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我答应厉北城做他的小替身,哦,不,是女朋友。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31天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
没错,这就是我期盼了一个月的发薪日。当我看到扣掉税金到账的6532.72后,我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抠门的厉北城,怪不得你后期追妻火葬场呢?你真是活该,你这么抠,一分钱都不给多的。
我觉得此时此刻我的怨气可以养活一个邪剑仙。
当然,这也不能怨我。
你见过哪个好人霸总的女朋友,一个月除了累死累活的基本工资外,没有一分钱多的零花钱的。
你要说他小气,也不尽然。
他空闲的时候最爱带我去各种高档奢侈品店。各种当季新品,限量定制,是我穿越前穿越后都没有见过的。
但是,除了高跟鞋就只买裙。
粉的,蓝的,绿的,白的,各种款式任我挑选,啊呸,没得挑选。
每次去挑选衣服的时候,我只起到了一个造型上的作用。
而且我发现每次他带我去的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家衣服店。一个月的时间,我已经从一开始的惊奇,兴奋,好奇,惊讶,感动的情绪中,完全脱离了出来。
一是我对那几家店门口有几块地砖都快了如指掌了。
二来我深深的明白,这只不过是厉北城又一个怀旧小游戏罢了。
没错,来的这几家服装店都是汪白莲学姐曾经最喜欢的来的几家。
不是,厉北,我城哥。
我白莲学姐,只是出国留学了,没有失踪,更没有嗝屁。你宁可花个几百万在国内找个高仿订衣服,也不愿意花几万块来回去见见本人,你的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呀?难道一半是水,一半是面粉?一思考就成了浆糊。
但是我也知道这些话我不能当着他本人的面吐槽,毕竟我的租房金还掌握在他的一念之间。
一开始我还真的担心厉北城会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毕竟替身文嘛,爱上替身是一个很常见的戏码,替身文里的总裁总是见一个爱一个,死一个爱一个。
我那么明艳美丽,青春活泼。厉北城那个老男人会爱上我,也不足为奇。
毕竟在原剧情中,他确实为了救女配而让刚刚少了个肾,还在手术恢复期的女主掉入了大海。
但是厉北城那次把我送回家,真的就只是把我送回了家,是字面意思。
设想中所有巧取豪夺的桥段都没有发生,他把我放在路边就很自然的开车走了。
所以到后来我已经很自觉的把它当成了一个上下班的工具,不管怎么说,霸总嘛,各方面都很优秀,开车的技术也比一般的司机要稳重。
这样一想,除了要面对他时不时流露出来的怀念情形,其实在大多数时候给予的方便还是比困扰多得多的。
更何况,只要厉北城一天是我抠门的老板,我就永远会对他祛魅,原书中爱而不得,小花招不断的甜小茶就不会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么一想,我又定心了几分。
只要坚持到女主白莲学姐回国,立刻溜,直接促成大结局。
只是这时候的我没有想到,所有的理想状态,在我见到女主的那一刻,通通都有了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