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亚打电话来,让我带着最近的作品,到溪苑宾馆。
他约的时间,正是我要坐台的时间。我现在对文学创作已经失去信心,我不知道是一晚上的九十亦或一百四十块钱重要呢?还是去见这个名作家以及省作协的领导重要。
我知道见他们对我是一次机会,其实我有很多机会……我已经变得自卑,自暴自弃,我放过那些机会,我不知我要走一条什么样的人生路。十米以外的距离我看不到,我也不想去看,我现在只想顾顾眼前,眼前,我手头缺钱,日子枯燥又平淡,所以找到舞厅来,既有钱又可以改变这些枯燥和平淡。
王志强不在乎我的创作,尤其是在他下岗后,一见到我坐下来写东西,他便冷嘲热讽,横鼻子竖眼睛地挖苦。横鼻子竖眼我不怕,我就怕他的嘲讽,什么“你想当作家,作家是你能当的吗?”什么“写的是什么狗屁玩意儿!狗屁不通!”更可恨的是,他还喜欢拿小说中的人物来对照现实,“张三是谁?李四是谁?王五赵六又是谁?” 冷嘲热讽已经够打击我了,他又胡乱对号入座,没事找事,把我自卑又脆弱的心,给彻底地拥碎。
我写不出东西,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我嫁给了王志强这样一个心胸狭窄,嫉贤妒能的小人。
我带了稿子,先到“王中王”。
权衡一下,我当不当作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过好一点儿的生活,我要有钱—不说好有钱,起码是不缺钱。
我本来计划的是先到“王中王”。看能不能坐上台,如果坐到台,我就不到溪苑,如果坐不上,我再乘13路车到他们那儿去。
结果,到了“王中王”,我还没坐稳,就被领班领去了餐厅。
3 号KTV ,只有两个男人在那里吃饭,我和刘小姐进去,一个人身边坐一个。
他们让我们一起吃,我们说吃过了,他们又让我们喝酒,我才不喝呢?听口音,他们是南方人,我马上就想到广西,想起在广西的日子—那时候,真的是好快乐呀,又快乐,又单纯。
很多时候,我都想像三年前那样,一声不吭地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谁的遥远的地方,在那里,我的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我可以下去想我的过去,过去大多是不愉快的,我也不去想我的将来,想又有什么用?将来的儿子,谁能够想象?谁又能够驾驭?
我陪的这个,是福建人,已经在A 市做了八年生意,能够说一口比较地道的A市话,而且对于A 市的很多土话,他也能够听得懂,并且能说出其中的一部分,起初,我以为能够陪一个南方男人,很高兴,但后来,见他说话粗鲁,举止更粗鲁,且自以为是,自命不凡,还跟我吹牛,说他在A 市有多少多少个情人,还说A 市的女人贱,随便给点儿好处,就跟他去宾馆。
他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忽然把手伸进我的衣领,抓住我的乳房,似醉非醉地,用A 市话问:“你们A 市把这叫什么?叫妈妈是吗?是吗?是不是叫妈妈?” 我照着他邪恶的脸挥过去一拳,把他的手抓出来—什么东西!南蛮!敢在我面前撒野!
我打了他,我看他能怎么样。
也许是太出乎意料了吧,我看他有些反应不过来,不管他反应得过来反应不过来,我先给他点儿好处再说。我在他被挨过的脸上亲一下,故意用一种娇娇嗲嗲的声音 说:“怎么样,A 市女人贱不贱?”
迪士高时,刘小姐问我:“拿小费了没?”
我问她:”你得小费了?”
“日他妈,小气得不得了,老娘要了半天,才给五十,穷鬼!”
“哦,还要不要?”
“废话!不要他给你!”
我也要尝试一下要小费。回到卡座,我就尽量把话题往小费上引,我问他:
“你是不是经常到这种地方来?”
“我们经常来呀,所以,你要把我陪我,我好来捧你的台。”
“我陪得还不好吗?”我使尽浑身的媚态,“你说找好不好?好不好嘛?”
他马上就要来占我的便宜,我装做摇他手的样子,紧紧握着他手,“喂,你经常到舞厅,给不给小姐们小费?”
“现在哪里还给小费?好多舞厅都明文规定,不准小姐向客人要小费,如果小姐要了,客人就可以告到老板那里去……” 我知道,这个人是不会给我小费了,我不知道换个小姐人家会怎么说,怎么做,反正,我是没有一点儿招了。我收起所有的媚态,心里直后悔。
后悔,早知道是只有四十块钱,又是这样的一个混蛋,那我还真不如到溪苑,看看诺亚,看看省里来的王编辑。
反正,我总得收获一样,我不能一头无一头,浑浑噩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