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仔细细将国旗杆下的房间打扫了一遍,就当是为他收拾一个今后的住所。我知道他很可能会长眠于此,再也离不开沙漠了。
我走到那间存放墓碑的房子,提起刻刀来,又突然没有勇气写下他的名字。
好像刻上去就没有希望了,好像如果连我也承认了他的死亡,他就真的不在了。
朝闻道,夕死可矣。
夫子所云的三个字,是个有深意但并不吉利的名字。我想了想,改笔刻了块“夕死朝生”石碑靠在旗杆下,心里想着,他的命那么硬,改改顺序,说不定就逆天改命了,说不定到了早上,他真的就能活过来。
他会和以前一样笑眯眯的叫我矮子,他会向我保证,再也不开死亡的玩笑了。
求你了,快点回来,好么?
一颗孤星闪烁在天的那一端,渐渐隐去。夜尽天明。
我转过身来,四下无人。
太阳光开始给每一粒黄沙镀上金色,瑰丽异常。埋葬在这片茫茫沙漠下的人们,是再也无法看见这样的光明了。不知道这一缕光芒是否能照进黄沙之下那片黑暗的河流中,那儿的悲剧又要上演到何时才能落幕。
阳光逐渐刺目,我呆站在石碑旁好久,皮肤上有被灼伤的痛感,却还不想走。我想多为他做些事情,又着实不知道还能再做些什么。想了半天,只好把车上所有的食物都留下了。
他是个接地气的人,又那么能吃,万一哪天真的从井里爬出来了,不补充点能量哪行呢?袋子里还有几根能量棒,我想他会喜欢的。
我没有贪心到必须让他今天就回来,改天也行,哪天他有空了,都行。
我的一辈子好长好长,还等得起。
回到热娜驿站后,大家像约好了,没有人再提起过这件事情。
朝闻道本来就没有家属需要处理后事,我也不可能跑回昆仑去通知老朱来奔丧,还不知道他那副女丑之尸的身子恢复如何,好不好用。
我收拾那个箱子时,从折缝里找到一根枯萎了的卷曲鬼草,它可是从朝闻道身体里长出来保护过我的,是株了不起的植物。我将它小心收起来,像护身符一样带在身边,想要它陪着我去做更多的事,看看更远的地方,想带它见见更多形形色色的人们,仿佛总有一天,朝闻道睁开眼睛,他醒了,还可以看到关于我的一切。
休整一段时间后,受伤的大家各自出院了。我们约了个时间一同回了锦夜。大掌柜的重新坐上当家人位置,一口气把之前拖欠的工资、绩效、奖金全发了,一时间地下茶馆里座无虚席,人人喜气洋洋的拎着红票子,喝着茶嗑着瓜子,相互讲述着南来北往的见闻,气氛比过年还热闹许多。
我对每个人都报以笑脸,认真地听他们讲的每一句话。毕竟我还能活很久很久,大概永远也不会从锦夜退休了,我总不能一直哭丧着脸待人。在座的保密人里,谁没经历过生离死别,谁会无忧无虑的做他的冒险梦呢?我必须得成熟起来,成为刘晚庭口中的骄傲了。
冬爷拿了一笔伤残补助金,在聚仙楼请了一顿散伙饭,然后卸下队长的担子,正式申请了退休。他终于过上了吃吃火锅钓钓鱼的养老生活,有事没事还戴上假肢,骑骑大摩托出去耍,潇洒得很。熊皮巫女跟玛依莎表姐回新疆住了一段时间,又被冬爷拐到摩托后座上带走了。听说两人投资了一片鱼塘,后来熊皮巫女沉迷打麻将,也懒得去管理,鱼塘又转租给别人开农家乐去了,生意还行,年年涨租金。
锦夜没了冬爷,耗子自然也不干了。他去禹山一呆就是好几个月,说要把毕生技艺都传授出去,最后实在是不想再跟小剪刀的哥哥喝酒了,也去了四川投奔冬爷。他开了个在公安局备过案的开锁店,需要凑桌时也去打打麻将。我后来见过他几次,手臂里的钢板终于拿掉了,手腕上花花绿绿的又缠了好几条小剪刀给的皮筋。他说一输急眼了就得去找他的乖徒儿散散心,也不知是真的输那么惨,还是故意找借口往人家那里跑。
