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七章 、公仆良心(上)
?张建国回到大国县的当天,就参加了肖子鑫组织的行动。
当晚,六路人马直扑巴沟镇和八岔乡。
这两个乡镇,都在大国县一个山高林密的矿区和林区地带,人口混杂,据说解放前这里就是个有名的土匪窝子,远近闻名,岭高谷深,怪石林立,过去农民逃避抓壮丁,只要躲进这条山沟就万无一失。
肖子鑫带人去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点钟了,之前,肖子鑫让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强收集整理了所有盘踞在大国县的黑社会、恶势力范围和犯罪率高发地区的情况,他从悬圃县过来没带一兵一卒,冷丁到了这里,刑警大队长张建国又不在家,只好全力依靠当地原有的刑警大队人马,尤其是这几个看上去还可以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包括杨强。
为了尽快开展工作,打出声势和效果,肖子鑫顾不得了解更多的情况,只看一下有关巴沟镇、八岔乡两个重点乡镇的犯罪事实,就已经让他坐不住了!
第二天一早,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战役,在巴沟等几个重点乡镇同时拉开了沉重的帷幕。
这是肖子鑫到达大国县之后第一次采取的行动,也是势在必行,箭在弦上!能不能强有力地踢开头三脚,就看他这一锤子了。
寒风凛冽,飘着小雪,新年的喜庆气氛在人人谈虎色变的“杀人一条街”(商业一条街)上凝聚和扩散,大街上车水马龙,人群熙攘。
“哎呀妈呀!那边又杀人啦……”突然有女人边跑边喊。正在街上巡视的肖子鑫、张建国、杨强等人闻讯急忙打听清楚方位,箭一般向出事地点跑去。
肉食品摊上,一凶神恶煞般的大汉拎着剔骨刀正沿街追杀一青年,人们纷纷惊慌躲避,肖子鑫等人飞奔上前,高喝:“警察!快放下刀!”凶恶汉子哪肯当众罢休,被杨强等人邪刺里扑上去,七手八脚将其按倒在地,抓了个“现行”,刚刚纷纷躲避惊魂甫定的人群又迅速向这里聚拢看热闹……
“把他先弄回去,审讯!剩下的人员,马上按照计划,下去走访……”
各小组深入下去,到各家各户走访调查,但工作并没有预期的那样顺利,换句话说,很难开展。成天被各种不法分子吓得提心吊胆的群众和受害者家属,心里没底,又想报仇申冤,又怕像过去一样民警们一走,当地派出所也不管,遭到更大的报复和伤害。因此,工作异常难做。
肖子鑫对此忧心如焚,这里的老百姓,实在是让一些杀人不眨眼的现实吓怕了!
“难道,这能怪群众没有觉悟吗?”
要不是他带队亲眼所见,有关大国县巴沟镇大白天当街杀人没人管的现实还真就半信半疑,现在,他到这里的头一天就遇上了……
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血酬”??
“所有规则的设立,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笔者认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也体现了吴思的这条“元规则”。)还有古话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谁不清”,兵是什么?兵就是强权,秀才就是知识,就是知识分子,他们只是权力的附庸,在权力面前毫无力量可言。
在一个当地派出所几乎推动了威慑力量的时候,社会治安想不乱都难!
当晚,肖子鑫立即召集参战领导及各小组负责人开会讨论,协调白天了解到的情况,分配即将开始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在会上,肖子鑫重点说了一些自己的感受与看法,大家也都谈了对这些地区的无奈!
