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和陈婶走着,越来越熟络,也得知了对方的姓名。
陈婶原本随父亲姓李,无名,村里就她爹姓李,因此乡亲都喊她李小女,嫁给大夫陈先忠之后就改姓陈。
让仇念一等人意外的是,陈婶今年竟然才26岁,可她脸上全是被风雪侵染过的皱纹,手掌纹路粗糙又布满茧子,满鬓白发,许是因为常年弯腰种菜摘菜,背驼得很。
实在不像二十多的女子。
他们进入泗水镇,又往更深处走去,四周的人由少变多,又由多变少,天色已深,蟾蜍的咕咕声从两侧的田地传来。
“婶婶,我们还没到吗?”仇念一问。
宛春朝与宛梦云不断地捶打着膝盖,她们不习惯走这么长的路,尤其宛梦云,现在的她已经憋着一团火了,就差没把“混账”喊出来。
“到啦到啦!”陈婶的腰直了直,望向远处。
似乎是为了呼应她的话一般,一条灰毛大狗兴冲冲地跑出来,“汪汪”围着陈婶绕了几圈,又冲到仇念一跟前。
宛梦云顿时两眼瞪大,腰不疼了腿也不酸了,瞬间躲到春朝身后,颤颤巍巍道:“狗、狗!快赶走它!”
那条大狗似乎能感知到宛梦云的害怕,有意要跟她玩,反而更喜欢往宛梦云身上爬。
宛梦云急得哇哇大哭:“滚开!呜呜呜——”
陈婶看到自家的狗把客人吓哭了,连忙上前将狗抱过来,道:“我家狗就这样,教也教不好,姑娘有怪莫怪!你放心,它不会伤人的。”
等到狗离自已有一段距离了,宛梦云紧绷的神经才放松,瞪了一眼陈婶,呼呼喘几口粗气,倒也没责怪。
陈婶的家其实就是一个茅屋,右边是鸡棚鸭棚,门前拴着一条黄狗,看样子是专门看家的。
宛梦云进屋时还特意避开了那只狗。
仇念一一行人总共是6个人,一下子塞进屋里面,屋内空间瞬间狭小了。
凳子只有三张,不够分,不过这正好合了宛梦云的意思,她实在坐不下这张破破烂烂还沾了霉污的木头凳子。
宛春朝多多少少也是有点不适应,便和妹妹一起站着。
仇念一并不想坐,她走到小孩面前,陈婶道:“这就是我儿子,二牛。”
她对二牛道:“还不快向客人问好!”
二牛眼神有些迷茫,像是被抽空了神智,过了一会儿,才一板一眼道:“哥哥,姐姐,好。”
看到大家眼神古怪,陈婶怕他们把二牛当傻子,连忙解释:“二牛就这样,见到客人就容易害羞。”
仇念一摇头,笑道:“没事。”
她袖袋早早放好了糖,递给二牛,道:“二牛,你喜欢吃糖吗?”
二牛站了好一会儿,突然拍开念一的手,转身跑开,糖掉落在地,刚好被二牛踩中。
二牛脚一滑,往前一扑,摔了个踏实。
仇念一连忙跑过去,边伸手扶二牛起来,边道:“没摔伤吧?”
她目光落到二牛的腰上,此时二牛身上的衣服因为摔倒而撩起,露出后腰,上面有一个粉色的肿包,像是被蚊子咬了。
现在虽是夏天,可这附近有许多七里香,七里香最能驱蚊,进村后不久,仇念一就发现这里的蚊虫极少。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蚊子包呢?
在旁人看来,仇念一许久都不动,郁三生上前扶起二牛,目光却在仇念一身上,眼神带着担忧,因为此刻的仇念一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郁三生并不喜欢这样,他希望念一能永远无忧无虑,开开心心的,若真有难事,郁三生愿意在她之前扫除荆棘。
可现在的仇念一,还是有烦心的时候。
二牛只有八岁,八岁小孩遇到磕磕碰碰,一般都会哭闹,即便很懂事,也会说句疼。
可二牛却依旧呆愣,什么话也不说,一股脑地跑到房里。
这举动气到了陈婶,儿子平时古怪胆小一些也就算了,陈婶没想到他面对客人还这么没礼貌,真是丢尽了她的脸。
“对不起对不起,嗐!我今晚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遍对不起了,没想到那小兔崽子脾气这么大!”
