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若有所思,却都没有推测出靠谱的可能性,既然是应歌的选择,那就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原因。
言颂将茗雪送到家门口,与她道别。
她看见言颂的白色内搭上被眼泪染湿的那一块已经干了,但是眼泪含有杂质,干了以后在衣服上留下了一圈痕迹。
白衣服就是这么容易脏,一点痕迹都无所遁形。
茗雪自己买衣服,除了特殊场合需要穿白色衣服,所以不得不备两件以外,一定会选耐脏的颜色买。
她日常跟颜料接触得多,不管多么小心,衣服沾到颜料的概率始终高于常人。
虽然衣服是消耗品,但还是想尽可能地让它更耐耗一点,所以除了耐脏以外,她会更多地考虑一件衣服的适用场合,小众的、个性的、适用场合少的衣服,不管设计得再漂亮,都会被她排除。
言颂就不一样了,除了在墓地见到他的那次,他一身全黑造型,没有戴任何配饰以外,后来每次见到他,穿得最多的就是浅色衣服,尤其以白色为主。
白色是最难伺候的颜色,茗雪穿白色的时候神经都绷很紧,就怕沾到脏东西,言颂却有种浑不在意的松弛自在。
男生的衣服款式比较相似,言颂有自己的着装风格,那些看似大同小异的衣服,其实都有着不同的细节,茗雪是一眼就能看出细节的人,所以知道他根本就没有穿过重复的衣裳。
遑论他的配饰,虽然每次戴得都不多,但一样的价格就足够吓死她。
她只是帮忙保管都紧张得手心出汗,言颂却是连东西丢了都不在意。
所谓的松弛感,果然还是源于富足,只有拥有得足够多,才不会患得患失。
茗雪以前不理解应歌的卑微感是从哪里来的,现在她有些懂了,所谓的“圈层”虽是无形的,却也难以突破,两人的圈层相距得太远,于是连突破圈层的妄念也消失了。
不管应歌对言颂的感情再浓烈真挚,最终都化作一句:没有可能。
最可悲的是,应歌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这一点。
……
老房子的隔音不好,茗雪在一楼的楼梯口就听见父母在二楼说话的声音。
爸爸问:“你怎么每次都偷偷摸摸的?”
妈妈说:“你懂什么,你神经粗得都能用来建房子。”
爸爸也不气恼,陪着笑说:“我神经粗,但手艺精细啊,看我每次给你染得多漂亮。”
“颜色是不是有点太黑了?”妈妈的声音有些犹豫,“人家还以为我戴的是假发呢。”
爸爸说:“不是洗一洗就会变浅吗?”
茗雪故意放轻了脚步,想要悄悄上楼看看父母“偷偷摸摸”背着她做什么事,结果听出是爸爸在给妈妈染头发。
她停下脚步,慢慢坐在了楼梯上。
以前她看电视,常听见一句“白发人送黑发人”,她就在想,“黑发人送白发人”不也是一样的悲伤吗?没有程度的区别。
直到今天,她才真正地体会到了爸爸和妈妈的心情,当年哥哥不幸夭折以后,父母经历了怎样的痛苦。
白发人送黑发人,并不是清明节扫墓、忌日伤感、日常想念,而且在父母余下的生命里的每一个瞬间都被遗憾和哀伤填满了。
那细小的绵长的疼痛和生命一样漫长,不死不休,永远疼痛。
之前茗雪为了找回记忆,把家里的旧相册翻了个遍。
在她还没来到这个家之前,父母就添了白发,明明才三十岁出头而已,就被丧子之痛折磨得两鬓斑白。
三年前茗雪又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爸妈的头发就全都白完了。
她是看旧照片才知道,在她生病以前,妈妈并不是满头白发,她心中满是愧疚,却又无能为力。
妈妈发现了她在意的事,于是把头发染黑了。
染过的头发是要定期补色的,妈妈甚至会选她不在家的时间,悄悄地做这件事。
何为母爱,她以为看过应歌的记忆,自己已经感受到了最纯粹的母爱,结果妈妈给教给她的是:你才摸到了母爱的门槛,远没有到达它的边界。
应歌的遗憾是:这个世界不爱我。
茗雪的幸运是:这个世上有人爱我。
这两种矛盾的情感并存于茗雪的心里,酸涩难耐,但前者让人双脚踏空,后者让人感到依托。
以前她认为,孝顺是传承父亲的手艺、承欢父母膝下,现在她发现,最大的孝顺应该是:要比父母活得更久,不能让他们再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
茗雪整理好情绪,终于有勇气起身走上二楼。
妈妈在镜子里看到女儿,第一反应是想躲,但也意识到女儿什么都看见了,再躲也没有意义。
茗雪展开准备已久的微笑,站在妈妈身后说:“下次让我给你染,我给你调漂亮的栗色、深棕色、枣红色,或者来个帅气的金色……你将是小区里最潮的老太太。咱们放过不懂流行发色的爸爸吧,女孩子的事,还是我们自己才了解。”
方玲珑闻言松了口气,女儿终于能直面自己已经垂垂老矣,老得头发都白完了这件事。
人生就是人生下来后便朝着死亡前进的日子,在人生的漫长岁月里,要学会接受和面对“人终有一死”这件事。
她都快70岁了,也没有学得很好,明显女儿比她要强,才27岁就选择不逃避,直接面对了。
“好啊。”方玲珑拍着女儿的手说,“我一直想试试红发,火红火红的那种……”
“哇!”茗雪和爸爸同时惊讶出声,“娘亲,起手就要尝试这么厉害的颜色吗?”
“火红老太婆?人家唱闪耀的灯球,你是行走的火球。”
三人闹作一团,传出连砖墙都隔不断的笑声。
……
茗雪找言颂要到一张应歌的照片,她最近又翻看了好几次家里的老相册,目的是想找一找自己和应歌在过去有没有可能存在过交集。
她都拿着放大镜看过每一张照片里的背景人物了,完全没有看到应歌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