但是,基本看法是一致的。
“元规则”这个词,用以称呼那些决定或者选择规则的规则,位于更高和更抽象层次的规则。在《大明律》的制定过程中,决定和选择法规的规则变得十分清晰,那就是:暴力最强者说了算。在晚清的频繁变法中,这条元规则再次清晰地显露出来:暴力竞争的胜利者说了算,无论胜利者是洋人还是女人。
成吉思汗的铁蹄践踏欧亚大陆,他和他的子孙到处立法,只是因为他掌握了最强的暴力,充分体现了人类历史上的元规则:暴力竞争的胜利者说了算。
总之,从肖子鑫当上公安局长那一天开始,太多的这方面案例和经验都让他明确地认识到,现在的老百姓们生存的大环境实在是太难了——逻辑和历史经验共同告诉我们: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决定各种规则的元规则。
暴力最强者的选择,体现了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而不是对正义的追求。
暴力最强者甚至可以选择并修改正义观念本身。
平民的选择和对策,从热烈拥护到俯首贴耳、到怠工偷懒、到揭竿而起,可以决定暴力竞争的胜利者的选择的成本和收益,决定选择者的兴亡荣辱,从而间接地影响统治者对法规的选择,间接地影响正义观念和统治者对正义观念选择。
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报酬,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从晚清到民国,吃这碗饭的人比产业工人多得多。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这就是“血酬定律”。
那么,在一个跟悬圃县同样处在大山里、所谓天高皇帝远的大国县,政府尤其是当地公安机关——象肖子鑫的前任丁卫东那样无所作为、甚至于胡作非为,把社会治安“治理”成这样,老不信们当中必然要有不怕死的人站出来反抗,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杀人放火又能怎么样呢?
人性本来就是残酷的,从生存竞争的角度来看,那些有生命的个体或团体,投入自己或他人的性命,动用各种策略,争夺生存资源。竞争造就了资源分配的规则体系,在体系中的真实位置又注定了个体或团体的性质。
写到这里,让我想起了学者吴思在《匪变——血酬定律及其推想》一文中说:强盗、土匪、军阀和各种暴力集团靠什么生活?
靠血酬。
血酬是对暴力的报酬,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报酬、利息是对资本的报酬、地租是对土地的报酬。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抢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比如绑票,其价值取决于当事人避免祸害的意愿和财力。这就是血酬定律。
学者吴思在史料中发现了“土匪种地”和“土匪保护老百姓”这样的现象。通过研究,他发现:一、为了追求血酬的长期最大化,土匪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即匪变官;由土匪来保护农民,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为了追求短期血酬收入的最大化,合法的暴力集团也可以退化为土匪,即官变匪;如1918年四川的军阀混战16年,六七个暴力集团在这片土地上群雄争霸,每个军阀都有权在自己的防区内设立制度、任命官员、征收赋税,不经该地区的军阀认可,中央政府的法令也不能生效。
三、随着血酬逐步降低,生产行为的报酬相对提高,土匪可以转化为农民,即匪变民;匪变民的条件有两个:首先是官方对土匪的打击加强了,当土匪的风险增大了,其次是由于土匪自身人数的增加,使抢劫的收益降低了。
这就意味着,土匪流血多了收入少了,血酬降低了。暴力集团的竞争和垄断程度,对农业生产者的存在形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土匪要转化为农民,无论是自耕农还是佃户,都要以帝国秩序的恢复为条件,即以皇帝为首的军政组织成为天下唯一的暴力集团,也即众多的农业生产者围绕着一个暴力核心的社会组织形态。
四、假定血酬不变,随着生产收益的减少以至消失,大量生产者将转入暴力集团,即民变匪;
五、为了追求血酬的长期最大化,土匪既然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那么,当某种秩序带来的收益超过旧秩序时,立方者和执法者也应该愿意变法,提高或者降低对掠夺对象的保护程度。
同样是以命换钱,发展水平却有低级阶段与高级阶段之分。
低水平的土匪,拦路抢劫、打家劫舍,收入不稳而且风险巨大,这是生命与钱物的直接交换,属于破坏性比较大的低级阶段。高水平的土匪,发出通知,立下规矩,坐等别人交费,与官府收税一样;此时,性命换来的是一种制度,这是收入稳定而且破坏性比较小的高级阶段。
这种制度的建立,要有许多人命和精神的投入,多年的苦心经营,拉好保护网,布下侦察网,铲平反抗者,赶走竞争者,制度才能有效地建立。一旦建立了这种制度,既得利益集团只需要付出维护制度的成本就行了,不必再刀刀见血地苦干。土匪头子在他的辖区也是要讲规则的,这是他考量统治成本收益后的必然选择。
暴力最强者说了算。
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皇帝掌握的武力最强,钦定法规也最具有权威性。法规或制度造成的收益应该叫“法酬”。所有“法酬”都是流血牺牲换来的,因此法酬又是血酬的一种存在形式。
无论是巴沟镇,还是八岔乡等其他乡镇,几乎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只是害怕,见到恶人报案也没用,权利和义务是来自西方的法律用语。普通人都有增加权利或者减轻义务的愿望,在这个意义上,人们都有立法的企图。
肖子鑫到了之后,他知道以自己的能力根本无法彻底改变什么,但是市里既然相信自己,信任他,给他权力让他治理,那么他就不能无所作为!
