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突如其来的才华
女人自顾自的坐下,根本不理会两人的目瞪口呆。
“你们的话我都听到了,也许我能够帮得上忙。”女人托着下巴,饶有兴趣的看着两人。
“你……你是什么人……”杨佩嘉愣愣的看着这个不请自来的漂亮女人。
“什么人……不是很好解释呢。”女人想了想。“算是商人吧。”
欧凡的眼睛眨都舍不得眨,直愣愣的看着这个漂亮的不像人的女人,无论是那精致的脸庞,白皙的脖颈,诱人的蝴蝶骨,还有那勾人眼球的丰满胸部,无一不让人着迷。虽然坐下之后看不到腿,但是刚刚匆匆的一瞥,那双笔直的美腿早已经印到了欧凡的脑子里。
“商人?找我们有什么事情么?”杨佩嘉看到男朋友一副猪哥摸样,在桌子底下狠狠的踢了欧凡一脚,欧凡这才回过神来,擦了擦下巴上的口水。
“你对于一些东西的执着吸引了我。”女人仔细看了看杨佩嘉的脸,又看了欧凡的。“小姑娘你比你男朋友还要重一些。”
“你难道不知道偷听别人说话是不礼貌的么?”杨佩嘉有些恼怒。
“啊呀呀,不要生气嘛。”女人根本不理会杨佩嘉的愤怒。“不如我给你们一些补偿好了。”
女人看了看欧凡,伸出手来。那如玉石一般洁白无暇的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只拨片。
“这个就给你好了。”女人将拨片递给了欧凡。“就当是试用品,如果还有需要的话,就来这里找我。”
两人看着那只平凡无奇的拨片,有些发愣。这不过是在乐器商店随时都能买到的普通吉他拨片而已。等到两个人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女人早已不知所踪。
“那女人是什么人啊?”杨佩嘉四处打量,也没有看到那个女人的身影,就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不知道。”欧凡还在回味那空气中女人身上的香味。“也许是魔术师之类的吧。”
“我看倒像是个女骗子。”杨佩嘉撇了撇嘴,对于刚刚男朋友对于那女人的态度有些吃味。
欧凡将拨片装到口袋里,刚刚那漂亮的女人给人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留下点东西有个纪念也好。
两人在咖啡店喝了一杯咖啡。对于并不富裕的两人来说,这已经是很大的奢侈了。
将杨佩嘉送走,欧凡回到和朋友一起合租的出租房,抱起了他那心爱的吉他。这吉他是他用好几年的积蓄才买来的,所以格外珍惜。
手指轻轻的滑过琴弦,那声音听上去有些不着边际。
“你又要开始练习了?”同住的朋友看着欧凡抱着吉他,开始苦笑。“要不我出去躲一躲。”
“想跑,门都没有,我还指望着你给我指导呢。”欧凡拉住了朋友。
欧凡的吉他是跟同住的朋友学的,也许是天赋不高,怎么弹怎么练,都不能够弹出让人感觉动听的旋律。
“也许你真的不适合弹吉他。”朋友苦笑着看着欧凡。“练习了这么长时间,还是像是在弹棉花,也许你真的不适合这条路。”
“为什么明明是同样的曲子,我弹的声音却不如你好听?”欧凡看着朋友问道。“会不会是我用手你用拨片的原因?”
“不会的。”朋友摇了摇头。“把手指磨出茧子是每一个吉他手必须要经历的,指弹能弹出很温暖的音色,适合表达情感,而拨片一般是为了弹速度和弹出响亮的音色来用的。”
朋友离开了欧凡的房间,留下欧凡一个人坐在那里看着吉他发呆。对于练习来说,欧凡花在上面的时间并不比朋友少,甚至是他的两倍,却怎么样也无法改变自己那糟糕的技术。
“也许,我也应该试一下用拨片。”欧凡想起刚刚在咖啡厅里那个漂亮女人留下的拨片,有些心动。“也许我弹得不好是因为没有用拨片的原因。”
从口袋里找出那小小的拨片,欧凡甚至还能够闻到上面散发着那女人身上的浓郁的香气。那香气是如此的让人难忘。
“试一下吧。”欧凡再次抱起吉他,用右手拾拿起拨片,拇指与食指夹持着拨片,轻轻的拨动了琴弦。
吉他那清脆的声音在空气中流过,让欧凡有些迷醉。
“果然,用拨片要比用手好的多。”欧凡心里想。“那家伙说不定是怕我超过他才故意不告诉我的。”
手指轻颤,欧凡弹起了一首老歌,吉他那悦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欧凡有些迷醉,也有些兴奋。
一曲弹完,欧凡不由的跳了起来,他兴奋的看着自己的双手。他甚至不敢相信刚刚那首曲子是他用这双手弹出来的。
门被突然的推开,朋友带着一脸的不可置信看着欧凡。“刚刚那首歌是你弹的?”
