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京城。
从宫门一路向西,行几里地,越走越荒僻。
路两边是齐人高的灌木和杂草,无人打理。
路上行人也渐渐稀少,快到西城门的地方,是京城里有名的铁器铺聚集地。
隔着一段距离便有一个铁匠铺,十来个铁匠铺七零八落、不甚整齐地散落在那里,只听得叮叮当当的铁器撞击声和呼哧呼哧的风箱声。
经常有附近的农人来打锄头,也有一些来求制作刀剑的江湖人士。
叶凌风赤着双膊,胸前露出结实的肌肉,把裁切好的铁料埋入熊熊烈火的炭堆里,把铁料烧红。再取出铁料,有节奏地举大锤捶锻。
虽是春日天气,他却汗流浃背。
熊熊的炭火映照着他的脸,衬出英俊的眉宇。
这时,一双鞋子映入他的眼帘,不是这里常来锻造锄具的庄稼户们常穿的鞋,但叶凌风却一眼认出了来人。
他手上动作未停,只待来人开口。
但似乎那人比他还有耐性,只站在那里不动。
叶凌风终不耐烦,停下手中的活儿,转身懒散地坐在铺子后面的石头上。
他的铺子说是铺子,其实就是四下围着几块铁皮,屋顶尽是漏风漏雨,他也并不在乎。
叶凌风知道来人是李常喜,据说此人是郑妃宫中的红人,也是郑家经常派来联系他的人。
虽然他一身黑衣,头上还罩着黑色帷帽,他也能识得此人,只因那身上阴阳怪气的味儿,似乎是个标识,不禁在心里讥笑道,大白天还捂得这么严实,果然是见不得人的玩意儿!
“说吧?这次什么事儿?”叶凌风道。
李常喜脸上闪过一丝不屑与阴狠,笑道,“叶壮士终于看见咱家了?”
回忆起上次见面发生的不愉快,叶凌风心下觉得一堵,看着他阴阳怪气的,恨不得上去给他一拳。
按下悄然升起的怒火,叶凌风直视着他,“李公公,咱们净在这儿唠嗑,耽误了娘娘的正事,可不好吧?”
李常喜面上皮笑肉不笑道,“所有都写在这张纸上。务必做得干净,一个不留。事成之后到郑相府中报备即可。”
叶凌风接过纸张,不禁皱起眉头,“七口?还有小娃娃?”
李常喜盯着他,“记得你自已的身份,不要质疑主子的决定。”
说完上了马车,扬长而去。
一炷香过后,叶凌风熄掉炭火,关掉铺子,牵来马棚里的马,翻身上马回家。
路遇两个相熟的铁匠,看他这么早就关掉铺子,笑道,“老叶,这么早回去,怕是想媳妇想得不行了吧?”
另一个也跟着起哄,二人哈哈大笑。
叶凌风笑着打了招呼,并不理会他们的玩笑,继续赶路。
马儿疾驰而过,留下漫天飞扬的尘土。
南城,叶凌风在一个小院门前停下来,把马儿拴在门前的大槐树上,闪身进了院落。
叶凌风是家中独子,父亲早亡,从军前仅有老母一人在家,后来老母也病逝。
一次执行任务途中,路上搭救了一个风尘女子,叫做珊瑚。那珊瑚无处可去,又执意要以身相许。
叶凌风便将其带回家中,后来又在南城买了个小院,另把珊瑚安置在这里。
他没有将她安置在原先的家中,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因为自已所做的事情见不得光,又惹祸不少,怕有人寻仇;二是不愿让郑家知道,白白往人家手里面多了个软肋。
天地为媒,日月为证,他与珊瑚拜堂成了亲。
叶凌风此时来到院中,一个娇俏的美妇人身着一身粉色衣裙,听到门响,挺着大肚子从屋里出来,欢喜地迎了上来,“夫君,你回来了?”
叶凌风想着自已身上还未清洗,便说,“我先洗洗,刚才干活出了一身臭汗,不要熏着你。”
珊瑚却抱住他魁梧的腰身,娇羞说道,“夫君是为了这个家才劳累,辛苦啦!”
叶凌风还是在院中井台边汲上水来,就地给自已简单冲洗了一下。
擦干了身体,这才轻拥住珊瑚,“想我了没?”
珊瑚娇羞地低下了头,嗔道,“你有两天没有过来了!”
叶凌风轻抚着珊瑚的肚子,柔声道,“快进屋里去,不要着凉了,你还有几日就待产了,不能有闪失。”
又问道,“阿呆呢?她怎么让你一个人在这里?”