不能立大法、立国法,那就立小法、立家法、立村规、行规、立土政策。
他的第一步安排所有民警下去走访调查,就是为解决这些问题、开始行动做准备。拥有伤害能力的各类强者,公开或暗自挤占弱者或其他冤大头的份额,真实的权利疆界与钦定地图所描绘的相差甚远。
肉体伤害是有价格的,任何伤害都是有价格的,在历史事实中,甚至人命也是有价格的,其价格取决于被害者对损害的估价,取决于他实际支付多少钱避害,取决于受害者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
实际上,决定伤害价格的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即避害选择的机会成本。人们通常会依照潜规则的标准估计管家出场的价格和出场后的态度,这种货色质次价高,但毕竟是一种替代选择,可以视为避害产品的价格竞争。受害者将选择风险和成本最低的避害方式,避害的价格由此确定。
总之,就象他在悬圃县这些年来打掉的那些黑社会一样,肖子鑫明白,“抄手拿佣”也好,代理费也好,从受害者的角度看,都是消灾避害的费用,都是对破坏力量的赎买。从加害方的角度看,都是无中生有,强横加害,挣的是破坏钱。
他是个聪明才智的人,他当然清楚这笔钱不是对生产要素的报酬,而是“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所得的份额。
农民,土地要素的报酬叫地租,资本要素的报酬叫利息,劳动要素的报酬叫工资,破坏要素的报酬应该叫什么?
“tnnd!”
又是大半夜没睡,根本睡不着,肖子鑫他们到了巴沟镇之后,几乎是把派出所的所有房间都占领了,前院后院,大家将就着打地铺,凑合着挤着睡觉,没办法,经费有限,肖子鑫他们领导凑的那点有限的钱,用在大家吃饭上还坚持不了几天,又没有后续财政支持,只能勒紧裤带,过一段艰苦的严打生活……
考虑到上午一大早就在大街上亲眼看到有人拿刀砍人,让他联想到暴力与流血的必然关系,考虑到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互换关系,事实上这就是血淋淋现时版的巴沟镇“血酬”。
这个想法与老不信们对社会、对当地治安恶劣的认识是一致的。在江湖黑话中,钱就不称为“血”,钱多就是“血旺”;送钱叫“上血”,每天送的陋规叫“日血”,每月送的陋规叫 “月血”。总之,把破坏要素之所得称为“血酬”,真的是比较贴切。
可破坏力毕竟不是生产力,血酬是第二性的东西,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所能损害的正面价值。
当地人生活很苦,生存资源是分层次的,所谓“身外之物”,只能用来称呼那些生存必需品之外的金钱货物,这条界线之内的则是“等身之物”,那是养生活命之物,甚至是**。在饥寒交迫濒临死亡额看来,寥寥衣食就意味着性命本身,绝非身外之物。这道界线是一条“命——物等价线”,博命换物就可以视为等价交换。
此线之下的人行为特征,就是追求生存机会的最大化。
突破越深,交换之利越大;突破越广,博命之人越多。庞大的“博命集团”的存在,这些年来养育了大大小小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恶势力范围,不断制造这个集团的社会机制的存在,这才是解释市委书记及其市委其他主要领导为什么如此重视,突然决定调肖子鑫到大国县出任新公安局长,理解大国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难有成效的核心要素。
正如“卖命”这个常用词所表示的那样,生命和生存资源之间的交换关系早已得到大众的深刻理解。
什么叫做犯罪?就是拼过命的必定都有饭吃。
呵呵……