欧凡愣愣的点了点头,说实话,他也有些不敢确定。
“不会吧,你突然开窍了?”朋友感觉自己的下巴快要掉下来了,一个人能够在短短几分钟里面从一个菜鸟变成一个大师,这件事有些太匪夷所思了。
“喂,你这家伙是不是故意的,明明用拨片比较好弹你之前却一直叫我用手弹。”欧凡冲着朋友说道。
“你刚刚是用拨片弹的?你会用么?”朋友看着欧凡有些愣。
欧凡一愣。“什么会不会啊?我没感觉有什么难用的啊?”
“你再弹一首给我听。”朋友坐了下来。“什么曲子都行。”
欧凡拿起拨片和吉他,想了想,弹起了一首同桌的你。原本生涩的指法不知为什么,变得十分流畅,悦耳动听的音乐从欧凡的手指间传出来,朋友听得都愣住了。
一曲弹毕,朋友还没有从震惊里面回味出来。
“太棒了,简直太棒了。”朋友鼓着掌跳了起来。“这首歌的难度对于初学者来说相当大,没想到你可以弹的这么棒。”
“你不是说我如果能够流畅的弹出同桌的你就算是入门了么?”欧凡有些得意。“现在我算是入门了吧。”
“何止入门,就算是我们老师也没有你弹的好。”朋友感叹道。“简直算的上是大师的水平了。”
“哈哈,果然,我还是有天赋的。”欧凡有些得意洋洋。“还有什么有难度的歌?”
“试试BACH的《E大调前奏曲》。”朋友提议道。“这首曲子能表现的完美的人不多,你试试。”
欧凡找出谱子,心里也没有底。这首曲子他从来没有弹过,连谱子都不是很熟。
拨片轻轻的拨动琴弦,欧凡感觉原来这首歌没有什么难度,就连从来没有弹过的谱子,也很自然的从手指间飘出,就像是已经弹奏了几百遍,几千遍一样,就好像他从下生就会弹奏这首曲子一般。
欧凡不再去看那谱子,闭着眼睛,只凭着自己的感觉滑动手中的拨片,悦耳动听的旋律很自然的便弹奏出来。
朋友早已经惊得合不上嘴。“太……太强了……简直……简直就是……完美……”
“哈哈哈哈。”欧凡看着朋友那惊讶的样子,得意洋洋。“还想听什么?”
整整一晚上,欧凡都沉浸在自己的音乐里面,不能自拔,一首又一首,他的手根本就不想停下。
“已经快12点了。”朋友看了看表。“不要吵到邻居,明天再弹吧。”
“好吧,弹完这最后一首。”欧凡想了想,弹起了一首比较简单但是很有深度的曲子—《月光》。
圆圆的月亮高高的挂在屋外的天空,散发着冷清的光芒,配合着那美妙的曲子,让人迷醉。
“铛”的一声脆响,正沉浸在音乐中的两人都愣住了。
欧凡低头一看,那小小的拨片不知为什么,断裂成了好几瓣,已经变得不能用了。
“完蛋了,居然断了。”欧凡感觉有些心疼,这可是那么漂亮女人留下来的,很有纪念价值。
“不要紧。”朋友安慰道。“我还有不少,送你几个好了。”
“刚刚那首没有弹完呢。”欧凡感觉还是不太尽兴。“现在就给我,把那首歌弹完。”
“不要了吧。”朋友看了看表。“都12点多了邻居会不高兴的。”
“快点拿给我,不然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欧凡催促道。“弹完这首就睡觉。”
朋友看他一再坚持,无奈只好回到自己房间,找出了几个拨片递给欧凡。“呐,这几个你自己留着用吧,厚的薄的都有,随你喜欢。”
“管他厚的薄的。”欧凡一把夺过朋友手里的拨片,随意拿起一个,继续刚刚未完的曲子。
“怎么回事?”欧凡愣了愣。再次拿起吉他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就连手中的拨片都感觉那么的别扭。拨片拨动琴弦,声音依然清脆,却远不如刚刚那般悦耳。
“这个不顺手,换一个。”欧凡扔下手中拨片,拿起了一个看上去比较薄的。
依然是那样的清脆却不动听的声音从手指间响起,欧凡突然发现自己连谱子都记住不了。
“我到底是怎么了?”欧凡有些搞不清楚。他找出了谱子,抱起吉他,开始绊绊磕磕的弹起那首《月光》。可是这一次所弹奏出来的曲子,不要说刚刚的那种意境,就连那简单的曲调都有些变味了。
“喂,不会吧,你怎么了?”朋友也有些奇怪。“刚刚不是还弹得好好的么?”
