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孤儿,被修仙大佬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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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学习使人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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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七十年代孤儿,被修仙大佬带飞
作者:
二娃大大
本章字数:
4256
更新时间:
2024-11-18

甘元再以同样的方法,带着叶麦回家了。

这个时候叶麦肚子已经饿的呱呱叫了,恰好家里还有土豆,叶麦就准备做一个炒土豆丝,加上之前的剩菜,应该就够吃了。

叶麦调整了一下切土豆丝的方式,虽然切的不像李大厨那么标准,但已经让叶麦很满意了。

再学着李大厨的炒菜步骤,叶麦很快做出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炒土豆丝,看起来也就比李大厨做的差一点。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太有厨艺天赋了吧。”

叶麦可开心了,都还来不及尝,就端着土豆丝去找甘元了。

“甘元叔叔,我按照李大厨的方法做的炒土豆丝,你看看。”叶麦用期待的眼神看着甘元。

“嗯,确实比你之前做的猪食好多了。

好好练吧,记住,让你跟着国营饭店厨师学习,不是让你复制,是要让你超越李大厨。

加油,我看好你哦。”说完就把叶麦赶了出去。

叶麦感觉炒的土豆丝好像都没那么香了,超越李大厨,那得多难啊。

算了算了,不想了,天大地大,干饭最大。

叶麦吭哧吭哧的吃起了饭,吃的真的很开心,她之前真的像是在吃猪食啊。

第二天也照旧,安排完了学习时间就被甘元带去了县城国营大饭店偷学,这次叶麦还把本子带去了。

有些复杂的菜,叶麦还用笔记下来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眼睛会了,管她手会没会,先学,多学多看多试才能进步。

国营饭店的菜式简单,基本上就那几样,叶麦看了两天就把做菜的步骤全部记下来了,回家把能做的菜复刻了一下,叶麦自觉味道也还可以。

可惜没钱没饭票去国营饭店吃饭,要不然真想尝尝大厨是怎么做的。

学完国营饭店都还没有学完,甘元表示这才哪到哪啊。

在县城里转一圈,哪家饭菜香就去哪家偷学,找个位置把叶麦往哪里一丢,给我好好学习去吧。

可惜了大部分人吃饭时间都比较集中,中午时间只能偷学两家,可把叶麦忙坏了。

闻着别人家的饭菜香啊,叶麦晚上干脆做了一点杂粮饼,第二天就着人家的饭菜垫吧几口。

直到过元宵节前,叶麦都是在过这样的生活,叶麦一个人都快掰开成三个人使用了。

白天学文学武学厨,晚上偷偷在空间练习炒菜。

为啥是到元宵节呢,不是因为叶麦学出师了,是因为元宵节后,县城大部分人家户的伙食也变得很粗糙了,很久都吃不到一顿肉,炒个菜也和农村一样抠抠搜搜放个几滴油,这种情况也学不到太多东西,而且叶麦也没那么多时间来现场学习。

这段时间叶麦也算是把城里人生活看明白了,表面光鲜,其实也没比农村好太多,至少农村绿叶子菜是不缺的。

开年地里的活陆陆续续开始变多了,但是叶麦过两个才9岁,12岁以下的非农忙时间可以不下地。

大队长叶二牛知道叶麦在跟着牛老学习,而且叶麦年纪还小,即使叶麦找到他说要下地干活,叶二牛也没让。

“麦子,趁还能偷两年懒,你好好学习,你把自留地弄好,每天再继续打猪草,完全可以养得起你了。”

“知道了,二牛叔。”不得不说,二牛叔对叶麦真好呀,其实也不是只对麦子好,二牛叔为人公正,体恤穷苦人家,村里的那户人家有困难的时候没得到他的帮助啊。

牛老在农闲的时候还是继续负责放牛,重的活康明夫妻强硬地揽了过来。

因为叶麦的体质已经锻炼的非常好了,每天时间太少,甘元干脆让叶麦停止了跑步,每天把他教给叶麦的几套拳法抽时间打一遍。

等把这几套拳法熟练运用了,做到以一抵百完全没有问题。

叶麦现在起码要花半天的时间跟着牛老去放牛,在放牛的间隙学习,学习累了就去打猪草。

叶麦的学习速度很快,已经学到四年级知识了,家里的本子都补货了好几次了。

越学习,叶麦越觉得快乐,尤其是跟着牛老看报纸的时候,发现外面的世界比她想象的还大。

叶麦长大了也想出去看看这个世界。

1968年5月1日,叶麦9岁生日,没给任何人说,连甘元也不知道。

叶麦给自已煮了一个鸡蛋,再炒了两个拿手肉菜,给自已修剪了不知道时候到达腰部的头发。

之前叶麦看着城里小孩都喜欢留“学生头”,叶麦觉得挺好看的,干脆给自已剪了个这样的发型。

叶麦力量掌握的刚刚好,把头发剪齐到头皮的下面,额头位置留一个“妹妹头”,冬天也把晒黑的皮肤养白了不少,整个人看起来可爱极了。

就这样,叶麦开开心心的变成了9岁的娃。

学习变得规律起来后,叶麦就想赚点钱。

晚上的时候她算了一下全身的家当,加起来只有35块钱了。

“唉,我真穷,是该想办法挣钱了。”

后面叶麦还把这个想法给甘元说了,甘元非常支持叶麦挣钱,家里穷的连几个好碗都凑不出来,早就该去挣钱了。

之前甘元还想带着叶麦去挣钱,但是他又花不上,难得想办法,谁缺钱谁自已挣咯。

叶麦自觉她的想法有家长认可,就想办法实操起来了。

仔细地扒拉了村里人挣钱的门路,90%的人家都是老实赚公分等年底的时候分钱,有养猪场带来的收益,一家老小一年还是可以分一百来块,偶尔找点山货想办法卖掉赚点钱,基本上也就是这个情况了。

叶麦经常听到村里的娃儿在饭点的时候闹着要吃肉,然后得到一顿竹笋炒肉。

大家不是不想挣钱,不是不想吃肉,确实是没办法。

叶麦现在又没怎么种地,看来想赚钱还是得找其他方法。

琢磨了一下,叶麦觉得还是得在县城里生钱。

之前叶麦去县城偷学厨的时候,整个县城基本上都逛遍了,包括那几个国营厂子还有黑市,叶麦也是看到有人打扮的鬼鬼祟祟的背着东西往一个巷子里去,为了满足好奇心,叶麦就跟着去看了看。

原来那就是黑市,叶麦当时就觉得县城人真聪明,不过还是没有村里人聪明,村里人在小镇上光明正大的买卖,上面根本不管嘛。

但是黑市的东西,确实是小镇集市比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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