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记得他,因为他眉角那颗痣;
他记得她,只是因为她是她。
每一个擦肩而过的缘分,终成为回忆里的故事,
而你,是我故事的结局。
————题记。
1994年春。
天,灰蒙蒙的,满城柳绿杨青,空气里浮动着白绒绒的絮毛。
法院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个瘦小的女孩,不过四五岁的年纪,穿一条洗得发黄的白毛衫。毛衫很宽大,罩着她单薄纤细的身体,就跟风里飘了个纸人一般,似乎风再大一点她就能被卷走。
女孩的头发一看就是家里人自己给她剪的,圆圆的齐齐一圈,刚好包住耳朵,发色颇黑,发质却欠佳,又枯又燥,被风吹得乱七八糟。
刘海长了,用一枚红色的小蝴蝶发卡别在一旁,露出眼睛。
女孩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瞳仁很大,浓浓的墨色,只是因为呆滞而显得十分空洞,空得仿若这忙碌世界车水马龙都填不进她的眼,只有那些在她眼前飘来飘去的白絮在她黑瞳里印出模糊的影。
有人远远地看着她,像看着一副色调沉暗灰败的画,唯一鲜亮的一点,是她头上的发卡,小小的一点红色,像黑色画布上的一抹朱砂。
“阿归,走吧。”穿黑色风衣的女人牵起了男孩的手,一双美目红肿,还蕴着泪。
男孩却挣脱了女人的手,迈开步子朝女孩跑去。
“阿归!回来!”女人的声音有些凄厉。
一件黑色小西装挡住了女孩的视线,扣子黑色,可是亮晶晶的,很好看。
“给你吃。”
一只手伸到了她眼前,肉呼呼的手,捏着一个棒棒糖。
棒棒糖很大,比他两个手还大,扁扁的,一圈一圈不同的颜色绕成一个圆形的大彩虹。
她终于抬起头,男孩有一双和她一样又大又圆的眼睛,左边的眉毛里藏了一颗痣。
男孩这才发现她有些急促的呼吸,和泛红的脸。
他拉起她的手,把棒棒糖放在她手里。她的手好小,硬硬的,没有肉。
“你吃,很甜。我奶奶说,难过的时候,心里是酸的,吃颗糖就能变甜了。”男孩的声音很清脆,可是也透着和年龄不符的哀伤,“你拿着,我走了。”
女孩手里紧紧握着棒棒糖,低下头,急促的呼吸使得她胸脯起伏得厉害。
男孩等不到女孩的回答,转身就跑,跑了一半,忍不住回头一看,却见女孩已经从台阶上栽倒下来,躺在地上,棒棒糖也掉在了一旁。
“……被告人涂成功……杀人……无期徒刑……”
很长,很长一段判决,留在小小的她的记忆里,就只剩这几个词了。
当她在医院里醒来的时候,迷迷糊糊的,脑中回响的也是这几个词。
她知道自己有病,这个季节很容易犯,每年的这个时候爸爸就很紧张很小心。
医院的病历卡上写着这个病的名字——哮喘,很复杂的两个字,可见得多了,她也认识了。
上面那一行写着涂妹妹三个字,但她只认识涂字,余下两个字她在她脑袋里自动成了XX。涂XX,她不叫这个名字,她姓涂,她叫涂恒沙,她会写。
涂恒沙,五岁。
那年春天,爸爸入狱,她哮喘病发,被人送进医院,醒来的时候,枕边只有一支圆形的彩虹棒棒糖,已经碎裂了,透明的塑料纸包着,勉强裹成一个碎裂圆。
那一年,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个角落,还有一个小孩,也失去了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