大明星在水立方那儿开了场握手会,大大方方露出他脸上的伤疤,唱了几首歌便宣布从台前转幕后了。我没去现场,听说少女们梨花带雨哭成一片。不过他当制作人以后,赚的钱倒是更多了,还出资给锦衣的院子修缮了一番。如今狗住着双层不锈钢狗窝,鸡在粉红色鸡笼里下蛋,假山上的杂草也终于换成了一片能开花的紫藤萝。
张小爷回了龙虎山,听大明星说,他现在连最爱看的八卦杂志都不买了,种种果树,养养鸭子,俨然一个勤劳老农的形象。他家的道长们也放弃了对他的栽培,给他出钱包了片山头,之后没再听过他的什么消息。
老刘的伤留下了一些后遗症,干不了什么重活,我琢磨不透他是难得糊涂的还是真的年纪大了,经常忘事。他有时对着我喊晚庭,有时又叫我多吃饭再长长身体。我把他安置到我之前在徐州租的那个房子住下了,他重操旧业,挑着扁担走街串巷吆喝着“磨剪子镪菜刀”,虽然没几单生意,但也总算有点事情能做。
我偶尔还能和小王爷搭班子做些项目,二毛子的爹有点脑梗,回了天津休养,小王爷定期得带他去吊水冲血管,所以现在不太愿意接耗时较长的活儿了。上一回见他,听他说看见老板娘最近胖了许多,旗袍都套不进去了,说不定是怀了孕,锦夜也算是后继有人。
林哲宇跟我们分开后去了西藏一个有雪的地方。在他做乡村医生那个小村子旁边的山上,有间香火不太旺的寺庙,路超级难走。他在那儿挂了名,算是个半修行之人。他的话比原来更少了,常沏一壶龙井茶,点一缕佛香,呆坐着好久,看雪一片片落在经幡上。我去看望他时,也会顺便在他那里检查检查身体,龙的心脏在我体内健康的跳动着,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什么毛病。
我真的完成了那件搁置千年的、异想天开的事情,前人们九泉之下可以安息了。
但又能怎样呢?
好像也不怎么样。
不接项目的时候,我还会跑到晨雾之海找小卷毛喝喝酒。这个家伙还是那副万年不变的老样子,跟谁都嘻嘻哈哈勾肩搭背,我一度怀疑在今后漫长的人生里,他才是能陪我最久的人。他还特不靠谱的建议,等我把认识的人全熬死了,就把我送回蓬莱去带带孩子打发打发时间。这么想来,我突然有点理解昆仑山上造那些拼接人的老朱,活得太久,可能最缺的就是陪伴了吧。
卷毛的船上向来热闹,我这副千杯不醉的体质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每当他和他的所有船员都醉倒在甲板上时,我依然清醒着。
我发现千杯不醉其实是件很残忍的事情。都说一醉可解千愁,而我根本喝不醉,所以既不能忘,也无处躲。
看着天上那弯亘古不变的月亮,想起过去种种,实在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孤独。我想起当年有个傻子,自信满满地端起酒杯,嚷嚷着要喝趴全桌,结果一杯下去就红着脸倒在了我的肩膀上。
哈,他的酒量还真是一杯就倒。这种人得亏没去混社会,没我在根本不行啊!我独自一人沉浸在回忆中,自顾自地笑起来。
好想你啊,道哥。
海风微凉,夜幕渐渐隐去,又要送别过去的一天。我拿出装着那根鬼草的小袋子,举起最后一罐酒,想要和它喝上一杯。
我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朦胧的残余月色中,氤氲着黎明到来前的一层晨雾。
原本干枯的枝芽不知何时丰盈起来,竟然透出了一抹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