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路德维希·阿哈尔特
干净整洁的餐厅——或者说客厅可能更合适。熊熊燃烧的壁炉让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柔软慵懒了,更不用说壁炉上挂着的汤锅还传出的美味气息。
深棕色的长形餐桌上铺着素绿色的桌布,陶制的餐盘、金属的餐具干净的好像新的一样。椅子、走廊扶手,甚至是脚下踩着的结实木板还在熠熠反光,一尘不染。看起来丝毫无法用之为“奢华”,“华丽”之类辞藻修饰的客厅却透着另一层面的高雅。
更不用说头顶的吊灯了——利维几乎刚一走进这里就立刻被它吸引了目光,这盏吊灯并非烛光或是用油灯修饰出来的,古铜色花篮状的吊灯八个边角上各有一枚小小的菱形透明石头,让整个客厅亮若白昼的光线全都是从里面散发出来的。
这令利维感到无比的好奇——或者说,对于失去记忆的他而言这里的一切都是十分新奇的,没有火焰却明亮若斯的光芒让利维又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也许,这盏灯也是某位巫师的杰作。
“如果你欣赏够了那盏萤石灯的话,我想你可以过来了。”一个十分低沉而又充满浑厚底蕴的声音在利维耳边响起,略微有些慌乱的低下头:“另外,那东西不是什么魔法或者某个巫师杰作什么的,只是一盏萤石灯而已。”
“不要摆出那副‘你怎么会猜到’的表情,我最讨厌这个。”坐在餐桌后面的路德维希·阿哈尔特,低垂着目光依然在翻看着手中的一本黑皮书,甚至没有抬起头来。老德萨恭恭敬敬的站在他的椅子后面,嘴里的烟斗也早就收起来了。
“我可以原谅你的无知,现在,走到我面前来——让一个快要上了年纪的长辈,尤其是你的主人大声喊话,是十分欠缺礼貌的表现。”路德维希的声音坚定而又有力,令利维仿佛着了魔似的,乖乖的走上前去,背着手站在路德维希的面前。
这一定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利维看着路德维希几乎全部花白的鬓角,还有那双满是鱼尾纹的细长眸子时猜测到,并且胡思乱想着对方可能会问自己什么问题。
“你叫利维是吗?”路德维希根本没有抬头看利维一眼,继续翻阅着手中的书:“据说,你还认识字……更准确一点,是奥斯吉利亚语和字母?”
“是这样的……”利维低着头小声说道,双眼还忍不住不停地打量着面前的这位老人,有些犹豫的踌躇了一下,有些艰难的开口道:“路德维希老爷。”
“……”路德维希翻书的手停下来了,利维甚至注意到那双细长而又略显苍老的眼眉下,一双眸子似乎朝着他椅子后面的老德萨瞥了一眼。
“会用水管笔吗?”虽然是问句,但是却充满了不可置疑的力度,指着餐桌上的羊皮纸和水管笔说道:“把你的名字写在这上面。”
“是……”利维看着面前的水管笔,迟疑了一小会儿,最后用手抓着笔杆拿起来,在羊皮纸上画起自己的名字来——或许应该称之为“刻”才对?总之十分吃力的在羊皮纸上一点点写着。
他写得极慢,甚至没有注意到旁边的路德维希慢慢抬起了头,那双细长而锐利的眸子一动不动的观察着他笨拙的样子——没有嘲笑的想法,完完全全的在观察,就好像是在看被喂下什么新药水的小白鼠一样的目光,期待,还很好奇。
“你是从哪里来的?”就在利维十分艰难的“写”自己名字的时候,路德维希仿佛是不经意的突然一问,让利维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一丝悲哀的表情,张了张嘴,却连一个声音也没有说出来,咬着下唇低下了头。
这是利维最不想回想的事情——或者说,最不敢去知道的事情。
“好了,可以了。”路德维希眼神闪动了一下——那明显是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之后的表情,朝身后的老德萨挥挥手:“将桌子收拾一下,老德萨。再把热汤、炖菜和面包端上来,我想我们都已经饿了。”
“遵命,路德维希老爷。”老德萨露出了和利维聊天时完全不同的,毕恭毕敬的表情,从利维手中拿走羊皮纸和水管笔,再小心翼翼的将桌子收拾干净,矮矮的老地精十分熟练的推着小餐车,将壁炉的火焰上煮着的汤锅、美味的炖菜和面包篮子摆在了餐桌上。
“咕嘟~”诱人的香味不停地挑逗着利维的鼻子,身影单薄的黑发少年狠狠咽了咽口水,十分不自在的坐在了椅子上,一边留神着路德维希那似乎从未放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一边照着对方的模样拿起餐刀和餐叉。
