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路边偶遇
趁着中午休息的时间,王晨直接趴在桌子上补眠。
朱落苒则百般无聊的玩着手机,聊微信。
而对方是,苏圳。
苏圳:落苒,听说王晨今天状态挺不好。还迟到了?
朱落苒:呦!消息挺灵通嘛!
苏圳:怎么回事?昨天没休息好?
朱落苒:算是吧!昨天没怎么休息。
苏圳:她现在在干嘛?有没有休息?
朱落苒:知她莫若你啊!在睡觉呢。
苏圳:那就好。
朱落苒:我奉劝某人一句,如果某人再不赶紧出手,我们的小花同学就要名花有主喽!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喽!
苏圳打字的手一顿,才回过去:什么意思?
扭头看看熟睡的王晨,朱落苒手不停:意思嘛!就是这个意思。想知道就看某人的诚意喽!
……又想宰他。
认命的叹气:明天下班,地点随你们挑。
他今天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
挂着得逞的笑容,朱落苒继续,纤细的手指快速的在屏幕上轻点着:成交,那就明天下班再告诉你。时间快到了,拜拜。
放下手机,朱落苒看看时间。叫醒睡着的王晨,再戴上刚刚被取下的眼镜,开始工作。
苏圳说的“你们”,就是她和王晨。因为想见某人,和某人一起吃饭,又没理由单独约。所以就以她为媒介,从而达到目的。
下班后,朱落苒慢慢悠悠的在路上走着。
“还好……恩,这个周末回去……当然知道,还有不到一个月。恩……对,不用,我自己回去就行了。恩恩……挂了。”边走边打电话的朱落苒挂上电话,收起手机。抬头,刚好红灯。
今天朱落苒是步行回家,偶尔她也会像今天这样,一个人走路回家。偶尔的,不去挤公车;也可以打发时间。
“咦?那个人看着怎么这么眼熟?等等……原来是她啊!简熙你看,咱们公司的新人,朱落苒。”距离朱落苒不远处,一辆吸引人眼球的红色法拉利在她的左后方。
坐在驾驶位置上的人,对坐在后面的人说着。
听到好友的话,重要的是最后那三个字。把视线从放置在腿上的笔记本上移开,莫简熙顺着他的眼光看去。一道悠哉的身影,踏着不紧不慢的步伐,往前行走着。
原来是那只小兔子。
“什么时候,你的记忆力这么好了?公司里一个员工你都能记得并认出来,还能叫出名字,沈涵。”稀奇!他怎么不记得自己的这个好友会对一个不熟的人这么上心。何况还是个异性,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沈涵这家伙,不喜欢女人,特别是那些自以为是的女人。
今天倒是很意外,他怎么好像并不讨厌那只小兔子?
而且,现在他们的位置,距离那只小兔子并不是很近。而且,单单只是背影而已。
“因为,这个人不一般,很特别啊!”沈涵慢慢把车开到漫不经心的走路的朱落苒旁边。他是讨厌女人,但是可不是讨厌所有的女人。而,这个新同事他刚好就不讨厌。反而觉得这个小丫头很招人喜欢。
“特别?”是挺特别的。但是,这句话从这位好久的嘴里说出来,就很是惊悚……阿不!是万分惊讶。
“是啊,能力挺强。到我们公司,对我们公司来说,简直就是捡到宝了。”这样的人,还是女人,少有啊!
“是吗?”越来越近的距离,莫简熙忽然想到,这个小兔子和自己住一个楼层,就是不知道是哪一家。邻居啊!
