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惜古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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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百花楼里春风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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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今惜古传奇
作者:
十八岁的逍遥
本章字数:
11660
更新时间:
2024-11-19

若是比逃跑的功底,今惜古是非常自信的。通常只要他想走,天下间就没几个人能追到他。

他这一走,百花楼的麻烦也就解除了。

明明目的地在南边,他却先往北去。故意留下踪迹,北边到头再一个急转弯,往西边一间破庙钻了进去。他在后院撒了泡尿,等那四个瘟神进来之后,又转而跃出围墙,沿着房顶朝东南方向急奔。找到一个豁口跳了下去,竟摸进了县令衙门。

就在四人犹豫要不要跟着下去的时候,他在卧房外偷看到县令大人正在和小妾“坦诚相见”,便毫不犹豫推开门,进去端起桌上的茶壶就开喝,心想:“那四个人怎么还不下来?”

小妾听到动静,见进来个陌生男人,惊得大叫。县令停下动作,看着眼前这个怪人,慌乱间,急忙喊人。

一阵鸡飞狗跳以后,全县的官兵都被从睡梦中叫了起来,接着就是全县戒严,官兵挨家挨户搜捕万恶的刺客。这下可把后面四个杀手给烦透了,毕竟大半夜的穿一身黑衣服,带着奇怪的面具,自然就成了追捕的对象。无论是怎样的猎手,面对这种搞法,都得犯怵,你究竟是要闹哪样?

混乱间,今惜古已悄然遁走了。临走时,还从县令的床铺底下顺走了一套干净合身的衣服。

卯时初,天蒙蒙亮,有些冷。

清晨是没有酒客的,这时候他们要么刚喝醉,要么没睡醒。任何一家酒店都知道这个道理。

然而总有那些不按常理出牌的,比如城外这家没有招牌的酒店,专门招待那些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这种人往往还不少,越是不挂招牌的地方,越能积攒一些老主顾。

今惜古跑出几十里远,一番操作之后,早已是饥肠辘辘,才想到从昨天开始,肚里就没有进食。这时候来一份热乎乎的驴肉火烧,开一瓶最烈的烧刀子,之后美美地睡上一觉,什么毛病都没有了。

店子不大,却还是有一些客人,例如赶路的行商,好清晨出发,这样就能赶在中午之前进城。当然,这类人是不会喝“早酒”的。清晨饮酒的,要么是十足的酒鬼,不分白天黑夜,只要想喝,随时都能喝。要么是很少见光的人,例如熬整宿的力巴,此时正好饥肠辘辘,无所谓什么酒,能就着厚实的东西一块儿下肚就是好酒。要么就是一些下九流的练家子,趁夜黑风高做了什么偷鸡摸狗之事以后,来喝酒慰劳自已的。

他在最里边挑了个还算干净的座位,连干三份火烧,和着两壶浓烈的烧刀子下肚,饥肠辘辘的感觉没有了,又迎来了三分醉意,这时店家已经上了第四份火烧,又气喘吁吁地把沉甸甸的酒坛抱上来,灌了第三壶酒。

“店家,你这酒上得也太慢了。”

今惜古话音未落,一股劲风忽然从背后袭来,他身子往前一送,咬了口驴肉火烧,一柄短小坚韧的绣春刀正好从他头顶略过。

“这满口的肉馅儿,停留在舌尖所带来的满足感,再搭上一口烈酒,活着最大的滋味便在这里了。”今惜古若无其事地把酒倒进杯子里,一口饮下,转头叹道:“你这个人最讨厌的地方,就是爱在人喝酒的时候捣乱。”

身后那个人把刀放了回去,操着浓重的京片儿口音,说道:“酒有什么好的,穿肠毒药罢了,像你这般醉生梦死,迟早有一天会死得不明不白!”

今惜古道:“若是死前能美美喝上一顿,那也没什么遗憾的了。”

那人摇摇头,绕到前面坐了下来。他身长八尺,满面虬髯,太阳穴处青筋凸出,显然是个内力深厚的练家子。一身飞鱼服,手持绣春刀,正是天下最高的特务机关——锦衣卫的象征,同时他也是江湖中名扬万里的刀客,有“铁臂神鹰”之称的殷万里。

他还有个绰号,叫苦瓜脸,是今惜古取的。因为他不苟言笑,从来都板着脸,吃饭板着脸,说话板着脸,走路板着脸,睡觉也板着脸,加上他的脸很长,白中泛黄,生气的时候黄中泛绿,远看就像个大苦瓜。

今惜古笑道:“苦兄这么巧,也爱来这家店喝酒?”

