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苏醒过来的信王...
两万多金兵,押解着六万多百姓民众和妇孺开赴到灵寿城下。此时的义军已经在灵寿城下摆开阵型,准备迎击真定方面支援而来的金军了。
“信王在么?我乃完颜真。”完颜真亲自策马前进到两军阵前,鼓气丹田大声呼喝道。
这时,从义军阵营的信王大旗下,一名少年策马也到两军阵前而来,与完颜真接近了距离。
“本王就是大宋信王赵榛,完颜真!你押解如此多的百姓来此何为?难道要用百姓妇孺来攻打我们么?我一向敬重金国诸位将领,你们英勇善战。但是没有想到你竟然驱逐妇孺,实在令人不齿。金国有你这样的卑鄙将领,看来也距离败亡不远了。”赵榛高声喝道。
他说着,心里想着自己派到金兵后面准备围杀金兵解救百姓的王劲和萧得力到了那个位置了,自己需要怎样配合。
“这就是足智多谋英勇无比的信王?还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完颜真暗暗吃惊信王的年龄。
“素闻信王殿下高义,今天一见果然如此。信王殿下,今天我与你打个赌如何?”完颜真大叫道。
“哦,说来听听。”赵榛知道对方一定会提出什么难办的要求。但是他自己必须继续发扬一种爱民如子的美德,不然的话,百姓凭什么不南下迁移跟随那高宗皇帝来跟自己混?就是自己的贤名!
“信王,我手中有六万你宋朝的妇孺百姓,我们就赌一把。我也不耍诈,直接将六万百姓妇孺送到两军阵前。”完颜真喜上眉梢,立刻说道。
“哦!赌什么?”赵榛问道。“听说信王的武功天下无敌,今天我就与信王殿下打个赌。我派一位高手与你单挑,你输了,将灵寿城让出来。我输了,让那六万宋人自动回到你的阵营里,我保证不放箭,否则我将遭受天打雷劈。如何?”完颜真信誓旦旦的说道。
“不可!”“千岁不可!”一众义军将领一听,纷纷阻拦赵榛道。赵榛对他们一挥手,他们虽然都很着急,但是依然按令闭嘴了。随着自身的文治武功地强悍,赵榛现在在义军中的威严渐渐的变得更加强了,众将都知道他只有定计,便不开口说话了。
“本来本王是不会与你们的人一战的,掉身份。但是你拿百姓妇孺当筹码,实在令人不齿。不过,我身为大宋的信王,就需要保护我的臣民不受伤害。所以,我同意你的单挑挑战。我到两军阵前来,你必须放人,否则的话,就算你输,我立刻回我本阵。”
“好!一言为定!来人……把猛兽带出来!”完颜真大叫,他虽然知道自己不是信王赵榛的对手,但有一个人绝对可以。
猛兽是一个靠近北冥之海部落的人,自从小时候部落被一群流浪的蛮人屠杀之后,自己就开始了报仇和生存之旅。
猛兽经历了在寒冷以及野兽和蛮人中生死挣扎之后,长大的他显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样子。他天生高大,力大无穷。这个在残酷环境下如同野兽般生存下来的人,在长大后,一个人就杀掉了屠杀自己部族的百余名蛮人。
报仇之后,猛兽就开始南下流浪。直到流浪到长白山附近遇上了女真人,被女真人用陷阱俘获,抓起来做了奴隶。猛兽本人不想做奴隶,但是他的力气很大,而且他的武技都是从野兽那里学过来的。所以,女真人不得不把他绑起来,用沉重的足有千斤的铁链子和铁锁将他锁住。
金兵花了一些时间,猛兽被几十名高大的金兵壮汉从铁栏杆打造的囚车里面拖出来了。
赵榛远远的看到了猛兽,那个野蛮人身高足有两米三四,大约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事实上,可能更小,因为野蛮人会由着生存关系,而过早发育!
“哈……哈……”猛兽左右晃着,五六十个女真力士用铁链子锁住他,左右扯着拖上来。
“放开我……放开我……”猛兽用学习过的汉语和女真语大叫着,他不肯安份!五六十个女真力士竟然给他拉扯着站立都不稳!但那又有什么用?很快就有更多的金兵力士过来,把他抓住。
完颜真回头说道:“你静一下……想自由?可以。但……你要听我的话!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猛兽抬起头来,他的脸上亮亮晃晃的一个环子。原来,在他的鼻子上,有一只鼻环,上面连着亮晶晶的链子。在他的脖子上,是一圈野兽的牙齿。有狼、熊、虎、豹等野兽的牙齿。看样子,这个猛兽在北冥之海附近和南下的时候,一人就杀了不少的山林野兽。
“看见那个人了吗?你只要杀了他……我就给你自由……!”
猛兽猛然看向赵榛,撇撇嘴巴眨眨眼睛。赵榛也看着猛兽,他没想到这个高大的野人真是有趣。
“杀他……就可以?自由?”猛兽抬起了头,脸上露出了一副傻笑。“对,”完颜真说道:“杀了他,我就给你自由,并且,我还会给你你想要的肉和女人!你不是最想要肉和女人的吗?我可以给你,你要几个?我可以给你十头牛和十个女人!只要你打败他!”
