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十八章 将要黄昏
烈日依然照射着h市,青云街上某间咖啡厅内,杨牧和春水相对而坐。曼特宁的香味弥漫空气,像是要钻入每个人的鼻孔,直袭大脑,企图用它的香醇俘获每个地球人的心。可惜的是杨牧和春水都没有心思乎咖啡的香气,一个神态悠然的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蝼蚁,另一个还回味着对方说的话。
春水被杨牧貌似直截了当的‘表白’堵了好几分钟,才终于开口道:“跟我说这些干什么,陈决跟谁怎么样,我不想知道不想管。”
杨牧轻声一笑,看到春水不再那么紧绷着的脸,心想这小妮子终于还是被我给收服了。心某种叫做自豪的情愫不由自主的冒了上来,毕竟是混迹商场的女人,干什么事都想求个胜利,好像没有胜利生活就没有意思似得。
不过这只是她跟春水拉近距离的第一步,卸下春水对她的敌视心理。就跟心理医生辅导病人一样,先让病人卸下防卫,才有可能触及病人的病源。不愧是名校的心理学专业毕业生,抓人心理的手段可真是刀刀见血、毫不含糊。“嗯,我知道,只不过跟你坦白一下,不然你又得说我这个商界女人心机深、心思多。”旗开得胜,杨牧趁热打铁,继续示好。
春水有点尴尬的笑笑,再次用喝咖啡来掩饰自己的心虚。看来自己的小被杨牧早看出来了。瞧不起一个人,却被这个人看出来自己瞧不起她,这确实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放下杯子掩饰完毕,春水道:“我们不说他了,今天只有我们俩个人,应该说说我们的事。”
我们?杨牧的嘴角呈现一个可以理解为芝麻开花节节高的,一场接着一场胜利的弧,既然春水已经说了‘我们’,那么起码她不再那么的讨厌自己。杨牧对于目前的情况很乐观,也许今天两人分开之前,她就能让春水毫无防备的跟她做朋友。
但接下来杨牧就现自己错了,春水还是那副爱理不理的态,不管杨牧说什么她都是淡淡的回应,而且是那种不疼不痒,一点也切不到重点的国家领导式词句。
“春水,一会儿我们去哪,唱歌吗?”杨牧。
“随便。”春水。
“要不去做个美容?”杨牧。
“随你。”春水。
“或者逛逛宏峰广场?”
“都行。”
类似于这样的对话,从杨牧‘表白’之后就一直进行着。春水不是那种会给人城府极深感的人,但也绝对不是毫无心机的人。杨牧感觉春水的城府是飘着的,你根本摸不着,别提看了。这回轮到杨牧感到无比的挫败了,不过嘛,人江湖飘哪能不失招,很快杨牧就赶走这种挫败感,继续有一搭没一搭的跟春水瞎侃。
两个女人的瞎侃,不比男人。男人之间侃来侃去不过就是钱跟女人,就算是仇家,只要能坐到一块,除了侃下回哪火拼之外,还是得侃钱和女人。对男人来说,实的东西是钱,无法割舍的东西是女人,其他的不过都是浮云。而女人之间能侃的东西就太多了,衣服、饰、吃的喝的,包括自己家的格局都行,至于男人则属于末流的谈话内容,因为男人这个东西女人眼里是各种各样千奇怪的,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男人观。
时间飞快,转眼就到了下午五点半,咖啡厅外的太阳似乎也不再那么的烈了。不能老咖啡厅坐着,两人屁股都坐的疼,只能交替着去洗手间站站,让屁股休息休息。杨牧想了想还是去宏峰广场逛逛比较好,宏峰广场的东西高档是其次,重要的是那里的人都属于淡定型的,不会见到一个客人就真当上帝对待了,都是平平淡淡,但耐心无比的小心翼翼询问、解答。
看春水这脸色神态是不需要去做什么美容的,做美容的大都是那些人老珠黄但还不甘心的人干的事,拉泡屎,自己抓灰都盖不住的比喻,用来形容那些徐娘半老、风韵早纷飞的阿姨们是合适不过的了。唱歌,两人还没怎么熟,恐怕到了kt也得尴尬的听原唱。
两人都没开车,所以要打车。不开车是因为停车不方便,青云街这个h市心的地段,就是再多的停车场也塞不下那些豪车加破车的各种车大军。
出租车司机是个三四十岁左右的大叔,开着空调,车里放着老掉牙的八十年代‘春天的故事’一类的民族歌曲。杨牧比较听不惯这类歌颂祖国歌颂党但就是不歌颂人民的歌,她转头看春水,却见春水正津津有味的沉浸歌声,似乎从可以感受到很多优美的东西。忍不住轻声问春水:“你听的惯啊?”