殷万里鼓胀着脸,声若巨雷般说道:“我在这儿守了你一宿!哪知道你晚上不来,大清早来喝酒。”他又不满地补了一句,“还有,不准叫我‘苦兄’!”

今惜古道:“喝酒这种事,本就是为了快乐,什么时候想快乐了,便什么时候喝,何必拘泥于早晚呢?”

殷万里从不饮酒,以至于从来都不理解这种所谓的快乐到底是什么感觉。对于他来说,酒就是穿肠毒药,喝下之后身体就不受自已控制了。除非哪天卸下这身装扮,否则就得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今惜古戏谑道:“和我在一起,你可得小心了。如今江湖上的黑白两道都在找我,刚刚才摆脱了臭名昭著的酆都四使。”他“呵呵”笑出了声,“这帮人居然把我的名字写进了《生死簿》,你说好不好笑?”

听到酆都四使这个名号,殷万里也是一惊,说道:“你居然和那四个传说中的恶鬼碰上了?他们长什么样子?”

今惜古回道:“都戴着面具,看不清长相,不过面具倒是挺精致的,一看就不同凡响。”

殷万里喃喃自语道:“早就想会一会他们了,真可惜。”

今惜古哭笑不得,说道:“别人躲都来不及,你却想去找他们。有时候我真觉得,你不应该穿这身衣服。”

“为什么?”殷万里问道。

“你骨子里有与生俱来的江湖气,虽然你总是在克制,但一遇到强劲的对手,就会不自觉地暴露出本性。”今惜古说道。

“你说得不错,我讨厌和朝廷里那帮人打交道。让我成天待在那种臭气熏天的地方,倒不如杀了我。”殷万里说道。

今惜古笑道:“所以你才会在这里等我一晚上?”

“亏你还笑得出来!”他把那张路人皆知的通缉令拍在桌上,说道:“你现在是朝廷首要通缉要犯,被抓住是要砍头的!”

今惜古哈哈大笑:“莫非你此行是要押解我进京?还是就地正法我?”

殷万里道:“傻子都知道的事,我殷万里难道不知?你今惜古在江湖中不仅是‘锦盗侠’,更是出了名的一掷千金,区区官银而已,有什么好劫的。”

今惜古道:“哦?难道我就不能家道中落,一时心血来潮,急用钱翻本吗?”

殷万里道:“一者你独身一人,何谈家道中落?二者你是进士出身,天底下愿意送钱给你花的大有人在,根本用不着为钱去杀人,况且你也不屑去杀人。”

今惜古道:“看来你来找我,并不是要抓我,而是求我办事。”

殷万里道:“你这人最大的优点是聪明绝顶,最大的缺点却是太聪明了,这样会给你带来许多麻烦。”

今惜古道:“我最讨厌麻烦,所以才躲到这里,结果还是被你找到了。”

他的确不太喜欢被人强迫着办事,应该来说,世上所有人都希望做事全凭自愿,谁都知道,要达到这个目标比登天还难。拒绝的权利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只有今惜古这样的人才有资本拒绝。但只要他想做的事,谁也拦不住。

谁都知道,如果要找今惜古,只需要在有酒的地方等就行了。这个人一天不喝酒,就浑身难受。

“在你向我提问之前,我先问你一个问题。”今惜古说道。

殷万里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皇上现在怎样了?”

“不知。”

“何为不知?”

“不知就是不知。”

今惜古拿手抵着下巴,凑过去小声说道:“这么说,你们锦衣卫已经成了摆设,连皇上的面都见不着?”

殷万里面色凝重,重重地哼了一声。

自打东厂登上舞台以后,锦衣卫在朝中的地位急转直下。锦衣卫创立之初,便是皇帝身边直属的特勤部门,殷万里作为指挥使,统领全国三千锦衣卫,曾经可以直达天听,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现在却要被一群色厉内荏的太监监视着,令他十分不爽。

今惜古把那张通缉令撕成了两半,说道:“看来这不是圣上亲自下的命令。”

他曾与当今圣上有过一面之缘,那次的会面令他印象深刻,皇上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绝不会在连证据都没有的前提下,便向全国散发这种奇怪的通缉令。

殷万里不置可否。

“关于被劫的官银……”今惜古调转话题,“真的是在京城附近被劫的吗?”

