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兰,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咱们结婚,办婚礼,办一个比他们更好的婚礼。”
李强深情款款的,“兰兰,嫁给我。我们风风光光办婚礼,咱们李家是村里的大姓,我结婚,村里人都会来我们这里吃席,那样,他们那边就没有客人。”
“李强,你瞎说啥?”林兰傻眼,这是什么办法?
嫁给李强,她从来就没有想过。
虽然她和李强发生了关系,但她想嫁的还是池哥哥。
李强柔声哄道:“兰兰,难道你想看到他们风风光光地办婚礼,然后你去喝他们的喜酒吗?”
“不!我不要,我不要看到他们风光地办婚礼,我要他们的婚礼办砸,要他们一个客人都没有。”林兰眼里都是恶毒。
“所以,兰兰,我们结婚,村里人才不会去杨家,而是来我们家吃席。”
李强抱紧林兰,“你这么好,池安却不珍惜,你为啥还要想着他呢?嫁给我,我会把你捧在手心,不会让你受一丁点委屈。”
“李强,你真的会对我好一辈子吗?”林兰动摇了。
她一直知道,池哥哥从来就当她是妹妹。
她想嫁给池哥哥,从来就是奢望。
眼前的李强,这么爱她。
或许嫁给李强,才是正确的选择。
最重要的是,她要黎星雅的婚礼冷冷清清,没有一个客人。
林兰想通了,点头:“好,我嫁给你。”
她不能输给黎星雅,她要比黎星雅更风光。
“兰兰,我太高兴了。走,我这就去告诉我妈,她盼着这天好久了。”李强亲了林兰的脸颊,随后就带着林兰去找老妈商量办婚礼的事。
~
镇上,黎星雅和慕池安很快就办好结婚证。
黎星雅拿着结婚证左看右看,眉眼弯弯,“阿池,咱们现在就是夫妻了,是一家人。”
慕池安面上冷淡道:“暂时是。”
心里却有种奇怪的感觉。
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有了媳妇。
“反正只要结婚证在,我们就是最亲的人。”黎星雅说着就凑到慕池安面前,小鸡啄米一样地亲了慕池安的脸颊。
然后快速退开。
如果不是这个年代还很保守,她肯定会拉着慕池安来一次热吻。
当然这只能想想,即使没人看到,小男人也不会愿意。
想到那夜,慕池安吃了那种药,那样的狂野。
可现在,就只是被亲了一下脸颊,小男人就红了耳垂。
黎星雅甚至想要去买那种药,在新婚夜喂给小男人吃。
被小丫头偷亲,慕池安一点也不反感。
甚至心跳加速。
努力恢复情绪,慕池安道:“饿了吗?”
“嗯。是饿了。我们去庆祝一下,吃顿好的,行不?”黎星雅摸摸肚皮。
早上忙着出门,没有吃早饭。
“想吃啥?那边有个饭店。”慕池安道。
即使是假结婚,他也要把小丫头当真媳妇看待。
“我想吃肉包子,那次你让李亮买的肉包子好好吃。”
黎星雅看着不远处的包子铺。
慕池安唇角微勾,“好,我们去吃肉包子。”
这么简单的要求,他怎会不答应呢?
“阿池,虽然你只是帮我,我们迟早是要离婚的。但是,在这之前,你可以叫我媳妇吗?”
阿池很少叫她的名字,现在他们是夫妻,就让他直接喊媳妇。
看着小丫头期盼的眼神,慕池安心软,低声:“媳妇。”
“诶!老公。”黎星雅开心极了。
眨眼,却看见慕池安已经大步朝着包子铺去。
黎星雅赶紧跟上,“阿池,等等我啊!”
这年代也没人喊自己的丈夫为老公,还是喊阿池比较好。
这会儿包子铺里人很少,因为已经过了早饭时间。
好在大肉包子还有。
慕池安要了八个肉包子,两碗稀饭。
这是肉包子管够。
吃着肉包子,喝着温热的稀饭,再看着对面的爱人,黎星雅满足极了。
这时,一个熟人走进包子铺。
“池安,你们来赶集啊?”
来人是供销社的售货员,那个退伍军人,慕池安的师兄魏正平。
“师兄,快过来坐。”黎星雅招呼。
“你是?”魏正平觉得小姑娘眼熟,却一时忘了。
“那天揍那个插队的,师兄很英武嘞!”黎星雅眨眨眼。
魏正平一拍脑门:“哦!我想起来了。你跟池安是?”
“我是阿池的媳妇,我叫黎星雅。我们今天刚领证,大后天就办婚礼,到时师兄可一定要来喝我们的喜酒啊。”黎星雅摸出放在布包里的结婚证。
魏正平看到结婚证,面色一沉,但很快笑道:“好,我一定去喝你们的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