“革命”者大体上都是博命者。
加上大国县尤其是巴沟镇、八岔乡地处煤矿、林业资源丰富,资源分配必定遵循某种规则,必定发展出某种规矩。在中国历史上,“横规矩”一直担负着资源分配的重担,据此分来的资源,便是不断改头换面、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的“血酬”。
“血酬”和“横规矩”并非一无是处。从老百姓的角度说,流寇不如土匪,业余土匪不如专业土匪,短期捞一把的专业土匪又不如土匪世家;真把一块地盘当成自己的家产了,反而不肯胡乱糟蹋了。为了追求长期利益的最大化,狼群也要调整自己与羊群的关系。
而巴沟镇的个人承包与企业承包之间、还有各种不同类型的犯罪团伙之间,非常复杂,“干股”就是企业无偿赠送的股份,但还不如“硬股”更准确。“硬股”这个概念和“卖命”的说法一样,蕴涵着造词者和用词者对这种社会现象的透彻理解,是地道的中国思想和民间智慧。
这种智慧在当地民间又有创新:如黄股——资金股、白股——技术股、红股——实权人物的干股、黑股——送给黑势力的股份,以及“权力股”、“好汉股”等等。
“硬股”是“血酬”在股份制中的存在形式。
这种东西的存在,勾勒出大国县——或许也是中国“成事要素”的常规范围,反衬出官府提供的公共安全的欠缺。
要在这样一个恶劣的地方搞严打,还要在近期内打出声威、打了成效,肖子鑫不下苦心经营,绝对不行!
建立和维护横规矩是要付出血肉甚至生命代价的。血本经营是一门大学问,经营者要估算自身的风险,扣除贿赂官府和建立保护伞的费用,应付同行的挑战,争夺其他横主儿的地盘以达到合理的规模,还要镇压受害者的反抗,建立并维持一套横规矩,支付部下的卖命钱等等,最后还必须有余利。
比起普通的企业经营来,这个过程更加复杂,更加惊心动魄。
大国县比悬圃县更加复杂,社会治安也更加混乱,有大大小小的地盘,大圈小圈,条条块块,层层叠叠,每块地盘上都有一套横规矩,有一个地霸,或黑帮、或贪官污吏、或道门教会、或豪门大族,或者直接就是“土匪”。
这种地盘秩序充分发育的社会形态,占据这个大山沟里的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几乎是跟春秋战国前流行的封建制度,层层叠叠分封下来的制度差不多,许多“小王”架着一个“大王”的制度。
这么说,可能有点言过其实,但是,一旦肖子鑫走了进去,了解得越多,心里的这种想法越重!
血酬——破坏性要素应当分到的资源——必定会有,但是分配必须公平,必须依据破坏能力的变化而灵活调整,否则就难免开战。
中国创造了适应“破坏力水平”的多种生产关系形式。在当地的江湖黑话中,送钱叫“上血”,每月送的陋规叫“月血”。从乡镇领导官吏方面看,把企业的一些正常经营说成“犯罪”,挑毛病收拾企业,并不是什么难事,这也就直接造成了当地的社会治安更加混乱无序,有这种合法伤害权的部门很多。
如果说,商场竞争决定着企业的兴衰,官场竞争往往决定着企业的生死。
于是,一些个体企业的老板被迫创造出“上血”的各种形式。按时送钱似乎是破坏要素分肥的最常见形式。所有的生产关系形式,都体现出“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明智。
如今,都说是盛世,可是……肖子鑫也难以置信和明白,巴沟镇、八岔乡等这些小小的乡镇又是在什么世道呢?当然了,他是公安局长,心里明白,嘴上却不能说,明朝社会是一个行政权力支配下的社会,身份等级制度严格细密,不同身份和级别的人拥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不同的伤害能力和防御能力。
不过,肖子鑫早在大学读书时代就学过,崇祯年间,农民造反前的口号是:饿死也是死,当强盗也是死,坐等饿死,还不如当强盗死!