“她应该在厨房洗碗呢,我们刚用过午饭,对了,夫君,你用过饭没有,我让他重新给你做。”
阿呆是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可惜生下来就聋哑,以前在青楼里就跟着珊瑚,如今也一直在服侍她。
叶凌风扶着她到屋里,里面陈列很简陋,只有一张床榻和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却收拾得整整齐齐。
床上放着几件衣服,叶凌风拿过来一看,是珊瑚的旧衣,却被剪成了几片。
珊瑚笑道,“我是想给孩子做几双鞋的,但实在是笨手笨脚,总也打不好样子。”
叶凌风扶着她坐在床边,拿过一只做好的布老虎来,红底白线,还绣了两只炯炯的眼睛,他笑着赞道,“娘子过谦了,我看娘子的手艺很好!”
珊瑚笑道,“不知是男是女,要是个男孩儿,定然像夫君一样英武。”
“女孩子也很好,一定像你一样美丽。”
叶凌风搂着她,用粗糙的手轻抚着她洁白细腻的面容,“这么重的身子,让你辛苦了!”
“夫君说什么傻话,这怎么能叫做辛苦。”
她轻轻依靠在叶凌风怀里,“我一想到咱们的宝贝要出生了,心里头比什么都高兴。夫君不嫌弃我出身不好,还以礼相待,对我这么好,今生能遇到夫君,一定是我上辈子积了大德。”
叶凌风摇摇头说,“你说错了,是我上辈子积福,才能遇见你,让我三十多岁还有了个家,马上就要有自已的孩子了。这在以前,我是想都不敢想的。”
午后的阳光照射进小屋里,叶凌风享受着家的平静与温馨。
忽觉自已前半生虽然血雨腥风,后半生能遇到珊瑚,上天也算待自已不薄。
自从去年遇到珊瑚,救下她,把她安置到这里,这个地方就像一个梦境,被他保护得一尘不染,回到这里,仿佛就能抛下那些暗黑的历史,那些不堪的前尘,那些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如果这一刻能一直持续下去,该有多好。
但自已身上的蛊毒,也只有郑家有解药。
想到此,他又不由地黯然神伤。
几年前,自已曾跟随刘云青将军南征北战,在军中一直做到校尉,却因为奸人陷害,背上了通敌的罪名,不得已逃亡。后来因缘际会,投靠到郑元启门下,却被他喂下蛊毒,从此成为郑家一只鹰犬。
每想到此处,就感叹自已时运不济,命运多舛。
白日里的铁匠铺只是个幌子,自已的另一重身份就是郑家的杀手,这些年为郑家清除异已,手上已是沾满了鲜血。
而这些,珊瑚却一无所知,只当他是一个老实本分的手艺人。
珊瑚原先身世飘零,如今能有个英俊的男人不嫌弃自已出身,还把自已安置得妥妥当当,已经是心满意足。
叶凌风这样想着,她不知道这些腌臜事也好,否则难免她会动气伤神,徒增烦恼。
想到今夜的任务,他心里浮现阴霾。
看着珊瑚隆起的肚子,那里正在孕育着一个新生命,一个流淌着自已血液的新生命,而自已却不得不......
竟前所未有地动摇了。
原先,自已孑然一身,无所顾忌,做什么营生也无所谓,或许在某次出任务的时候就回不来了,或许尸骨埋葬异地他乡,这些都无所谓。
可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个院落里,黑夜中有一盏灯,在等着自已,不论多晚,不论在哪里,知道有那么一个人、有那么一个家,在那里守候着自已,等着自已回去,他的心里便感觉不再像乱世的浮萍,任雨打风吹去;而是一只风筝,那根线,就攥在自已娘子的手里。
可是......
想到自已身上的毒,他不禁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虽然郑家在自已落难时收留下自已,对他们应该感激,可是用毒药控制人的这种做法,叶凌风暗暗感觉实在不够光明磊落,实在令人不齿。
可是自已如今性命受人控制,不任人摆布又能如何?
珊瑚如此全身心地信赖自已,自已如果蛊毒发作,她,还有即将出世的小宝宝,又该怎么活?
晚上,叶凌风按照李常喜给的地址来到夏家,见一老仆来开门,随手就是一劈。
那老仆倒在地上不动了,接着进院,砍杀了出门来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和一个丫鬟。
她们身后的一个女仆大叫着跑回屋去,这家的主人和妻子出来了。
叶凌风手起刀落,一家七口尽皆殒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