“根据沿途守城官兵的说法,应是如此。”

今惜古觉得这个回答有些奇怪,问道:“难道这时候你不应该直接告诉我,是或者不是吗?”

殷万里吞吞吐吐地答道:“事实上,我还没有亲眼见过尸体,到场的时候,那些尸体已经被运走了。”

“现在尸体在哪儿?”今惜古追问道。

“据说在开封……”殷万里吞吞吐吐地答道。

“为什么会在开封,而不在京城?”

“事发突然,为了避免惊扰圣上,只得将尸体先交由开封府,由开封府尹韩诗晨保管。”殷万里愁眉不展地说道,“眼下查出凶犯事小,追回官银事大,距离圣上亲征瓦剌的日子不远了。”

“你在撒谎。”今惜古忽然说道。

殷万里张口结舌,愣住了。

今惜古继续说道:“你说尸体在京城附近发现的,又被运回了开封,知道京城距离开封有多远吗?”

殷万里不知该说什么好。

今惜古说道:“官银从开封往北而行,途径十数个城镇,有千里之遥。任何盗匪都知道踩盘摸沙,选一个好的地方打劫。从未听说在重兵把守的京城附近打劫官银的,无异于作茧自缚。任何一只神机营的队伍出现,就可以将他们一网打尽。这是其一。

其二,倘若将那么多尸体大摇大摆地运回开封,沿途势必会造成骚乱。与其出此下策,千里迢迢去什么开封,倒不如将尸体送到京城附近的义庄要来得方便。但你偏要说是送去了开封,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呢?思来想去,就只有一种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尸体,北上的官道上也没有官银被劫!”

殷万里目惊恐万状地望着他,好像在说:“你怎么知道的?”

今惜古笑容可掬,心里只感谢海棠仙子给他带来的那些小道消息。

“其实北上的队伍根本就没有押送什么官银,真正的官银不是往北走的,也不是在八月十五日卯时出发,而是在八月十四日子夜,由开封南城出发的。”今惜古小声道。

殷万里大惊失色,在今惜古耳边低语道:“这……这你是从何处知晓的?”

“只是一点小道消息,外加一点推测而已。你的表情已经告诉我,我的推测是对的。”今惜古得意地说道。

“韩诗晨给朝廷上的奏折里,详细阐述了这趟镖被劫的经过……”殷万里拿出一张奏折的拓本,读道:

敬启圣听,臣有紧急军情奏报。

八月十五日卯时,由长盛镖局护送的官银,共计三百万两,遵旨沿官道发往北京城,以应朝廷之需。此行日行三百里,原拟经安阳、邯郸、邢台,于八月十八日平安抵达石家庄。然,官兵与众镖师众志成城,虽路遇艰险,仍按时抵达,稍作休整,以备后续行程。

八月十九日,官兵与镖师继续北上,然天意难测,人祸难防。至八月二十日,当行至北京南门外六十里之地,突遭盗匪袭击。官兵与镖师奋力抵抗,然盗匪势大,我军全军覆没,伤亡惨重。此次事故,死亡总数达五百余人,更令臣痛心疾首者,所押官银三百万两,竟全数遭劫,无一幸免。

臣深知此次失误,责任重大,特上奏请罪。然臣亦深知,此时非自责之时,应速查盗匪之来路,缉拿归案,以挽回朝廷之损失,安抚死者之灵,安抚生者之心。臣恳请圣上派遣得力之人,彻查此事,严惩不贷。臣亦将亲自追查,誓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以报圣上之恩,以慰死者之灵。

臣谨奏,望北叩首。

开封府尹 韩诗晨

今惜古听完,眉头紧锁,说道:“单看这封奏折,没什么问题。韩诗晨叙述得声泪俱下,认错的态度也十分诚恳。如果我是圣上,一定会相信此事。”

殷万里点点头,跟着说道:“起初我也是这么想的。但联想到韩诗晨的为人,他不是一个会轻易承担罪责的类型,这次竟然如此诚恳地服罪,我觉得事有蹊跷,便启程赶往开封进行了一番调查。结果你猜怎么着?还真有收获。”

“哦?此话怎讲?”今惜古觉得事情变得有趣起来。

“沿途的守将口径出奇得一致,竟然准确无误地说出了镖银经过的时间、人数、车载情况,甚至连通关文牒的拓本都准备好了。”