到了巴沟镇,这种印象和想法忽然一下子强烈起来!
这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当良民和当强盗的风险已经相等了,而当强盗活下去的希望还大得多,这就是崇祯死弯的谷底。
李自成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不那么容易被消灭,反过来倒有可能得天下,这时候入伙的风险就降低了,甚至比当流民的风险还要小,而自己当官坐天下的利益似乎也可以列入人生预算了。无论是充当黑社会还是当土匪抢东西,风险都大幅度降低了。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生死之间的选择,而是怎样更有利的选择,是比生死底线高出一大截的选择。
几天后,一些大案初露端倪。
一中学老师反映,该校二年级女生王军花曾被一伙歹徒**后绑架到一个秘密地点囚禁达半月之久,造成小丽花精神失常……
情况报告到肖子鑫这里,他拍案而起!
决定亲自带人去看看受害者,可是,汇报的人说:“不行啊,局长,人家不敢让咱们上门,怕报复!我走时,人家还特意嘱咐说,千万别再到他家去了,他们害怕。”
“那怎么办?你赶紧的,再去做做工作,无论如何让他明白,我们这次来,不打掉这些恶霸坏人,就不走了!”
“你就说这是公安局长亲口说的,叫他放心!”
“好吧,肖局长,那我就再去试试……”
“不是试,必须做通他们的工作!”
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伸手不见五指,经过一天艰苦细致的工作,各小组将十多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及其主要成员逐一摸了上来,受害人家属终于让人转告“公安同志”,她在磅子沟亲戚家里秘密见肖子鑫局长。肖子鑫说:“走,咱们去见她。”
黑灯瞎火,坡路越走越陡。
到了地方,肖子鑫看见受害者亲属家周围堆放着大垛大垛的老玉米杆和一堆一堆的打完的高粱穗子,把个两间小房挡得密不透风。黑影里,有个人在寒冷的山风中拎盏马灯向山下的来客不住地晃动,到了近前一看,他已冻得嗦嗦发抖。
肖子鑫忙上去扶住他,那个人也在仔细地打量肖子鑫,看到了他胸前上的警号,又看到棉帽子中间被马灯映出的庄严徽章,一屁股就坐地上了,可能冻僵了,也可能精神过度紧张之后猛地一松驰瘫软了。
肖子鑫和大家七手八脚赶紧把他弄进屋,一屋子人都睁大眼睛盯住面前这些县里来的警察。肖子鑫看看嘴唇被冻裂了的那个男人,看看土炕上和地下那一群默默无言看着他们的山民们,他慢慢地转过身用力刮了把脸,没让眼泪掉下来……
这些人,让他一下子猛地想起了自己的家乡娘娘寨,想起了父母!
没有人让座,也没有人说话。屋子里弥漫着一种说不清的尴尬。倒是那个冻僵了的男人,要显得热情得多。
肖子鑫明白,这些年来让当地这些恶霸害的,派出所又是个摆色,老百姓们实在是对他们这些人没有什么好印象,这也难怪他们如此冷漠了……
“唉!”
“快请人家公安同志坐呀,看看你们……”他结结巴巴地两头看着说。
肖子鑫忙说道:“别客气,老乡,大家要跟我谈什么事,你们今天尽管大胆说……”
可是他看谁,谁低下头。
“这是大国县公安局新来的肖局长,”杨强给大家介绍,还特意补充了一句话:“不是原先那个丁局长了。大家有话尽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