“我也不知道。”欧凡也愣住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怎样也弹不出刚刚的那种感觉了。”
“不会吧…….”朋友感觉有些冷。“你不会是刚刚被RobertJohnson灵魂附体了吧……”
朋友感觉和欧凡呆住一起有些不安,缩了缩脖子,离开了欧凡的房间。
欧凡抱着吉他,看着扔在床上那断裂的拨片,不知所措。
有话说:关于RobertJohnson这个人,我想很多学过吉他和爱好音乐的朋友应该都如雷贯耳吧。RobertJohnson是一个传奇,是一个诡异的传奇。他一生中共录过两次音,第一次是1936年11月,地点是得克萨斯州的SanAntonio,第二次是1937年6月,地点是得克萨斯州的Dallas,那都是无与伦比的录音。就是这两次录音,却影响后面一代又一代的人。Johnson的歌很多都是翻唱于别人的,但他赋予它们一种迷茫、孤独和偏持的感觉。他四处表演,走遍了中西部、东海岸甚至加拿大,煤矿、地下酒吧、码头和小旅馆都留有他的足迹,这样也使他的演唱产生最广泛的影响。他的成功终止于一年后的一次中毒,没有验尸也没有人被起诉,这年他才27岁。据说他死前四脚着地,又吠又吼,像只大狗。
而对于RobertJohnson的那才华横溢,却有着另一个传说。
年轻的RobertJohnson原本只是一个彆脚的乐师,每次他想跟前辈乐手SonHouse、WillieBrown合奏时,总被怒喝斥退。他不甘受辱,遂离开故乡,消失了好几个月。当他再度出现,肩上斜斜挂着吉他,眼裡燃烧着神祕的火焰,对老乐手的哗笑充耳不闻。Johnson坐定,弹奏起吉他,所有人都被他出神入化的琴技征服了,连老前辈们都黯然失色,打从心底佩服起来。
这麽短的时间就变得这麽厉害,还能有别的门道吗?显然是跟魔鬼订了契约了。他们是这样传说的︰每天午夜带着你的琴,前往61号公路和49号公路交叉的十字路口,默念魔鬼的名字,不久便会有个身材高大的黑人出现,他会取走你的吉他,重新调音之后再还到你手裡。将有一股神祕的力量引领着你的手,让你弹出从没人听过的绝妙音乐。不消说,那个高大的黑人就是魔鬼,学得这手神技的代价就是你的灵魂,你的馀生都将被恶魔诅咒。
所以,他从此就被魔鬼在梦魇中折磨,日以继夜被地狱来的恶犬追逐。他被莫名的力量驱赶,无法在任何地方落户生根,注定要在美国南方星罗棋布的乡镇村落间流浪。最后,他终于在一场演出之后,被某个忌妒的情妇或忌妒的男人用下了毒的威士忌害死。他死前痛苦挣扎了好几天,据目击者说,RobertJohnson四脚着地、绕室爬行、尖声嚎叫,完全像隻大狼狗。
他的遗言是︰『我死后,救主会来带走我的尸体』。他被埋在没有任何标记的无名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