“简直就像提前预演过一样。”今惜古笑道,“这个韩诗晨,果真不简单。”

殷万里咬牙切齿地说道:“他们越是做得滴水不漏,事情就越蹊跷。经过我多番查访,终于在开封城外打听到了一些消息,几名城外居住的百姓告诉我,八月十四日晚,也就是镖银出发的前一夜,有一支队伍浩浩荡荡出了南门。”

今惜古赞叹道:“苦兄你真是越来越有长进了。”

殷万里白了他一眼:“那自然还是不如你今惜古,足不出户就已经把事情查清楚了,我可是踏破了铁鞋才查清楚这些。再说一遍,不要叫我‘苦兄’!”

今惜古捧腹大笑起来,换来的是殷万里的暴躁。后者甚至拍了一下桌子,喝道:“这种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惹来一众人的侧脸,店家甚至还盯着他俩看了老半天。

今惜古把酒杯握在手心里把玩起来,这是一个古朴的斗彩鸡缸杯,上面还用彩色绘制了一只大公鸡的造型,比较少见。能用这样贵重的酒杯招待客人,可见这里的店家挺大方的。

当然,来这里喝酒的人多半是粗野的阔汉,怎会识得这种不起眼的宝物。

“店家,你这里的酒杯还真不错!”今惜古忽然喊道。

店家看他的眼神忽然变得深邃起来,忙回道:“啊,内子最近去了趟京城琉璃厂,淘回了一些老式器具。山野小店,哪里有什么值钱货,客官要是喜欢,大可以拿去。”

今惜古宛转地笑着,又转向了殷万里,说道:“这个韩诗晨,听说他嗜好珍宝古玩,家里藏着连皇宫都没有的秘宝。”

“韩诗晨是王震的干儿子。”殷万里补充道。

“但是韩诗晨甚至比王震还要大三岁。”今惜古吐槽道,“王震就是那个新上任的厂公,东厂第一太监,身体的某个部位比你短一截,地位却比你高一截。”

“你的话有点多。”殷万里不耐烦地说道,哪怕不擅长饮酒,仍然喝了一大口进肚,骂道,“现在的朝廷,已无任何秩序。自打那群阉货上来以后。”

“这便是我不愿做官的原因,你们的秩序太混乱,我可吃不消。”今惜古悠然自得地说道。那一年他考中了进士,得到了皇上的召见,要点他作探花,却在进宫的当天,在皇帝眼皮底下盗走了沙俄进贡上来的秘宝。这件事已经成为江湖中最大的奇闻。

“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那一年你考取功名之后,明明前程似锦,却要进宫偷东西?”殷万里问道。

“那对‘龙凤双栖翡翠环’本就是文莱古国的秘宝,失踪了数百年之久。在他们的王储登基前,我只是将其物归原主罢了。为此,文莱各国甚至愿意向我朝纳贡,岂不美哉?”今惜古神采飞扬地说道。

“你是为了这件事,才进京赶考?”

“正是。”

“我还是那个想法。”

“什么想法?”

“你更应该去大理寺,或者到都察院、刑部。哪儿都行,朝廷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那我还是更愿意做个江洋大盗。”今惜古嫣然一笑。

两人正聊着,酒店的门开了,进来一个步履蹒跚的老者。

但这个人一看就不像是来买酒的,穿得比今惜古扮乞丐的样子还要邋遢,衣不蔽体,连裤衩都露在外面。他的头发散乱,就像刚烧过的稻草,又白又黑,遮住了整张脸。

就算是乞丐也比他干净。

老者伸出脏兮兮的手掌,用沙哑的嗓音问店家要吃的。

任何店家见了这种邋遢鬼进来,都会觉得晦气,关键在于,他身上还泛着一股好几天没有洗澡的臭嗖味儿。店家只想快点让他走,于是把方才从桌上收上来没吃完的半块驴肉火烧丢了出去。

不偏不倚正好落在老者的手上。

“店家好身手!”邻桌的几个酒客拍手叫好。

听到有人夸他的身手好,店家不免洋洋得意起来,单手抱拳道:“好说好说!”

“奇怪,真奇怪。”今惜古说道。

殷万里并没有关注那种无关紧要的事,本以为今惜古即将发表看法了,哪知今惜古正在说的事情,与他的关注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是我见过最差劲的扮相。”今惜古笑道。

殷万里不情愿地望向那老者,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那人也往这边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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