扶风道:“我小时候比他还要调皮呢。”
仇念一:“二牛腰上的肿包,是被蚊子咬的吗?”
陈婶:“肿包?二牛从来没跟我讲过呀,回头我瞧瞧去。”
陈婶一家子只能吃晚餐一顿,她的公公婆婆白天干农活,下午又累又饿,只能回房睡觉,现在到了饭点就醒了。
饭桌上,主食只是稀饭,还有一碗青菜杂烩汤,幸好路上扶风买下了二两猪肉,这顿晚饭才有肉沾胃。
一行人实在看不下去,郁三生便从袖口掏出好些银子。
陈婶同她的公公婆婆都老实本分,原先死活不肯收,但郁三生比他们还要执拗,要是再推托就显得有些好心当成驴肝肺了,陈婶只好收下。
陈婶公公婆婆含着泪吃菜,儿子已死,家境贫寒,两人始终深觉对不起儿媳。
陈先忠医者仁心,从来不收治疗本分之外的钱,所用的药,也是按照最基本的价格出售。
因此家里一直是勉勉强强过日,陈先忠死了,除去置办葬礼的钱,家中钱财所剩无几。
两位老人对郁三生等人感激涕零,连连道谢。
仇念一在应答之间,时不时朝二牛看去。
二牛不爱吃肉,一个劲地吃青菜,但奇怪的事,他会捡旁边陈婶吃剩的骨头啃。
不过陈婶好像对此不感到奇怪,仇念一心想,难道二牛磨牙期?就爱挑骨头啃?
虽说如此,她依旧觉得古怪。
从陈婶家里出来,仇念一向大家道:“你们先回客栈吧,我去街上走走。”
泗水镇晚上依旧多人,许多小摊贩都是晚上出来叫卖的,毕竟天气炎热,下午太阳直射地面,谁也不想出屋。
河水在微风中流动,将街道横隔两半,仇念一走在河边的石道上,河水被保护得很好,清澈地倒映出弯月,一阵风掠过水面,带着凉意吹拂仇念一的发丝。
“你手流血了。”
仇念一回头,郁三生不知何时站在了她身后,店铺的灯光太耀眼,仇念一不是很能看得清郁三生的脸,只觉得他浑身散发着一阵荧光。
郁三生长得好看,身形也好,这么看着确实赏心悦目。
他默不作声地走近,道:“伸出手。”
“什么?”仇念一这才想起来他说的话,抬手一看,果然在流血,她的手不知何时被划破了一个口子,口子虽长,却很细,她毫不知觉。
仇念一安慰道:“可能是从陈婶家出来时,被叶子刮的。”
郁三生不知何时买来了药膏,有些强硬地拉过仇念一的手,将药膏涂抹在她的伤口上。
他的动作极其轻柔,指尖润着药膏,在念一的伤口轻轻打转,方才还有些疼痛的伤口,竟然真的不痛了,还感到一阵阵清凉舒适。
可仇念一莫名觉得他在生气,因此自始至终不敢说一句话。
“好了。”郁三生松开她,两人分手那一霎,他心中涌出一股说不尽的落寞,药膏的凉意还在他指尖作祟。
“谢谢啊。”仇念一道。
见郁三生只是冷漠地点点头,仇念一撇撇嘴,心道这人一到她面前就装高冷。
仇念一能明显感到,郁三生平日的状态,与跟她在一起的状态,有很明显的不同。
跟她在一起时,郁三生充满了压抑的冷意,仿佛对她很不爽。
郁三生好像不喜欢她,在仇念一心中,她已经删去了“好像”这两个字——郁三生就是不喜欢她。
想来也是,就算他们友谊真挚,郁三生心中依旧对妖有着芥蒂,怎么可能单凭几月相处就彻底抹去?
两人步行在石道上,仇念一看一眼郁三生,轻轻叹了口气。
而在郁三生这,他的心更加纠结。
他爱念一。
没错,他承认,他很爱念一,深入骨髓,就像上了瘾般。
可是他们是朋友,郁三生不知道仇念一是否爱他,突然的表白,又会不会破坏他们的感情呢?
如果他将爱意全盘托出,而仇念一不爱自已,他们怕是连朋友都当不成了。
如果是这样,他宁愿以朋友的名义守在仇念一身边,只要她开心就好,只要能看见她就好。
所以,他究竟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