“解开……解开……”猛兽指着他身上的十几条铁链。一个人被十几条巨大的铁链捆绑着,依然可以行动,也可见证于这个人的强大了。
十几个金兵力士带着惧色,打开铁锁,把猛兽给放了出来。当最后一条铁链松开了之后,猛兽忽然大喝一声,揉身扑上,抓住了一个金兵力士,张口就咬。他虽看似一个野人,头发乱得跟狗一样,但五官端正,鼻子上的鼻环更是让他的神容添了一股独特的风采,但他……竟然野蛮到吸血的地步!
“啊——”女真力士大叫,踢打着猛兽。猛兽却是毫不在乎,只管吸血!猛兽很饿,他知道自己在饿得时候就打不动了,他需要营养。吸食血液,是猛兽跟野兽学的。血液绝对是一种迅速补身的手段!人的血液里绝对是含有营养的。
众位金军力士纷纷准备出手相救,完颜真挥手拦住了他们。完颜真看到猛兽野性十足,表现的很厉害,心里暗暗高兴。他就是让信王看到这个家伙吸取人血而感到害怕,影响自己的武技发挥。
“吼——”猛兽抬起头狂吼着,年青的脸上发出光彩,嘴角带出血痕。猛兽顺手一抓,五根手指立时抓断了那人的脖子,那人立刻死得跟条狗一样。
看看猛兽的手,他的手在与野兽搏斗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经过长期的磨动,五指的指甲和一些成了结石的脏垢以及拥有厚厚硬茧子结合在一起,让本是一双人的手成了一副猛兽爪子的样子。虽然丑,但绝对实用,和钢爪石手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此时,赵榛更觉得,这小子和那个唐朝地无敌于天下的李元霸一样。据说李元霸在少年时期头脑简单性情暴躁,甚至打杀仆人和家人。李家的人无奈,只好采取措施,李元霸也是被李家的家人拉着铁链子拴住,用铁球子绑着,防止他狂性大发胡乱打杀人。直到后来李元霸成年懂事之后,才解开。现在这个猛兽却是给十几个铁链子和铁球锁着,恐怕是一个战场猛将。
赵榛犹豫了一下,他觉得,与猛兽打一场,是不是要拔剑。拥有后世无数精密仪器和数千年武术杀人技艺地培养和超人的杀人经验。经过锻炼,恢复前世实力的赵榛,拥有着非常强的自信。
也许,这个猛兽不是他的对手,赵榛如果发出暗劲,用技巧一样会杀死面前的这个力大无穷的野蛮人。但不能保证,赵榛自己不会受伤,看看那双爪子,赵榛一点也不怀疑自己不会给打伤。
信王赵榛是大宋亲王,既然已经塑造起自己无敌武功的形象了,就需要一直保存下去。信王无敌于天下,就能让大家认为他是大宋的脊梁骨。百姓才能拥护,各方义军和义士才能投奔而来。与这个野蛮人一旦单挑受伤的话,就有损自己的威名,那是赵榛绝对不允许的。
想到了这里,赵榛决定要出剑,用剑的话,赵榛可以秒秒钟搞定敌人。除了后世的各种热兵器外,拥有无数前人经验的赵榛对于各种冷兵器也非常的有研究和精通。在这个时代,还真没有人比他更理解这些武器。
赵榛拿着的是一对百炼钢的名剑,切金断玉不在话下。他看到对方不骑马,他便下了马走到两军阵前。猛兽来到赵榛的面前,他习惯性的和所有野兽一样,在战斗之前,都要仔细打量面前的对手敌人!
顷刻之间,猛兽的瞳孔一下子收缩了,他清清楚楚地看见赵榛的眼神。那眼神中充满一种智慧的光芒和一种无法说明的煞气。通过观察,与各种野兽生死搏杀经验丰富的猛兽知道,这个身穿金色盔甲的少年主帅就算自己能敌得过,恐怕也能让自己身受重伤。
与赵榛一样,这个身经百战的野蛮人,而且是徒手与无数野兽和蛮人部落搏杀的野蛮人,都拥有超强的直觉。他俩都知道对面的人不好对付,何况赵榛手里有武器,看着那盔甲的质地和剑鞘的华丽,猛兽知道他手里的武器肯定不是凡品。
赵榛身子一侧,这让他可以把手做最快的速度拔剑。猛兽却是笑了,他把身子摇了摇,晃了晃,直弄得身子发出了一连连绵的骨响。
忽然,他迈开步子,向赵榛走去,然后,侧身一站,笑道:“你们这么……多的人……对付不了他……我为什么……要和他打……你们……欺负我……俘虏我……我为什么……要听你们的……话……”
一听他的话,完颜真又惊又怒,就连对面的赵榛也是奇怪。完颜真大叫道:“猛兽,你不想要女人和肉了?”