“有什么听不惯的,艺术都是一样的,好与坏跟朝代没多大关系。”春水继续一脸陶醉的聆听,她眼里,就算是‘恩恩啊啊’的岛国艺片,也有可以学习的艺术表现手法,对她这个作家来说都是能提高写作水平的东西。何况这些老歌,虽然这些老歌的词写的没有那么真切,但曲还是很好的,是值得推敲的。
杨牧心想,这小妮子一说到艺术就来劲,满是教育人的口气,看来不能跟她提与艺术沾边的东西。杨牧自认自己没有多少艺术细胞,从小就一身公主气息的她也没花多少心思去钻研艺术,倒是把大把精力都放很少有女生喜欢的心理学和经济学上,上大学后还自修了礼仪学。职场上她能这么的如鱼得水,有很大因素是来源于她对这三个领域的精研。
常言道,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是对男人来说的。对女人来说,学好捉摸男人的心理和弄好自我修养,才是走遍天下都能让男人流口水的绝对真理。
出租车司机大叔的手下,风车电掣般飞向宏峰广场。二十分钟后,车‘嘎’的一声停宏峰广场的入口处。大叔似乎对两位美女没什么兴趣,一点流口水的迹象都没,收钱的时候也没有趁机摸一下软绵绵白嫩嫩的小手。只是自顾自的哼着老掉牙的民歌,收了钱后猛加油门瞬间就窜的没影了。出租车司机惯有的激情式飚车方法,被这位大叔的一脚油门诠释的淋漓致。
点多。
杨牧和春水两人踏上宏峰的巨大广场。太阳已经有了落山的迹象,用不了几十分钟,它就会结束国的工作。广场上走了一会后,两人转进商铺楼。
杨牧心想着要不要给春水买点饰,取悦一下这个可爱的小妮子。所以上上下下的打量春水,寻找着春水身上缺一奢华饰的地方。不过春水接下来拿出的一件东西直接打消了杨牧的这个念头。只见春水从口袋里拿出一枚镶着天蓝色玉石的戒指套右手食指上,饶是杨牧见多识广,但见到这枚戒指也是乍舌不已。光看这枚戒指上的天蓝色宝石,就至少价值万美金。再加上它看起来似乎是有不少年头的古物,这价钱可就不好说了。
春水似乎看出来杨牧的心思,解释道:“这是家传戒指,有它,我已经很知足了。”说完,她低头看了眼手上的戒指,然后再看周围各种明亮的黄金白银饰,心顿时升起一种优越感。
杨牧无奈的捋捋头,心想这小妮子怎么猜出自己心思来了。而春水看杨牧有些尴尬的神情,也就加断定自己的猜测没有错。悄悄的把手别到身后做了个胜利的手势,心情顿时大好。
“呵…很好看的戒指。”杨牧对于再次小败依然不放心上,赞叹着戒指价值连城的同时,也顺便用眼角的余光瞟着周围那些庸俗的黄金白银,却现跟春水这戒指一比,让人连看下去的**都没了。
戒指是祖传下来的,春水都是随身带着,因为爷爷说过,玉器只有戴的久了才会有灵气,才会保佑它的主人。若是把它当什么似得锁保险箱里,那可是大忌,玉器不但不会保佑你,而且还会怨你恨你,给你招来霉运。
春水的这枚玉戒指已经戴了近二十年年,幼儿园、小学、初这三个阶段她因为担心掉,都是用根红绳肉挂脖子上的,也量不露白。上高开始她才戴上手指,不过校园里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哪能知道这戒指的价值,而且那时候的同学们都流行戴几块钱一个的各种饰。虽然没有识货的人,但对春水来说,这也相对安全很多。
事实上,这枚戒指外行人看来,跟地摊上的几块钱货也没多大差别。只有杨牧这样见过摸过无数饰的人,才能看出它的价值。玉器不比真金白银,只要不是傻子都能认识。玉器的真伪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看出来的,它需要观察者拥有多年的业内经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