“你刚回来,还不了解,时间长了就知道了。再说了,我看人不会错的。”哈!到了。
莫简熙默然,的确,自己这个兄弟,阅人的本事倒是一流。
“嗨!落苒,今天步行回家啊。”熟络的打招呼。
听到仿佛熟人间打招呼的方式,莫简熙不易察觉的微微皱了皱眉头。
他们很熟?有点意外的看向两人。
听到自己名字的朱落苒,停下脚步。转过头看向声源。
“沈副……涵?”差点叫错称呼的朱落苒,在看到因听到自己所叫出称呼而微蹙眉头的沈涵,急忙改口。差点又叫错。
“恩,因为不是多远,所以偶尔也会直接走回去。”虽然只是相处一个多月,但朱落苒发现这个副总很好相处,公私分明。他们有一些相似之处,同样在工作以外的时间不谈工作的事,在上班时间认真的工作。
而他不止不端架子,人也幽默风趣;属于那种阳光开朗型,很好相处。
所以,与他相处时,很轻松。
想到这,朱落苒就会想一张帅气的脸,挂着一副似笑非笑,看着就不爽的表情。总裁和副总是互补的吗?看着那张笑容满面的帅气脸庞,朱落苒心里想着。
“下次可不要又叫错了。”这个对自己胃口的丫头,什么都好,就是那张口闭口的沈副总。听着让他觉得两人的距离,因这么一个称呼又拉远了。
“下次不会了, 这不是习惯了嘛!”久了就习惯了。而且,她还真的没有习惯对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人直呼其名。
“你住哪?要不要在载你一程?”真诚的邀请。等她慢慢习惯就好了,这不也说明这个丫头还蛮有原则的。
“谢谢,不用了,我想走走。不然,下班时,就会直接坐公交回去了。”看着这抢眼的红色法拉利,能避则避。
“那好吧!帅哥相邀,美人婉拒。那我就先走了。”听留时间常的确惹眼。
“恩,开车小心。”笑着摆摆手。
“拜拜,明天见。”说罢,车子缓缓起步。
“难道是我的错觉?我怎么觉得里面的人这么像莫简熙。”身影被沈涵挡住了,有时坐在后面,很难看清楚,不过应该是看错了吧!
“我干嘛要这样啊?又不是欠他几百万什么的。真是疯了。”郁闷!是在想不通自己干嘛要这么怕见到莫简熙。想不通啊想不通!
唉!打起精神,像往常一样就好了啊!再见到他,就像其他人一样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打招呼就好了啊!
又没做啥亏心事,真是,回家。
“简熙,你真不去?”他今天难得下早班哎!而且他都订好了。
“不去了,明天再去,今天有事。”想到某只小兔子,莫简熙突然想起一件事。
“那行吧!我回头我再取消。”了解好友,他不想做的事,无论谁,都别想改变。沈涵打算待会给另外几个好友说一声,明天再聚。
“你,和那个新来的很熟?”才一个月而已。什么时候他沈涵与异性的关系这么融洽?还主动打招呼!
“还不错,落苒她很好相处,你昨天见过她。也看过她的资料,或多或少都会了解一点,时间久了你就知道了。”那丫头很对自己口味。
上班族最讨厌在业余时间的时候,还要谈工作。
而自己的好友却恰恰相反。就像现在,把笔记本放置在腿上,还在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的某人。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不似其他女人一样见到自己就两眼放光。相处时,也不会刻意的打扮自己,浓妆艳抹的。而是做自己。
“刚开始,我还以为她是用另一种方法,来吸引别人的目光与注意力。毕竟,为了攀高枝,现在的女人什么办法都用得上。可后来才发现我错了,她就是那样的特别的女子。只做自己。”那个不一样的女人啊!
听到好友的话,莫简熙微微蹙眉。
很少听到好友对一个人的评价如此之高,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鲜少如此。一般他这种只看脸的性子,对哪一个人好评的时候,多数都是对人家的脸。
当然,这可完全不包括女人。
可,无缘由的,此时听到好友的话,莫简熙心中却有些闷闷的,堵堵的。
他极奇的不喜欢这种感觉。
“唉!既然今天去不了的话,咱们今天就此别过吧!”到了目的地,沈涵开始赶人。既然今天兄弟几个不聚聚,那他还有别的事情做。
早已习惯好友这种说话的方式。合上笔记本,莫简熙下车,头也不回的离开。不用想,就知道他这个好兄弟是去哪打发时间。
待莫简熙下车,沈涵驾车扬长而去。人生短短几十秋,不及时行乐,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了。整天把自己投身在工作中,除了工作还是工作,真是枉来世上走一遭。
因为了解他对什么不感兴趣。所以,虽然朱落苒不同于一般女人,在见到朱落苒时,沈涵也没做过多的介绍。更没有介绍两人认识,早晚都会认识的。
反正都在一个公司,熟悉什么的,都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只要是时间的问题,那就都不是问题。
他就是一个例子,好友又不讨厌女人。
话说回来,虽然不讨厌,但也没什么兴趣。难道是被自己传染了?咳!莫简熙那种死命坚持自己原则的人,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感染。不过,虽然没有完全被同化。但是,多少还是有些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