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慎明的卧室,秦芷在昏暗中被逼与他达成见不得人的勾当。
他咬着她的耳朵,一手抚摸她黑亮柔软的发丝,调子散漫:“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气息喷吐在耳边,烧得耳根通红,秦芷还未说话,就听斯慎明话锋一转,依旧是那副懒洋洋的模样,口吻却带了不容置喙的威逼利诱。
“要不要都由不得你,欠条还在我这,你跑不了。至于怎么还,由谁还,你想好了告诉我。”
秦芷不还,斯慎明自然会找林漠骁要。
她还在为那句‘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心跳加速,转眼就听到这句不留余地的话。
秦芷不知该怎么回答的问题,下一秒被斯慎明巧妙的堵住后路。
他很聪明,给她看似选择,却没有选择。知道她有动摇,也清楚这股动摇并不强烈,倒不如他来加一把猛药,将她彻底推向自已。
斯慎明势在必得。
“你愿不愿意,都得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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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芷急匆匆打车离开了斯家,顶着一张红润的面庞和过快的心率。
说是女朋友,其实更像情人,可秦芷仍被‘女朋友’三个字震得心口一麻。
晕晕乎乎回到家,秦芷见车库里停着林漠骁的布加迪,悄悄绕道走了后院。
发完那条消息林漠骁就没再回她,客厅楼梯上传来咚咚的脚步声,林漠骁喊了几声她的名字。
“我在这,哥。”秦芷探出脑袋,遥望着面无表情的哥哥。
林漠骁看到她,脚步一顿,走到沙发坐下,朝她勾勾手指。
秦芷咽了口唾沫,这出空城计她只策划了开头,却无法预知结尾。
欺骗林漠骁的下场,她同样无法想象。
临走前,斯慎明问她想不想搬出来住,秦芷暂时回答不出,爸妈马上要回来,她没有搬出去的理由。
于是,她只能回答地模棱两可:“我考虑一下。”
斯慎明没有多说,沉沉地看了她一眼,她不懂林漠骁,斯慎明懂林漠骁。
不搬出去一天,就多一天潜在的风险。
“过来。”林漠骁半个身子瘫在沙发,余光瞥见秦芷一小步一小步移来的动作,心中无名火更盛,不耐道:“走快点。”
秦芷吓了一跳,小跑着坐在他斜侧面的沙发,林漠骁扫了一眼两人的距离,蹙眉,“人呢?躲着不敢见我?敢进这个家不敢见你哥?”
“……”秦芷低着头,心道你刚已经见过了,还和他喝了酒。
“哑巴了?”
林漠骁紧追不舍,冷冷睨她一眼,懒慢的身躯倚靠在沙发,叠着腿,纯黑衬衫搭配一条玫粉短裤,狂傲荒唐。
莫名的,他越看秦芷这副模样越来气。
“你在搞什么秦芷?叫我回来就是看你这副蔫儿样?”
“他走了!”秦芷被他训得也来气,猛地抬头直视他,说谎不打草稿,“谁叫你回来的太慢,他家里有事先走了……”
说着说着底气开始不足,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俩竟变成现在这个剑拔弩张的样子。
林漠骁倏地踹了一脚茶几,些微收了力,桌子微微晃了一下,生命力顽强,没碎。
他支起胳膊眯着眼瞧她,“你再说一遍。”
“我说得清清楚楚,你也听到了,为什么还要重复一遍?”
秦芷被他的动作激怒,动不动就这样,除了暴躁恐吓人这些招数好像永远都不会好好说话。
早建议他该去精神病院好好查查了。
可惜林漠骁生来就是这样的人,秦芷的反抗无用。
他动了动脖子,极其冷淡地看了她一眼,茶几幸存了下来,紧接着他转身走到厨房,在刘叔与女佣惊恐的眼神中,从橱柜抽出一把剔骨刀,回到秦芷面前。
刘叔欲言又止,他想说点什么。
但在这个家这么多年,他学会关于生存的最重要的一件事——不要插手关于林漠骁的任何事。
林漠骁动动嘴唇,音色无波,仿佛在说一件很平常的小事,“他有事,那我去找他。”
天色将暗,夕阳从后院照进,一缕淡淡细细的红光从他的眉心疤痕打下,将他没什么表情的脸分成两半。
一半是恶魔,一半是疯子。
刀锋尖仞冰冷,刀身有一个弯曲的凹槽,反射着刺眼的光晕。这把刀曾剔过无数美味的排骨,很细很长,适合分离骨头与皮肉。
秦芷瞳孔微缩,紧握着拳,肩膀不由自主颤抖。
她相信他能做得出来。
林漠骁眉心的那道疤,就是证明。
曾几何时,他也是这样面容冷淡的站在她面前,说:“他在哪?我去找他。”
秦芷来到林家的前两年,朋友只有林漠骁一个。
林漠骁大她三岁,念初二。
典型的混世魔王,在那个年头,每个校园里总有那么几个打架打出了名的男生。
林漠骁不是打架出名,他靠被打出名。
被高中生打,被成年了的社会青年打,被真正的黑社会打。
十七岁以前的他,总是一身伤痕累累,秦芷那时不懂,以为有人欺负他,校园暴力他。告诉爸妈,爸妈只说让她离混小子远点。
直到上了初中,她有了林漠骁以外的朋友,才慢慢知道。
林漠骁挨打纯属活该。
被打的每一桩每一件事,全是他自找——
主动挑衅、仗着有钱抢人女友、在网吧游戏最激烈时关掉电闸……
他从刚学会走路时就表现出恶劣又冥顽的一面,林父林母也曾怀疑过自已的教育问题,带到医院检查过不止一回。
医生说,林漠骁是非常典型的ADHD,不仅如此,同时具备强烈的自毁倾向,不去发泄到无辜的路人身上,他就会对自已下手。
于是,生理与心理的双重干预下,林漠骁有了一个乖巧的妹妹。
至今,秦芷到底是林漠骁转移注意力的玩具,还是林父林母的另一层希望寄托,十多年来,千丝万缕的亲情与爱早已注入灵魂,没有人能说得清。
秦芷哪接受过什么正儿八经的亲情教育,她只知道,来到林家,她被爱了。
上学后,学校里的男生以欺负的罪名表达喜欢,将她的书本偷偷藏在角落,揪她头发,路过摸她的小手。
林漠骁是她当时唯一的朋友,知道这件事后,他从小卖部买了一把小刀,去找了那群六年级男生,很不幸碰到男生的高中哥哥——遂被围殴之。
那是秦芷第一次看他被揍,很狼狈,一言不发,紧抿着唇,被自已买的小刀划伤自已的眉心。
血流到眼睛,他的眼眶被染红。
秦芷就这么仓促爱上了林漠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