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交流不是很通畅,但最终,在一夜的狂奔和飞行之下,两个小东西可算是来到了目的地。
“嗯?熟悉的味道!”
树丛掩映之下,虽然还没有看到林间庭院的相貌,但铜爵倒是已经嗅到了叶凌夕的味道。
吠叫了两声之后,它二话不说就来到了大门口,一边站起来拍打着门,而后转着圈、大叫着,等待着有人来给自己开门。
“哪里的野狗叫得这么欢?你且去看看,别扰了阖乐郡主清休,小心厂公恼了把你们的皮全扒了!”
在一个太监的尖声尖叫下,两三个婢女慌慌张张来到门口,一打开门,就看到一只穿着黑色夜行衣的小狗,愣了愣:
“这……好像是有主人的狗?怎地还穿着衣服呢?”
“是啊。难不成是廖厂公的狗?”
“……”
几个婢女商量了半天,看着这狗子倒是乖巧,端端正正地坐在门前,见到人之后也不吵不叫了,一时间有些拿不准主意。
“咱们抱进去给公公看看吧。”
一个胆大的宫女将铜爵抱了起来,在院子里看着大公公正在手里来来回回穿梭,让下人们准备伺候阖乐郡主起床,跑过去问道:
“公公,公公,这狗瞧着倒不像是野狗,身上还有衣服,难不成是厂公寻来让阖乐郡主解闷儿的?”
上了年纪,公公眯着眼睛,微微将铜爵向后推了推,却不料这手刚碰到铜爵身上,铜爵瞬间就挣扎着要从女孩儿的怀中下来,说什么都要给这个阉人结结实实来一口!
“快抱走快抱走!”
吓得公公瞬间变了脸色,他的拂尘打在铜爵的狗头上,一下子又是一下:
“这劳什子怎么可能是厂公的!赶紧打发了出去!”
这婢女看着铜爵被打得瞬间眼泪汪汪,倒是生出这许多怜悯来,可公公的旨意又哪里敢违抗,于是,她倒是选了个折中的办法:
“公公若是不喜欢,倒也不必赶出去。这畜生来到咱们院儿,也算是缘分,倒不如就将它留下来。”
“留下来?”
一听这话,公公手中的拂尘又打在了婢女身上:
“真是个不长眼的,厂公知道了,你我都要吃不了兜着走!这畜生若是在吓到阖乐郡主,你我的小命就要交代在这儿了!”
“不是不是!”被打地后退了几步,婢女连忙解释道:
“奴婢的意思是,倒不如将它放到厨房,若是做个狗肉汤,能给阖乐郡主滋补身体,也是它的福气!”
铜爵:你可能有点儿爱心,但好像也不多。
“呜嗷呜嗷——”
一脚踹在婢女的小腹,铜爵恨不能拔腿就跑。
可婢女也是个眼疾手快的,抓住它的后腿就不松手。
一时间,狗叫声、女人的叫喊声倒是让这个平日里平淡的院子里多了几分杂乱的颜色。
正在屋子里呼呼大睡,叶凌夕听着吵闹声逐渐睁眼,她伸了个懒腰,一推开门就看见两人一狗在院子里跑得欢,而下一秒,这狗就直接朝着自己扑了过来。
“啊不是,别——”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铜爵就直接跳起来扑进了叶凌夕的怀里,结结实实将她给撞倒了!
“阖乐郡主!”
公公大叫一声,而后立刻对着所有的下人们公公和女奴们吩咐道:
“你们所有人,快去,把那只不长眼的畜生给我抓出来!敢冲撞阖乐郡主,今儿咱们就吃狗肉汤!”
说完,几个大汉就围了过来。
铜爵连哭带叫地就要被抓走,看着他被人抱起来,当叶凌夕注意到小狗的蛋蛋已经被割掉、缝线的手法有些眼熟的时候,她好像明白了——
难不成小胖鸟没有叫来钟离烁,而是叫来了铜爵?
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而且小肥鸟的这个做法好像还有点儿多余,但叶凌夕还是立刻呵斥一声:
“慢着!”
“阖乐郡主,”公公连忙谄媚地来到叶凌夕身边,俯着身子说,“是老奴伺候不当,还请郡主原谅!”
“这也不能全怪你们,这狗……”叶凌夕清了清嗓子,让自己听起来更理直气壮一些,“这狗是本郡主的,许是想我才会找到这里来,莫要再说什么狗肉汤的话,把它抱到我屋子里便可。”
公公一脸惊诧,他看了看阖乐郡主,而后又看了看一脸可怜兮兮的小狗,总觉得这女人是可怜这狗才会这么说,倒也没有反驳:
“既然郡主发话,奴才照做就是了。快去,准备个狗屋,再弄些吃食来,好好照顾这畜生。”
“是,公公!”
面子上,公公做得的确是八面玲珑、无可挑剔,可晚上当廖英池回来的时候,他转头就将这件事情说了出来:
“奴才瞧着这狗倒是有几分凶,不像是郡主圈养的,实在可疑。”
“什么样的狗?”
廖英池边换衣服边问。
“一只金色大黄狗,四蹄踏雪。”
“这……好像是……”
廖英池感觉自己的记忆中好像有这只狗的身影:“是钟离烁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