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一下变得安静,苏长天说:“我听骆明一说就知道是你,普天之下只有你敢碰这血蟾蜍了。”
阚清晏笑了笑,“在你那里那只呢?”
“它活过来了!”他眸子里显出几分害怕,“我以为是我神经紧绷才出现幻觉,时不时看见蟾蜍在动,但最初很细微,也就没放在心上。
“可是后来它已经挪动到我和我爱人的房门口了!我很害怕,于是把它送到老家。
“后来,在我爱人生产那天晚上,它出现在了产房门口!你之前给我的那道符,我叫爱人带进了产房。”
苏长天表情颓废,“秋水还是死了……”
阚清晏说:“绝对不可能!我亲画的符,任它什么邪祟都不能近身!”
“符是不是沾上了什么污秽的东西,才让它大打折扣?”
苏长天想了想,便摇头道:“每晚我都把它放在床头柜上,一早起来就带在身上,没有这个可能。”
“你不是说你后来转赠给你妻子了吗,会不会是在她手上出了什么问题?”
“秋水已经死了,”他苦笑道,“符咒也没了,过了这么多年,又从何查起呢!”
“怪我,”阚清晏有些愧疚,“我不该走那么急,应该把那只也带上的。”
“这么多年,你去了哪儿?
“你为什么没有衰老?
“还有,你到底是什么来历!”
面对逼问,阚清晏显得异常平静,“我还有事没做,等把一切都弄清楚,才能告诉你。”
灵、魔、妖三族几乎一朝倾灭,在她昏迷的那段时间里,六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点儿线索也没有,就好像这三界从来没有存在过。
“什么事情?或许我可以帮你。”言辞非常恳切。
“这是我的事。”
阚清晏语气冷漠了几分,就如同苏长天第一次见到她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好吧……”苏长天说,“你现在住哪里?”
阚清晏摇头。
“这血蟾蜍我收了。”苏长天道。
阚清晏抬眸,“你现在倒有些本事。”
“二十年了,我该有些长进。”苏长天感慨道。
“一百万。”
这个价格高得离谱,血蟾蜍既不纳福招财,也不保佑家宅,阴物实在不值高价。
“多谢。”阚清晏知道苏长天的好意,不便拒绝。
苏长天挽留她留下来见见他的女儿再走。
趁这段时间,阚清晏给他把脉,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按理血蟾蜍应该不会善罢甘休。
短发女孩进来就挽住苏长天的胳膊,“爸爸,好累……我还想去躺会儿呢。”
另一个女孩口罩仍旧戴得严严实实的,安静地站在旁边。
“你们俩过来,”苏长天想了想,“叫阿……”
“叫姐姐就行。”
“你岂不是矮一辈。”
“姐姐好。”少女的声音甜美清脆,眼睛亮晶晶的。
“这是我的大女儿,明月。”苏长天介绍道。
旁边的女孩有些拘束,好像很怕生。
“噢,这是我的小女儿,皓月。她有些害羞,不爱说话。”苏长天怜爱地安抚着她。
阚清晏对上那双闪躲的灰色眸子,问道:“你是不是全身四季温凉,不畏热,而且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白天嗜睡,晚上睡不着?”
皓月一脸被猜中的吃惊。
阚清晏心道:这就对了。
苏长天急忙问:“有办法治吗?”
阚清晏并不作答,让皓月放一点血出来。
“好了,你们先去休息会儿。吃饭叫你们。”苏长天察觉阚清晏有话说,忙把人支开。
“怎么样?”
她扯下一片盆栽里的叶子,将血滴在上面,翠绿鲜活的叶片一下变得腐烂。
“这!”
“她阴月阴日出生,天生鬼眼,所以能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
“毒神记仇,血蟾蜍也不例外,我们把它封住带出来,肯定会被报复。
“它们近不了我身,便从你下手,只是报应到了你女儿身上。
“血蟾蜍喜湿凉,通体冰凉,所以你女儿不畏热。它天性白天睡觉晚上出没,所以……”阚清晏点到为止。
“也是因为蟾蜍有剧毒,所以皓月的血才能让植物枯萎!”苏长天恍然大悟,他好后悔,都是自已作的孽,为什么要报应到皓月身上!
阚清晏早发现了窗外偷听的人,但并不拆穿,而是继续说道:“祸福相依,你认为的灾祸并不一定害人,如果能好好利用,也会有意想不到的作用。”
言尽于此,希望她这番话没有白费。
……
出来的时候刚过正午,阳光十分毒辣,晒得阚清晏睁不开眼,于是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从空间里拿了把伞出来。
她抚摸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心突然疼起来,空落落的,想起那个惊才绝艳的炼器师。
戒指是她丈夫亲手锻造,名叫幽绝,里面自成一方天地,有山有水,灵气充裕。本是一对,帝烨那枚叫做九溟,后来随他葬了忘川。
帝烨死后,她毒发难忍,跳了忘川想要随他而去,后来她在幽绝中昏迷数年,再醒来时,也就是二十年前,早已翻天覆地,六界只余三界。
天地开辟之初,六界共订天地法则,灵界拥有最丰富的资源和最短的寿命。她不信没有人觊觎那数不尽的天材地宝,这后面肯定有阴谋。
现在得快些找到灵界的踪迹,但凡存在过,哪怕消失了,也会有迹可循。
东城区。
迎面走来一个女人,肚子微微隆起,提着个黑色塑料袋,和一些果蔬。
走近,女人的眼下更显乌青,除了肚子外全身都很瘦,嘴唇发白,喘着粗气,好像提着什么重物。
“你看我干什么?”女人察觉到阚清晏的目光落在她的肚子上,连忙捂住。
女人的肚子轻微动了动。
月份也不大,就有胎动了吗?
是蛇胎。
阚清晏了然,不打算过多纠缠,往目的地走去。
租下一间17楼的房子,又拿着信用卡去买衣服。
要说这人界发展得还真是快,二十年前衣服颜色样式还很单一,如今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看得人眼花缭乱。
“哇,您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好,这衣服真衬您。”
阚清晏从换衣间出来,就收到售货员一连串的夸赞,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已失了神,红色的长裙除了胳膊哪里也不露,便已经是不可方物。
她从不亏待自已,喜欢就买,另外又买了些方便活动的衣服鞋子。
“帮我把这些都送到这个地址。”手起笔落,写字的人赏心悦目,但字就不如人意了,歪歪扭扭,瘸胳膊瘸腿,只是勉强认得。
“您是左撇子,还真是少见。”
阚清晏答是,出了门在商场闲逛。
“前面那个女的,给我盯紧了,”一个女人叮嘱身旁的保镖,“一踏出商场的门,就把人给我绑来。”
女人戴着墨镜,脸部其余地方都用丝巾裹得严严实实,正死死地望着阚清晏的背影。
天已黑尽,阚清晏走在一条漆黑的巷子里。
背后有几道脚步声,脚步声沉稳有力,都是练家子。
他们攥紧了拳头,预备动手。其中两人快步走到前面,想来个包抄。一个手上拿着染了迷药的帕子。
“人呢!”
巷子里剩下几个大汉面面相觑,哪里还有阚清晏的影子。
一个为首的壮汉上前怒骂:“叫你们守好,现在人去哪儿了!”气急败坏踢了两人几脚。
“刚才人就在这儿,一下就不见了!”一人辩解道。
“女马的,你糊弄鬼呢,”为首壮汉生气的说,“这么大个活人,一群人都抓不住,难道她还会穿墙遁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