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修复范围与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的相符性;
2、检查工程现场平面布置与修复方案的相符性;
3、核查各土方量与前期记录的相符性。
1、在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全程旁站,核查修复单位是否按照止水帷幕工程基坑支护方案施工并形成相应的监理文件资料,包括现场旁站照片等。
2、检查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相关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包括扬尘防治措施、噪声防治措施等。如发现相关措施未落实到位,我监理单位将先口头通知修复单位整改,如仍未落实,则签发整改通知单要求修复单位停工整改并核查整改情况。
1、旁站止水帷幕建设前的放线定位工作并进行复核,确保止水帷幕范围与修复方案一致。
2、在止水帷幕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全程旁站,确保建设过程中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施工不对周边造成二次污染。
3、监督修复单位在止水帷幕施工过程中按照修复方案的工艺参数进行施工,包括所用材料、技术参数等。
4、见证检测单位对止水帷幕进行抽芯采样检测。
1、核查基坑降排水工程是否符合修复方案中的内容,包括排水沟集水井的位置、基坑降水措施是否落实等。
2、在排水沟施工过程中进行旁站,包括测量放样、排水沟开挖、排水沟底部硬化等工序,确保排水沟达到修复方案要求。
3、在集水井施工过程中进行旁站,检查集水井测量放样、开挖降水、混凝土浇筑等工序是否符合修复方案要求。
4、对以上基坑降排水工序,均由监理人员记录并整理成监理资料。同时对修复单位上报的相关报验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其是否与实际相符。
5、在基坑开挖前要确保修复单位已完成地面排水系统并保持地面排水系统的完善,不得让地面水流入基坑。地面水经沉淀后直接排入市政地下水道。
6、施工开始后,定期巡查排水沟、集水井的维护状况,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基坑降排水措施始终符合修复方案内容。
1、监督修复单位是否按照修复方案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及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喷洒气味抑制剂、文明合理清挖、基坑降水、噪声控制等;
2、不进行清挖时段进行巡查,检查修复单位是否按照修复方案内容落实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覆盖HDPE膜、裸土铺设绿网等;
3、清挖完成后旁站修复单位放线定位工作,检查是否清挖到位;
4、在土壤清挖期间展开相应的环境监测工作;
5、形成巡视检查记录表、旁站记录,监理日志等监理过程资料。
1、在运输车辆装车后检查车辆的密闭性,严禁跑冒漏滴;
2、监督运输车辆按照修复方案中的指定路线行驶,督促修复单位保持运输道路清洁及做好运输中的洒水降尘工作;
3、每个工作日统计并核对运输车辆的车次及运输量,避免撒漏。
4、在土壤运输过程中监督修复单位落实噪声污染控制与防治措施;
1、全程旁站土壤暂存区的建设过程,包括防渗施工、外侧设置排水沟的落实情况、审核使用的材料是否合格等;
2、定期巡查污染土壤是否按照修复方案要求分类堆放、底部防渗及表面防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涉及污染雨水收集处置等。
1、使用包括对现场进行踏勘、审核资料等方式,核查土壤外运地点及处置方式是否符合修复方案内容。
2、在土壤外运的过程中监督修复单位做好土壤外运台账、联单等资料的管理,每天由专人核对运输车次、外运量与接收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3、 安排专人检查外运车辆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通过GPS等手段监控运输车辆线路及去向,检查每车次的装卸点位置、车辆冲洗情况并留存影像资料。
1、核查修复单位在构建修复设施的过程中各项内容与修复方案的相符性;
2、定期巡查修复设备和仪器的运行情况,检查修复台账等资料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3、定期巡查修复设备的维护,清洗等工作,检查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的情况
4、在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核查各项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5、在修复设施运行过程及处理后清挖的工作中应重点关注恶臭问题,巡查关注修复设施和清挖过程是否产生恶臭,一旦发现及时安排停工整改,同时督促修复单位做好相应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1、巡查土壤预处理及修复过程,检查修复单位是否按照修复方案内容落实工作要点;
2、检查修复工作区域防渗防雨、二次污染防治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3、开展修复期的环境监测工作;
4、见证效果评估单位对二次污染监测点位的布设及采样;
5、核查土壤修复台账等资料。
1、核查污水处理工艺与修复方案的相符性,检查包括药剂添加的种类、顺序、比例、方式等是否符合修复方案要求,抽提井各项参数是否符合修复方案要求;
2、检查地下水抽提井钻井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异味方面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3、检查污水处理设施及抽提井是否运行正常,运行管理制度是否已落实到位,检查修复台账等过程资料是否符合实际情;
4、抽水管道、池体及水袋等不存在“跑冒滴漏”情况;
5、检测每批次处理后的污水,达标后方可排放;
6、污水处理设备泥饼存放是否符合危废管理要求,并按危废流程进行处置;
1、核查修复回填土方达标证明材料;
2、检查回填施工噪声、扬尘措施落实情况;
3、回填土壤压实。
1、危废全部移交危废运输处置单位。
2、转运处置资料完整。
3、固废无随意倾倒现象,均统一收集处置
1、在地块内钻探过程,包括原位热脱附区建井及地下水监测井等工作,我监理单位配备监理人员在现场旁站,监督修复单位在钻探过程中落实相关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喷洒气味抑制剂及使用集气罩收集气体等。
2、在修复施工过程中配备监理人员巡查现场,发现存在异味的情况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排查,寻找异味来源,发现异味源头后要求修复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监督修复单位整改情况。其中清挖大棚清挖工作、原位热脱附修复工作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时产生异味的可能性较大,针对产生异味可能性较大的修复工程环节或部位,我监理单位将重点开展巡查工作,增加巡查频次。
3、开展施工期大气监测,其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指标监测频次增加到每周一次,以确保修复施工不对周边造成恶臭二次污染。如发现监测结果超过限制,则我监理单位将责令修复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增加监测频次。
4、监督修复单位落实大气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前文提到的TVOC在线监测系统、清挖时监督修复单位对清挖完的区域覆盖HDPE膜等。发现修复单位未按照修复方案要求落实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时,我监理单位将签发整改通知单,要求修复单位落实相关措施,并核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