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耿小杰这人就像个蜗牛,慢吞吞,软绵绵。
他喜欢一个叫飞虎的男人,却从来不敢说,只敢远远地看着。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慢慢靠近他,对方却已经走了。
偶尔运气好碰上,耿小杰也不敢打招呼,从壳里伸出触角来探测一下,万一觉得有危险,又马上缩回壳里,目送对方离开。
现在,蜗牛爬到夕阳下的篮球场边窝着,看篮球场中的大兵们打篮球。
大个子抢篮板,传给外围的一名特种兵,特种兵几下插花,从数人围攻下抽身而出,掠出三分线外,起身干净漂亮地一跃,投篮,中了。
“好——!”周围一阵喝彩。
那名特种兵刺猬般的短发被汗湿得纤毫分明,身材瘦削精悍,一百八十公分出头,揭起迷彩军绿色短衫,抹了把唇上的汗水,现出漂亮有力的腹肌。
“好!”耿小杰小声道:“真帅!”
耿小杰的眼中带着崇拜的目光,注视那名特种兵,特种兵带球到哪,他的目光就跟到哪儿,暗自为他加油。
他就是陆飞虎,而耿小杰喜欢他很久了。
说很久,不过也只有半年时间——从他作为技术人员,来这个兵营的第一天起,晚饭后在操场边上散步,偶尔被大兵们的篮球赛吸引,便注意到这瘦瘦高高,却又十分强壮的军官。
这里是某军区C-16号驻兵点,离丽江只有不到两百公里,是一座综合型兵营。兵营内有五千多人,旅级驻兵,军人以及技术工种。技工负责研发与改良一些新型武器,有独立的工房。
耿小杰就是技工中的一员,他与上百名技工每天调试,改良枪械与炸弹等武器,受工房长辖制。
他从去年毕业后被分派到这里,就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技工按照评级完成任务后允许外调。但耿小杰也没什么地方可去的,于是便悠闲地和一群大兵们生活在一处,除他之外,其余技术人员都十分厌烦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巴不得赶紧回去与家人团聚。
耿小杰反而不太想走,因为他第一眼看见那名特种兵的时候,就觉得有种莫名的心悸。
而后经过他的打听,得知那人名叫陆飞虎,是格斗队的教官。
陆飞虎平时不苟言笑,无论是新兵还是老兵都十分害怕他。他和耿小杰一样也是调来的,进军区比耿小杰早,军衔是少校,手下带着五百多名兵员。
传说他是格斗队的魔鬼教官,从华南地区一个非常有名的特种部队调过来的。
陆飞虎肤色略呈古铜色,皮肤很好,今年二十八岁,两道剑眉锋芒毕露,双瞳深邃带着一股武人的威严。从不笑,也从不与手下的兵开玩笑,独自住宿,独自吃饭,训练时新兵一不留神就会被打得满地找牙。
耿小杰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名魔鬼教官令他十分在意,他的一举一动都像星辰般闪亮,可惜这里没有女生,在他打篮球耍帅的时候没有人为他尖叫喝彩。大兵们的心里只有崇拜和敬畏,一切都理所当然。
篮球打完,兵们撤了。
耿小杰目送陆飞虎到小卖部处买了瓶水,他只穿一条军裤,满是汗水的迷彩短衫脱下搭在肩上,赤着健美的上身,军靴踩过路上时留下湿润的脚印。
夕阳渐渐下山,留下一抹黯淡的紫红色光芒,耿小杰几番想起身把手边的那瓶饮料给他,却又无论如何站不起来。
最后陆飞虎沿着林荫道离开,耿小杰只得垂头丧气回自己的宿舍去。
耿小杰自己也长得很英俊,双眼尤其漂亮,然而皮肤白皙,体格虽不算弱,却和长期艰苦训练的兵们没得比,穿着土黄色的技工服,戴着顶帽子,无论如何都与军人的“英气”搭不上边。
他回到宿舍里,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回忆念书时的恋爱,曾经喜欢过好几个男生,都鼓不起勇气表白,同性恋的倾向根本不敢说出来。大学时喜欢的室友是体育系踢足球的,那男生简直是万众瞩目,参加校队时每一次射门都能引起无数女孩的尖叫与鼓掌。
那人把耿小杰当成好哥们,泡妞,吃饭都带着他当灯泡,耿小杰只得把所有的感情压在心里,度过了漫长的四年学业后,室友都走了,大家各分东西。
耿小杰叹了口气。
片刻后他忽然爬起来,朝着宿舍对面看,十余米外的对面楼是格斗部队的集训楼,四楼最左边的单独宿舍——陆飞虎的房间还亮着灯。
耿小杰在书桌前远远看了一会,点了根烟,摊开图纸完成工房长交付的任务,时不时望向对面楼。那灯一直亮着。
夜十点,所有楼准时熄灯,耿小杰还趴在桌子上看,对面亮起一点飘忽的火光,是陆飞虎倚在窗前抽烟。
银河浩瀚,繁星漫天,对面陆飞虎关上窗去睡觉,秋季的凉意渗了进来,耿小杰才心思复杂地收起图纸,上床去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