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司马春家搬了出来,搬到了郊区。
强忍着让自己不去想,司马春是用何种办法,把任雪搞到床上去的,并告诉自己,过程并不重要,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我开始享受独居的安静,等待着自己发霉,腐烂,变臭,直至死亡……
我租住的房间很小,只有二十个平方,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台电视机,仅此而已,房租也很便宜。房间虽然狭小而简陋,但我住在里面却感到从未有过的放松。
房间阳面有一扇窗户,每天早晨第一缕阳光都会照进我的房间,这是我最满意的。从现在起我有了一个自己的小窝,一个完全属于我自己的领地。
这里虽然是偏远的郊区,但却有一幢本市最高的建筑,二十一层的东方大厦。
听说城市规划要把这里建成商业区。大厦主体已经完工,钢筋混凝土赤裸裸地完全暴露在外。
大厦离我住的地方大约半公里的路程,有时我会爬到大厦的顶部去看日出。随着繁星渐没,天空的颜色先是灰蒙蒙的,继而由灰变黄、变红、变紫,渐渐地在地平线附近裂开一条缝隙,缝隙变得越来越长,越来越宽,同时越来越亮,几道霞光射向天空,忽然一弯金黄色的圆弧,冲破晨曦,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
宛如一盏巨大的宫灯,悬挂在东方的天边。天上霞光万道,红云朵朵,下边连绵云海。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非常兴奋,没有一丝杂念,身体里的欲望都被抽空了,只能感觉大自然的魔力,和生命的生生不息。
我站在大厦上面,整个城市都在我眼前一览无余,整个城市都笼罩在薄雾里,这个嘈杂的城市只有这个时候才会显得安静。
为了让这份安静永存,我努力的遗忘掉过去的一切,每件事情,每个人。
我换了手机号,没有人能找到我。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去过公司,我也不用看老板那张臭脸,整个公司的人都不会想我,因为他们巴不得我走。
当然,除了吴婷婷,我想她现在应该满世界找我,因为我答应过这辈子非她不娶,当然那只是她自己才会相信的谎话。
为了让外边的世界也把我遗忘掉,我在这里蛰伏了整整一个夏天。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吃饭,睡觉,看电视。
以前,我从来没有觉得电视机是个好东西,但在这个夏天我几乎离不开它了,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机,通过电视机,我可以了解到世界各个角落发生的事情,我真要感谢发明这个玩意儿的家伙。
那个夏天,我就像进入深山修行的老道,清心寡欲,甚至忘记了生死。那是我有生以来过的最惬意的日子。
直到第一场秋雨过后,我感觉这个世界已经把自己忘得差不多了我才扩大了活动范围。
细蒙蒙的雨水,一天一夜才停住。雨过天晴,碧空如洗,天空出现一弯巨大的色泽动人的彩虹。我从家里出来,街上十分美丽,树叶变得五色斑驳,晚菊在路边的花坛里成丛地怒放。
我的心情好极了。
我兴致盎然地决定去附近的一个湖游泳。
傍晚天已经很凉了,偌大的湖面没有几个游泳者,只有几个游船在夕阳中荡漾。我把衣服卷成团夹在自行车后座上,下水慢慢游了起来,湖水很凉很有质感,每划动一下都感到沉甸甸地既有分量又有弹性。
水波在我身后分开跳跃着向两边愈推愈远,形成了一个不断扩大延伸的人字。夕阳几乎平行于水面,晚霞染红了天际和湖畔的建筑树木以及绸缎般抖动的水面。
我来了精神,奋力扑打水面,水哗啦啦直响,我把翻腾的水花丢在身后,身体快速前进,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这时,一只船从晚霞灿烂夺目的光晕中驶过来,木桨一起一落“啪嗒啪嗒”地拍打着水面。
船上有两个人,在晚霞里犹如一幅油画。我猜那大概是一对情侣。
我继续向前游去,与船交错而过,船上是一个长发及肩的女子,她背对着我,看不清楚面孔,与女孩对面坐着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胖老头,发福的肚子,从船沿上突出半个圆形,头发稀疏而整齐地梳理到后脑勺上。
老头冲我笑笑,我也冲他笑了笑。
我继续向前,游过一孔桥,游入另一处湖面。这儿更是寂寥,湖堤茂盛的荒草浸于水中,一排垂柳低拂湖面,成群的蚊子贴着水面嗡嗡飞行,绵密柔长的水草不时拂过我的两腿。
身后传来搅和水的“呼啦”声,一只尖尖的船头紧紧贴着出现在我的头侧,船身一点点增大,然后无声地与我并行。我侧过脸,看见了一个突起的半圆。我刚想打声招呼,却突然看见半圆的对面是一张美丽的脸
是任雪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