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花又回到了草屋,她仔细翻找着看能不能找到一点吃的,半天在墙角的黑漆漆的瓦罐里,她找到了一个番薯,有拳头那么大,当然她还找到了掉在角落里的三文钱。
黎花拿起番薯来看了一会儿,有点干,有点蔫,但是没有坏,能吃。
她来到小灶前,这个小灶是用石块围成一圈,上面搭了一个小铁锅而成的。
她拿出生火的火折子,循着模糊的记忆,费了好大的功夫才点燃了灶口里的干树枝。她往锅里倒了一碗水的量,然后把红薯用一把小刀削皮切成小块倒入水中煮起来。
煮了大概十分钟的样子,黎花用根筷子戳了戳其中一块红薯,感觉煮烂了,再用水清洗了一下刚才在路上采来的一小把蔫巴巴的野菜丢进锅里一起煮,两分钟后抓了一点灶旁地上破碗里的粗盐巴撒进锅中。
片刻熄火后,她用一个木勺子把红薯野菜汤装进了一个碗中,凉了几分钟后,开始动筷子吃了起来。
这是黎花来到这个世界享受的第一顿饭,量少还没味道,但是饥肠辘辘的她干了个精光,最后还伸出舌头舔了舔碗底里的渣渣。
她脸红的觉得此刻的自已就像前世自已养的那只哈巴狗,那只狗总是在吃完她喂的食物后把碗舔的干干净净。她经常嘲笑那只哈巴狗太能吃了,吃的比她还肥。
她现在是连一只狗都不如!
真是宁为和平犬不为乱世人!
已过晌午,黎花拿出自已在回来的路上采摘到的几棵野草,用干净的石头敲烂,然后把那点汁水涂抹在自已下面的红肿处,顿时清清凉凉的,特别舒爽。这几棵野草有清热消肿祛瘀的功效。
最后躺在木板床上,静静的思考。
看来自已今天晚上还得歇在这里,这里虽然是大山,但是以往猎户比较多,大的野兽也被打的差不多了,主要的一点是这里隐蔽,不轻易被人发现,那些流窜逃荒的人不太可能到这儿来对她构成威胁,能对她构成威胁的人应该是那些熟人。
这一带六个月没有下过一场大雨了,地里没水种不出庄稼,再加上本州县的官员不关心百姓,只会勾心斗角,现在百姓是一队一队的南移去逃荒。
逃荒路上会是一个怎样的情景,清醒的人掰着脚指头都能想得到。
黎花觉得逃荒是她目前唯一的出路。
但是怎样逃荒呢?往哪边逃呢?她不知道。她也绝对不能一个人去逃荒,否则她会分分秒被其他人盯上,被人争着杀死劫财做成烤肉,或者直接来个先奸后杀等等都有可能。
黎花越想内心越冰冷,得,她还需要找个靠山才行。
但是她又不认识谁,能找谁呢!
世上好人还是有的,黎花在心中给自已打气,比如说自已,受了老寡妇的恩惠,自已不是也忍着恐惧把人给葬了嘛,还磕了三个响头呢。
就是没有摔盆子,应该能转世投胎吧。黎花想了想,不行,找个机会自已还要到老寡妇坟前摔个盆子,要是老寡妇投不了胎,自已岂不是弄巧成拙,好心办坏事嘛。
躺了好久的黎花看看外头的日头已经斜了一个角度,估计是下午两点半到三点的时辰。她又赶紧起床,她得归拢一下自已的东西,今天不走,明日也应该到那条道上去看看,待在这里就是等死的份。
她把衣服叠在一起,让她吃惊的是襦裙有好几套,冬夏的都有。这些都是原主嫁的汉子给她买的,每件襦裙的质量都极好,可以想象那汉子是很爱原主的。
现在原主就是她了,她也就是原主了,不能分开了。估计再见到那个汉子,定会把她碎尸万段,或者直接拉去浸猪笼。
想想自已被绑起来或者绑起来塞在一个笼子里,周围的人幸灾乐祸,像看电视剧一样看着她沉入水底,她就开始全身发抖,从头凉到脚,一身冰冷。
不要再见面了!这辈子!下辈子!都不能再见面了!
黎花拿出一个包袱,把她的衣服包好扎好放在床上的一个角落里,再巡视了一遍这个屋子,要带走而且是必须品的还有那口碗大的小锅、筷子、铲子、那床薄被子、火折子、粗盐,其它的她想带走也价值不大,而且她一个柔弱女子估计也无能为力再多带东西了。
她决定明天一早就走,只是今晚她又吃什么呢?
黎花坐在自已的床边,两眼无神的看着草屋顶,听着外面啾啾的鸟鸣。这些鸟儿倒是不怕干旱,到处有它们可以吃的草籽草根,还有一些到处爬的虫子,它们还能轻易找到水源。
要是自已也是一只鸟儿多好啊!她就不用担心害怕了,可以自由的飞翔,去找自已的同伴,一起找虫子吃,一起找个地方叽叽喳喳的八卦。
鸟儿真好!
鸟儿?
我可以吃鸟儿?!黎花从床上弹了起来,她可以去捕捉这些可爱的小精灵,可爱的肉肉们。
黎花打开木门,顶着五月的大太阳出了门。
对,就是大太阳,不要认为五月的太阳不晒头,那是你没有经历过。
从年前开始,整整六个月没有下过一场大雨,下小雨也没有超过十天。天天出太阳,一切都是干的,百姓种不出粮食,官府又不闻不问,人心不稳,纷纷向其他州县逃去。
五月的太阳就有七月的日头毒。
看着那些在天空中偶尔飞过的鸟儿,黎花比任何时候都觉得它们可爱。
要怎样让它们乖乖的躺在她的面前,还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黎花回想着自已学习的知识,哪些植物能够让她心想事成呢?水仙、玲珑草......
梨花踏着山路一路寻找,倒是寻到了这些植物,就是干巴巴的,不太好弄,但是有总比没有要好太多。
寻着寻着,她在附近山谷里发现了一口小泉,泉水不多,从地里总是冒出来一点一点,形成了一个小坑。
附近有很多爪印,应该都是动物们留下来的。
黎花仔细的瞧着这些爪印,还好,没有看见大的猛兽的脚印。
原主应该也是在这儿取水喝的,只是她对原主的一些事情记忆模糊,所以没有想到而已。
这口泉水如今还在冒水,估计连通了地下水,有水了,她在这草棚里住着估计也能活到天降甘雨的时候。
但是黎花不愿意待在这个地方,难道她还要待在这里继续原主那些烂生活吗?想想就渗得慌。
她喜欢去大的地方,有人群居的地方,最好是街市,那里有物品交易,有买卖,有美食,有管理,有秩序......
想想都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