尽管很想保持最起码的礼貌,但是在不停颤抖的叉子上的那一小块的牛肉碰触到舌头的一瞬间,如同渗进沙土的泉水、烧灼朽木的烈焰——无比温暖的力量立刻从唇间流入身体,利维只感到鼻子似乎酸酸的,眸间的热泪完全无法控制的流了出来。
这就是,活着的感觉吗?这就是生命的滋味吗?利维全身像是触电了一样不停的微微颤抖着,口齿不停地咀嚼着小块的牛肉,尽管紧紧闭上了眼睛,脑袋低垂到胸口,眼泪还是不停地流出来。
从噩梦之中醒来的那一刻直到现在为止的利维,第一次感觉到了生命的切实存在——自己是活着的!虽然只是一小块牛肉而已,却让他那虚弱到连走路都飘忽不定的单薄身体如同重新复活了一样,不停地注入生机。
终于,忍耐不住的利维,一边不停地流着眼泪,一边放开肠胃大口吞咽着面包,炖菜。瘦削的面孔上流露着仿佛沙漠中的旅者见到水源一样的表情。
活着,真是太好了——一边强忍着泪水,利维一边想道。
坐在主位上的路德维希一声未吭,依旧悠闲的慢慢享受着晚餐,好像没有看到面前的利维在那里极其失礼的狼吞虎咽似的。站在一旁的老德萨反而却无奈的摇摇头,又从旁边的餐车上拿了一个面包篮子放在利维手边,层层叠落,小巧精致的金黄色小麦面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逝着。
直到终于撑得吃不下了,利维才停下来,发现自己面前的一片狼藉,尴尬的红着脸。路德维希却没说什么,只是打发利维赶紧回去睡觉,自己转身离开了,客厅内只留下利维和老德萨收拾东西。
……午夜,书桌前的路德维希背着双手看向窗外的一片黑暗——偏僻的西部行省自然不会有什么夜市,即便是首府也不例外。黑夜中闪烁的灯光也稀稀落落,孤孤零零。
寂静的书房内只点了一盏萤石灯摆在书桌上,老德萨站在墙角,看着自己的主人沉默的样子——路德维希老爷很讨厌看风景……就在两年前,他还将一切打扰他看书和实验的事情一概斥之为浪费生命。
路德维希老爷有着寻常巫师绝对难以企及的梦想,以及能够与梦想相提并论的天赋,老德萨很清楚这些,老德萨亲眼见证了自己的这位老爷是如何从默默无闻变成众所瞩目的天才,共和国的新贵,然后又在黄金岁月中,沦落到偏远行省担任一个小小的藏书塔的管理员。
但唯有一点,路德维希,路德维希·阿哈尔特老爷从来没有放弃那个所谓的“离经叛道”,“违背原则”的梦想。少年时是这样,青年时是这样,中年时是这样……即便是现在两鬓花白,精力衰弱,依然是这样。
是因为那个叫利维的孤儿吗?老德萨猜测着……路德维希老爷绝不是没有缘由的,将这个小子带回来的,就如同自己也并不是正好老爷缺个仆人,随便买来的稀罕地精奴隶一样。那个叫利维的小子身上,一定有让老爷着迷的东西!
“他全部的记忆,一点儿不剩的被洗掉了,但是灵魂完好……记得自己的名字,记得如何拼写,却连如何拿笔也忘得一干二净,简直矛盾。”路德维希喃喃自语,声音小到只有他自己能听见:“这要什么样的水准,才能完成如此矛盾的杰作?!”
如果说将刀子刺进心脏是在肉体上杀死一个人,失忆咒就是在灵魂上杀死对方——灵魂的构成本身就是记忆,抹杀对方的记忆,就等于在抹杀一个灵魂。
忘却一切的感情,忘却一切的知识……最后连活着这件事情也一起忘却,成为活死人,就是完美的失忆咒能够达到的力量。
当然,即便是同样的咒语不同的巫师使用结果也不尽相同,水平低劣的巫师即便成功了,多数也是将对方变成傻子——如同用铁锤将敌人砸成稀巴烂一样;而手段高明的往往可以成功抹掉对方关于某一段的记忆,甚至是借由暗示的手段用虚假的记忆掩盖。
失忆咒属于明令禁止的咒语,但是路德维希自认就算使用,也绝对可以让任何人都无法轻易察觉。但是——如同利维这样的,灵魂完好无损,就仿佛刚刚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一样的情况,完全超出了他的理解范畴!
“老德萨,你可曾见到过这样的?”路德维希头也不回的出声问道。他很清楚这个老地精肯定听见了自己的自言自语。
“老德萨从没见过比路德维希老爷更厉害的巫师。”老地精谦卑的弯下腰,十分诚恳的吹捧着自己的主人:“即便是有,也必须是您,路德维希老爷。”
“我办不到。”路德维希锐利的眸子眯成一条缝:“也没有任何一个巫师可以办到,这绝非凡人可以完成的杰作。”
“即便真是凡人所为,也必然是借助了神明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