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与热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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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贺衡恩,八成是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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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橙子与热牛奶
作者:
隶山
本章字数:
4826
更新时间:
2024-11-17

点燃香薰,程筝把水果洗好摆在茶几,带着菜走进了厨房,今天的晚饭是牛排和意面,贺衡恩钟爱的菜品。

他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煎制牛排,因为在这方面,贺衡恩依旧很讲究。

不是日常饮食,只是牛排,贺衡恩只是在牛排上很讲究。

煎牛排一定要用黄油,橄榄油不行,黄油用什么牌子,迷迭香要放几根,鸡蛋要煎成什么样子,面条煮多久,放多少酱料……程筝做饭主打随心所欲,为了能让自已记准记好,他把注意事项都写在纸上,贴在了厨房的墙壁。

贺衡恩还要求牛排一定要七分熟,五分熟、全熟都不行,什么八分九分更是不行。

程筝以为是贺衡恩的标准变高了,有了这个认知,他专门兢兢业业地苦练了一番技术。

只为了能让贺衡恩对他的工作满意。

直到后来,一次程筝走了神,七分熟的牛排变成了全熟,当时他胆战心惊,害怕贺衡恩因此大发雷霆——

最后这份牛排到了贺衡恩的桌上。

程筝意料中的事情没有发生。

贺衡恩面不改色地把整盘肉吃下去了。

这无异于小时候偷看电视妈妈明明摸了机身一把却沉默,自已担惊受怕却无法开口坦白,贺衡恩到底是在为难他,还是尝出不同只是不好意思讲出来,这个问题程筝思考至今没有得出结果。

牛排腌制到位,即将被放入平底锅,一道对温度考究的菜品不应该凉着进到贺衡恩的肚子里,程筝一手端着牛排,一手拿着两颗蛋,要去看看时钟。

还没迈出厨房推拉门的门槛,程筝就被贺衡恩晃了下神。

贺衡恩已经脱下了白天的西装外套,将黑蓝色垂顺的衬衫袖口挽至手肘,领带无序地丢在茶几杂志上。

“啊…呃……”程筝想张嘴的勇气渐弱,声音随之down到谷底。

他没什么好说的,准确讲是没什么能说的,招呼招呼不能打,家常家常不能唠,一个厨子连工作都失职,还要让老板等着自已的晚饭出锅,脸皮怎么那么厚?

听见脚步声和程筝的声音,贺衡恩习以为常地回头看了他一眼。程筝身形一顿,捏紧手里的鸡蛋,嘴比脑子先动作:“你,你要喝什么?橙…橙汁我可以现榨,对不起今天也晚点了……”

听见这话本已转回身去的贺衡恩掀起眼皮再看了他一次,一双眸子意味不明地抬眼又垂下,声音没什么起伏:“你先做吧,再说。”

程筝赶紧跑回厨房。

做一个精致的摆盘,程筝把两盘牛排端出,最后放下两杯橙汁。

“饭好了,过来吃吧……”程筝在围裙上蹭了把手,脱下它,给贺衡恩拉开椅子。

贺衡恩闭着嘴巴,从鼻腔中挤出了一个听感上会让人觉得有些不耐烦的“嗯”字。

接过程筝递来的刀叉,贺衡恩铲起几根意面便送到了嘴边,左手不愿放下手机,眼神始终黏在屏幕上,根本不在意除手机以外的任何东西,包括程筝。

“……”程筝挑起一根面条叼在嘴里,眼珠转了几转,瞄不到贺衡恩的屏幕。

贺衡恩这段时间的状态,程筝有所领悟。

他曾不小心在许多时候,光明正大地看到了贺衡恩手机界面的内容——这其实不怪他,要怪只能怪贺衡恩这么大个律师一点隐私意识都没有,毕竟他不是故意要看的。

微信里,贺衡恩似乎和沈润倾聊得火热。

程筝没有十足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在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聊天,但看到的那几次,聊天对象,确确实实都是沈润倾。

程筝得出这样的结论:贺衡恩,八成是恋爱了。

沈润倾这个名字程筝是耳熟的,他依稀记得这是贺衡恩认识很久的朋友,发小级别,比他们大两岁。

大学他们恋爱时,贺衡恩有提到过他,之所以没有见面,是因为沈润倾,

是个留子。

程筝拿起刀叉,不甚清醒地切了块牛排送到嘴里。

贺衡恩拍拍屁股走人,程筝麻溜站起捡盘子,餐盘、刀叉叮当碰撞发出声响,那边贺衡恩按开电视机,头也不回地叫了声程筝:“给我拿瓶水来。”

程筝把捡起的盘子放下,嗖嗖跑过来,体贴询问:“不喝……白开水吗?”

“拿,瓶,水。”贺衡恩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嘴上加重了这三个字的咬字。

程筝在冰箱的冷藏室取来一瓶玻璃瓶的依云。

贺衡恩目不直视地接过,不需要打开,刚一摸就发现了问题所在,大失所望地轻“啧”声:“我要喝娃哈哈的!”

家里一共只有这两种矿泉水。

“……对不起。”程筝又蹭蹭蹭跑回去找了瓶娃哈哈给贺衡恩,再次诚恳道歉,“不好意思。”

……事儿真多你这人,程筝在心里张牙舞爪。

六年不见,毛病越来越多了。

“你刚来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一次,这都记不住。”贺衡恩似乎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下次再忘别干了。”

他没什么气势的摆架子,说完往嘴里塞了个草莓。

程筝两手交叠在胯前,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把厨房和客厅归置干净,程筝拿过贺衡恩方才脱下的外套和扔在茶几上的领带。

他想问问贺衡恩还有没有事情要吩咐,刚走到贺衡恩身边,贺衡恩就把举起了手机。

他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往卧室走,路过程筝时,他向程筝摆了摆手,意思大概是:

让他滚远点。

程筝站稳脚,捏着臂弯的外套,噤声将脏衣服放入卫生间的洗衣机,按下启动,随后返回了自已的房间。

程筝刚进屋,手机铃声就响了。

是程山打来的电话。

程筝接通:“喂。”

电话那端,程山的语气没太多新奇,平平常常一如往日,“我想着问问你,自已在那边行不行,有没有事啊?”

“没什么事。”程筝在床边坐下。

“你还住同学家呢?”

“是。”

七月中旬,程筝和程山告别,说要重新回到北京,他的理由很简单:他想要再去大城市闯一闯。

程山听他这么说,反对的声音很大。他担心程筝一个人吃住都难解决,说去重庆市里不也挺好,程筝没同意,硬是又来了北京。

刚到北京的那两天,程筝没地方去,一直到搬进贺衡恩家,他才终于抓到机会,想要极力证明什么一般,主动告诉程山自已碰见了老友,朋友还把自已带到了他的公司,他也住到了朋友家里。

他和程山说就是大学去过家里的那两个男生,关系很好,让他放心。

程山说,就算关系好也别总占别人便宜,该给钱得给钱。

程筝心想,这完全不是给不给钱的事儿。

程山劝告的声音透过手机钻进程筝的脑壳,他说:“你自已也慢慢找着房子,租个好点的,总住朋友家里也不像话。”

程筝觉得索然寡味,说:“我知道。”

岂止只是只住在家里,吃喝还都要找贺衡恩来报销。

不想在这方面多费口舌,程筝转过话题:“你的那些药,按顿吃,我都是在网上按疗程给你买的,你不吃也只能是越攒越多,全浪费了。”

“我都按顿吃呢。”

电话通了三四分钟,程筝放下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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