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二哥,三哥,我想去县城做点小生意。”苏怜花也不扭捏,开门见山的说道。
“你一个女人做什么生意,抛头露面对你名声不好,等过段时间,让你娘再给你寻户好人家,你就乖乖在家待着吧,挣钱的事交给你的哥哥们,不用你操心。”
苏长久直接反对,市农工商,商人是最低贱的身份,所以这时候做生意的人很少,认为商人的身份上不得台面,不如做个农民。
再说了,做生意可不是个轻松活,他可不想女儿受那份罪,在他的思想里,女人就该在家相夫教子,抛头露面像什么样子?
“爹,我现在闲着也没事做,不如你就让我试试吧,我想着先做点小生意,到时候有哥哥们帮着我,不会太辛苦的。”
苏怜花又怎能不知道他的想法。
“你想做什么生意告诉我,我和你三哥去,你在家待着就行。”苏成礼也不赞成她的话。
“对呀,家里还有两个丫头,你走了她们怎么办,你老实在家待着吧。”苏成义瓮声瓮气的开口。
“我想卖面食,你们会做吗,还有你们能去大街上吆喝吗?”苏怜花看到他们一个个的样子,好气又好笑,知道他们是心疼自已。
“你可以在家做好,我拿去卖,就算不吆喝,人家该买的也会买。”苏成义想了一下,让他一个大男人站街上吆喝,他还真做不出来。
“那怎么行,我做的这个东西,要现做现卖才好吃,等从家里拿到县城,就不好吃了。”
苏怜花刚才在做饭的时候仔细想过了,不管在什么时候,人都要吃饭,有钱的吃好的,没钱的吃差的。
所以她想做面食,只要做的味道好肯定能挣钱,而且她身为一个现代人,又是个吃货,闲暇时间她对做饭没少研究。
虽然味道比不得大厨,可是也比一般人要好上很多。
至于要做什么,她首先考虑的是面条,面条可以分白面和杂粮面,里面的卤料也可以做成带肉的和不带肉的。
“还有我要做的是面条,你们怎么带到县城去,到时候面坨成一块,你卖给谁去。”
“这……。”苏成义挠了挠脑袋,好像还真没法子。
“小妹,你怎么突然想到做生意了,是不是看家里困难?”苏成礼看了一眼苏怜花,认真的问道。
“不是,我不是闲着没事做嘛。”苏怜花才不承认,她知道以家里人对她的关心,肯定不会让她去。
“那行,既然你坚持要做,以后让老三跟着你,有什么力气活指使他干就行,他敢偷懒我打断他的腿。”
犹豫了好一会,苏长久终于点头答应,同时告诫苏成义。
“爹,你看我像那偷懒的人吗?”苏成义听到这话不服气的回怼。
“三哥当然不是,咱爹也不过是随口一说,你还当真呀。”苏怜花心情甚是愉悦。
她没有做过生意,但她身为一个现代人,经营理念还是有的,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再说了,她没少看小说,小说里那些个女主有多少都是靠做生意发家的,别人行难道她就不行了?
至于地方,苏怜花想着去集市摆摊,毕竟那里人流量大,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卖面条的。
又商量了一下具体事宜,明天先去集市上看一遍,如果需要摊位,先租个摊位,还有需要用的一些东西。
苏长久沉吟了好一会,才有些为难的开口:“咱家现在总共还有十几个铜板,等你大哥做工拿来工钱再去买。”
听到他的话,苏怜花脸色讪讪的,家里为什么没有银子,还不都是因为她,而且她知道,外面还有八两银子外债。
家里的日子过得太艰难,必须要尽快的改善,那就等大哥回来,拿他的工钱当启动资金,以后等挣了钱,一定加倍还给他。
苏成仁这次做的活,估计要做上个几天,虽然每天晚上都能回来,但是工钱却是做完一块给的。
因为想着要去县城,苏怜花一大早就起来了,刚穿好衣服外面就传来王氏的声音。
“这是怎么回事,门口居然又挂上了一只野鸡。”只见王氏站在院内,手里提着一只毛色发亮的野鸡 ,个头看上去比昨天的那只还要大。
苏怜花也奇怪,后来问过王氏,这事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昨天她是第一天回来,门口就挂了只野鸡,今天是第二天,门口又挂了只野鸡。
很显然对方是朝她来的,可是会是谁呢,村里就那几个打猎的,只不过略微一思考,苏怜花心里面就有了个人选。
这时王氏好像也知道是谁送的了,看着苏怜花犹犹豫豫的想要开口,却被苏怜花制止了。
“娘,人家既然给咱送来了,咱们安心收下就是,三哥,起床了没我们要去县城。”
野鸡的事可以先放放,去县城比较要紧,主要是牛车是固定的时间。
错过了牛车就得走着去,如果搁以前,这点路程并不算什么,可是现在这具身体实在太弱了,走到县城不得累个半死。
“你三哥都出门好一会了,他是个大男人,脚程快走着去县城了,这几个铜板你拿着付路费钱,剩下的买个包子吃。”
王氏小心的自怀里掏出几枚铜板,放到苏怜花手里。
摊开手心,只见八枚铜板静静的躺在上面,昨天晚上苏长久说家里只有十几个铜板了,这一下子就给她拿了八个。
苏怜花再一次感受到了浓重的亲情,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苏成义走着去县城,不就是为了能省下一个铜板吗?
如果不是身体素质太差,其实她也可以走着去县城。
仔细的将铜板放入怀里,突然眼角的余光瞥到王氏手里的那只野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