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小鞋是她离开家乡的那一天,从儿子的脚上脱下来的。
那一年,儿子只有四岁。
她知道,少爷从小就不是那种会心疼人体恤人的人。
甚至从小到大少爷身上就有不少恶习,且脾气暴躁,给老爷太太惹了不少事出来。
他让人把狗的牙齿拔掉,再把肉骨头给它吃,看着狗因啃不了骨头而口水长流,他乐得拍手笑;
他拿剪刀把大丫鬟的头发全剃光,羞愤不已的大丫鬟跳了井,泡涨的尸身被捞上来后,他还敢拿着一根树枝去挑起一片一片的皮肉;
小镇街头有家摆摊卖茶水的,他家的姑娘在那守茶摊,跟在少爷身边的奴才小子见那姑娘长得好看,便怂恿少爷上去摸了人家姑娘的屁股,被姑娘打了一耳光,少爷一怒之下把人家的茶摊掀了,还点火把人家的房子烧了。
凡此种种,多得都记不过来了。
每每少爷惹出祸事来,老爷太太都怜他是小孩子不懂事,赔钱了事,回过头来就夸少爷“虎门虎子有虎气”。
虽是如此,她仍然喜欢少爷,因为自已是侍候着少爷一块长大的,无论他是好是坏,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跟在少爷身边。
而且,她打小儿就是被卖进孙家的,并不知晓自已的父母是谁,除了跟着少爷她也无处可去。
所以,在十四岁时她就跟少爷做了那种事,十五岁时她为少爷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孙宏。
儿子四岁时,少爷到京城谋职,老爷和太太让她跟着少爷一起到京城,可少爷却不许她把儿子带上,并不许她对人说她为他生了孩子,因为他尚未婚配怕影响自已与豪门联姻。
就这样她和孩儿骨肉分离,一直到现在,都快十年了,她再也没有见到自已的儿子一面。
她掰着指头算日子,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她的孩儿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已是妥妥的少年郎了,可儿子在自已脑海中的印象仍旧是那个蹦蹦跳跳的稚嫩男童。
如今少爷娶妻了,恐早已把儿子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少爷他又何尝承认过自已有个儿子呢?儿子一直都养在祖父祖母身边,他连抱都未曾抱过儿子一下。
如今少爷娶妻了,身边一下就多出几个女人来,而且完全被那几个女人迷住了,她是根本连少爷的身边都近不了了。
想及此,她顿时就心灰意冷了,将平日里那些追求荣华富贵的心都死了一半。
从怀中掏出小鞋来,她痴痴地看着。
“翠绿姑娘。”
突然有人叫了他一声,将她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将手中的小鞋往怀中一揣。
“翠绿姑娘,奶奶叫我来看看你,你的脚可曾好些?奶奶说若是还不好就再给你拿点昨儿那药来吃。”莲花儿笑嘻嘻地看着她问。
“不不不,我今儿好多了。”翠绿忙回道:“谢谢奶奶的惦记……真的无大碍了。”
还叫我吃那药?不如拿刀来将我砍死算了。
莲花儿又说道:“翠绿姑娘,你的气色可真不好啊,倒像是得了大病似的,我去回奶奶让大夫来给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