等到天亮。”闫子铤道。
“你认得出我?”
“这种死一般的气息再加上这种步伐,在江湖对得上号的好像只有黑魂刀崔冥了。”闫子铤道。
“既然知道是我还能如此镇定,崔冥点点头道:果然是后起中的翘楚。”
“多谢抬举,请。”闫子铤伸手示意。
“请?”崔冥道。
“请出手。”
“你有把握胜我?”
“没有。”
“你是来寻死的?”
“我只想吃到明日的酒饭。”
“有趣。”话音犹在,刀已出鞘。
闫子铤虽遇敌多次,却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刀法,刀锋从左下方斜斜飞来,没有半点刀光,只能从那微小但却催命的刀声中做出判断。
黑魂刀掠过在闫子铤的腋下开了个小口,闫子铤暗惊好快的刀。崔冥出刀极快,本想一招了结他,但对手的身法也着实令他吃了一惊。原来这一瞬间,闫子铤已看出他出刀的部位,竟冒险不用下肢移动来躲闪,完全借用腰部和肩膀的力量将左臂硬生生地甩起,倘若他使用下盘身法,此刻只怕早已被劈成两半。
崔冥一招未中便反转刀锋向他横着劈来,速度较第一刀慢了许多,闫子铤利用下肢身法向后移动半步,此时黑魂刀不但未伤到他分毫还露出个不大不小的破绽,闫子铤当然看得出,他的右手拇指跳动,这是他拔剑前的动作,崔冥当然也看得出,左手肘已在蓄力下沉,也许他正是在等他拔剑。可是只见闫子铤顺势将身子跳出三尺开外,长剑还在鞘中。
“呲。”刀已入鞘,闫子铤不懂。
崔冥道:“刚才我明明已露出破绽,你为何不拔剑?”
“我的确很想出剑,只是我想黑魂刀曾力挫一百三十四位成名剑客,怎么可能仅在第二招时就露出破绽。”闫子铤道。
“所以你不出剑。”
“我若出手,只怕现在已是一个死人。”
白蜡烛已回到崔冥手里,道:“果然是个人才,不枉先生对你如此欣赏。”
“先生?”
崔冥道:“此次与你交战并非为杀你而来,否则即使第三刀你出不出手都是一样。”
“我信。”
“效忠先生,与我们共谋武林。”崔冥道。
“先生是何方神圣?”
“此刻你还不必知道,不过我现在要听你的答复。”崔冥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
“我能考虑考虑吗?”
“恐怕不行。”
“为什么?”
“我不愿为有变数的事情等待。”
“你可以请我吃碗面喝壶酒吗?”
催冥从怀中掏出一个信封抛到他手里,道:“接下来的几天,你可以好好放松一下,去找些乐子。”
蜡烛不在,崔冥也已不在,四周仿佛亮堂了一些,看来这个人所到之处只会带来黑暗与死寂,也不知以后自已的命运将发生什么改变,他突然觉得当个看家护院的其实也挺好。
信封里有三张风云钱庄一千两的银票和一张纸条:十月十四,酉时,城西三里亭。
闫子铤望着手中的三千两银票,他知道这是许多人辛苦一辈子也换不来的钱,而他在这之前只是个落魄的剑客,生活并不宽裕,他跑过镖,当过门徒做过打手,但这些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在他成为杀手之前也想过要做点小买卖,只是习武之人的自尊心,硬是将它拉回江湖这条路。
现在他已有了足够的资本,他是不是想着过几天安逸的生活,开家豪华的酒馆、招一群能干的伙计,也尝尝做富商的味道。
十月十一,夜。
闫子铤出现在不归楼,这是洛阳城里最大的酒楼,这里的女人永远是最懂风情的,当然也是男人最爱去的地方之一,他有几次经过只是望了几眼,里面的姑娘朝他招手他只能走开。
小雅和小婉这两位头牌就坐在他的左右,她们还是那么年轻,那么美丽。
闫子铤端起酒杯道:“从前我路过门口看到过你们。”
小雅温柔道:“我们是不是很美?”
闫子铤道:“是。”他将酒一饮而尽。
小婉道:“你不问问我们为何干这行?”
闫子铤没有看她,道:“因为你们是很漂亮的女人,也因为你们做不了别的事,也吃不了别的苦。”
小婉没有说话,她的眼中却已泛起一阵薄雾。闫子铤知道在这层薄雾的后面肯定有一段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突然苦笑,自已何尝没有一段令人心碎的故事,或许每个人都有一段令人心碎的故事。
“你是做什么的?”小碗道。
“和你们一样。”闫子铤道。
“你也出卖肉体?”
闫子铤摇摇头,将瓶中酒倒进胃里。
三人沉默,闫子铤想不到自已本想来找些乐子,但找到的却是众生的无奈和寂寞。
良久,曲已终。闫子铤掏出两千两银票放在她们手中。
“这是……”小雅和小碗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落魄的中年人出手竟然如此阔绰。
“晚上你不留下来?”
“是的。”
“这些钱已足够帮我们赎身。”
“给了你就是你的,这是你们的自由,做自已想做的事。”
灯红,人离别。
闫子铤从不归楼出来时,只觉胃如火烧,头痛欲裂。当他在环城河边吐完时,肚子已然空了。这时他想起另一个自已爱去的地方。
在喝醉以后还有什么比一碗热腾腾的面条,更让人舒服。
闫子铤还是坐在那张最破的椅子上。
“你今天好像喝的很多。”老张道。
“因为我今天想多喝点。”
“你今天身上很香。”老张道。
“因为我今天特别有钱。”
“那你为什么还要来我这儿吃面。”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老张沉默,眼里也似有了东西。
“这几天我可能不会来了。”闫子铤低头道。
“去哪儿?”老张道。
“我也不知道。”
“我不敢保证这张椅子还在。”
闫子铤将最后一张银票递给老张。
“这碗面好像没这么贵。”老张道。
“这钱赚的好像也没那么难。”
“我有些后悔。”老张道。
“后悔什么?”闫子铤道。
“去年我有好多这样的椅子被我当柴烧掉了,不然我还可以再多赚几笔。”
“哈哈……”他们笑得很大声,也笑了很久,仿佛要让每个人都听见一样,生活在底下的人也拥有快乐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