猛兽高声道:“我要……女人……和肉……我可以……自己弄……你给我……我会有……你不给我……我也会有……只要我活着……我就会有……你们……这么……多人……都没人对付这个人……他厉害……我不打……”
赵榛微微一笑,心里也是感觉到好笑。人算人,亦被人算。当女真人把猛兽当傻子的时候,猛兽亦何尝不是把他们当傻子?他们想要猛兽和赵榛打,但猛兽一见赵榛凭经验和直觉就知道对方厉害,立时打了退堂鼓。
赵榛冷冷道:“看来,你们已经没有法子再找人和我打了。”
赵榛刚说完,突然在金兵阵型的侧后方密林中,冲出来了大批的义军骑兵。无数的骑兵带起了漫天的尘土,无数的马踏大地的声响震耳欲聋。
完颜真懵了,他记得在自己军队来的时候,自己还派人检查过那密林。那密林没有伏兵。如此看来,那些义军是在自己的军队到城下之后便埋伏进去的。他没有想到赵榛竟然如此狡诈,竟然在他的侧后方埋设伏兵。
“杀金狗!”“杀!”金军阵型背后的上万义军骑兵叫喊着,冲杀了上来。
“疯了,疯了,一切都疯了……怎么会这样?”完颜真感觉自己所有的谋算都是一场闹剧,感觉自己太倒霉了,心情失落的他惊声尖叫着。
完颜真毕竟是金军大将,他在瞬间便清醒了过来。催促自己的传令兵道:“吹号!快吹号!迎敌!”在完颜真的命令下,一声声号角声响起,金兵立刻展开阵型迎敌。
战事一起,那六万被捆绑着手的宋人百姓妇孺们纷纷跑向对面的义军阵营里。而此时的完颜真已经顾不上用箭矢射杀那些百姓妇孺了,他现在立刻调动人马向后整队迎敌。
失去了先机的完颜真感觉自己真是做了一场无用功,还白白让赵榛获得了六万他们好不容易俘虏的妇孺百姓。
在王劲和萧得力的率领下,五千龙狼骑骑兵和五千黑龙骑兵军提着自己的武器,喊杀着冲向金军。战马剧烈的冲撞和武器划开敌人的胸膛,一万骑兵立刻撕开了金兵后方的防御阵型。
头颅被砍,鲜血飞溅。好多义军骑枪兵串糖葫芦般穿死两三个金兵,长枪都没力气提起来了。一转眼的功夫,被无数骑兵冲击的金兵就死伤惨重。
“你叫猛兽是吧。”赵榛上了战马,对猛兽说道。猛兽点头说道:“我叫……猛兽……我……知道你……很厉害!”
“我是大宋亲王赵榛,我有女人有肉,我可以给你,我还可以和你做朋友。但是,有个条件,你帮我与这些困住你的金人作战。因为他们侵害了我的国家,俘虏了我的家人,我不得不与他们一战,你帮我,可以么?”赵榛能够感觉到这个野蛮人是有一定的是非观的,所以不仅是要用女人和肉打动他,还要真诚对待。
“朋友……?好……猛兽愿意……帮朋友……他们坏……侵害你的……部族……我帮你。”由于汉语实在不精通,所以猛兽断断续续的说道。
赵榛从马的钩栏上提起钢枪,钢枪扬起,回头对后面的义军大军喊道“杀!”“杀呀……”看到总帅殿下终于发出攻击命令了,赵榛后面的义军纷纷冲杀了上来。
赵榛策马提枪,竟然直接冲杀向金军阵型里去了。吓得后面赵榛的亲兵们和义军将领们着急的使劲打马奔驰,生怕总帅殿下赵榛一人冲杀有什么闪失。
猛兽跟随在赵榛的后面也跑向金兵开始屠杀了起来。赵榛此时,将一杆钢枪舞动的风雨不透。钢枪一抖,瞬间连刺,金兵们不是心口就是咽喉中枪。只见一片片鲜红飞溅,带起了一条条金兵的生命。
看到自己的军队被义军前后夹击,完颜真知道自己必败无疑。他立刻转身开始跑了。他不能不跑,给派出去挡赵榛和猛兽的金兵正在被俩个杀神一一的杀死。其实冲杀敌人军阵,万马群中取上将首级,那纯粹是胡扯。
就算是穿越而来的赵榛是超级特种兵出身,冷兵器的杀人武技出神入化、登峰造极。钢枪连刺,寒光一闪就刺杀一人。但是看上去是那么容易,其实此时的赵榛已经开始粗喘气了,不过赵榛开始调戏自己的呼吸节奏了,这只是杀热了身子而已。要是他这个在穿越前的世界都能排上号的超级特种兵,连这两下都没有的话,早就完蛋了。
“叭叭……嗖嗖……”又是两名金兵给打得飞了起来,赵榛大笑着,自从穿越之后,他就从来没有这么大量的杀人了。
他回头一看,在后面,他的新朋友新猛将的猛兽正在疯狂的杀金兵。只见他出手如电,双手如刀。他用手拨开对方的兵器,抓住对方的脖子就是一掐,对方便死了。甚至徒手撕开对方的胸膛,取出对方的心脏。
这个猛兽不知是怎么练的,本身力大无穷,体力过人。一双手更是可怕,那是他的武器,虽然他是个野蛮人,但真的是非常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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