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在刘文上世所在的城市,变蛋其实并不流行的,那里更多的是皮蛋,由鸭蛋制作,做出来之后,带松花,发青黑色的那种东西,这道菜可以说在全国各地都流行,而他们那个城市更以皮蛋瘦肉粥而风靡全国。
关于皮蛋和变蛋哪个更好吃这是见仁见智的,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比起皮蛋,变蛋更绿色环保一点,它做出来是黄色的,不含铅,做的好的变蛋,应该是鲜黄色的,切开之后蛋黄应该会有黄色的汤汁,而蛋清则会变成偏黄色的果冻状,很有弹性,配着蛋黄一起吃,是又香又韧,很有嚼头。
他们做的就是这种变蛋,这第一是因为他们没有养鸭子,第二则是,变蛋他好歹还看萧二做过几次,至于皮蛋,却是只在超市里买过的。萧二可以说是他一手养大的,虽然那时候他们还父母双全,但是照顾这个弟弟的责任就是他的,不是他多么具有兄弟爱,而是如果他不接手萧二的管教,那他这个抽风弟弟很有可能就要被他们那当军人的父亲给打死了——虽然他在其后无数次的觉得,当年真应该让他早点被打死的,不过那时候,他才不过十多岁,还具有少年人柔韧的心肠,看着弟弟被踢的躺在地上翻滚,总会有些于心不忍,于是就忘了他的本性,自告奋勇的接过了教鞭,从此以后就开始了不堪回首的青葱岁月。
不过不管萧二怎么抽风,怎么有问题,好歹还有一点好的,那就是动手能力很强,也愿意动手,虽然在吃食上,大多是受到了他的逼迫,不过这变蛋却是他自己自动做的。
他和萧二都是在出生地上完了高中,然后考到了外面的大学,再之后,又回到了出生地,他比萧二大两岁,因此这中间他们有六年没在一起,他大三的时候去看萧二——同样不是想念这个弟弟了,而是实在担心他在外面惹祸,那时候火车还没有提速,他又还是个穷学生,自然是不可能坐飞机的,从他所在的地方到萧二那里足足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
他是满怀忧虑的赶到萧二那里的,却发现这家伙好吃好喝,活的活蹦乱跳的。过去令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竟然一下子成了教授们的宠儿,究其原因,就是这家伙有一手好厨艺,也不知道他是真的知道了人情世故,还是无心插柳,总之自己做点什么,还不忘给自己的教授也送上一份。
那时候,老师们已经开始流行收礼了,虽然没有后来那么严重,但也会收个水果饮料什么的,萧二的饭菜倒是新颖别致,偏偏他还是个手艺好的。
大学里的老师对一般学生是没有太深的印象的,但这么一个出众的,自然就被记住了,再之后这家伙就开始了自己如鱼得水的生活,他看到这种情况,不知是欣慰还是失落,反正在吃饭的时候,就只顾夹眼前的菜了,而他面前的那一盘,正是皮蛋,他还记得当时萧二很是疑惑的看着他:“哥,你什么时候这么爱吃皮蛋了?”
他当时也没心思考虑,就顺口说了一句最近。
他去看萧二,是趁着十一的假期,那时候十一还不是长假,他自然不能长时间停留,住了三天就又回去了,再之后就是学习考试,然后,就迎来了寒假。
大学的寒假是假期长久的,他的学校又比萧二离他们家更近,所以他要比萧二早两天回家,因此在萧二回来的时候是他去接的,他还记得那天意外的是一个大冷天,他站在拥挤的城市火车站的外面,和一堆人挤在一起等接人,等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总算看了那家伙从里面出来了,怀里,却抱了一个罐子。
那罐子是黑色的,也不大,和电视中的骨灰坛还真有点类似,他当时的那个心啊,搜的一下就蹿了起来,头发都竖了起来,结果那小子还笑嘻嘻的对他打招呼。
“这是什么东西?”
“好东西。”萧二神秘兮兮的对他说,“你看了保准喜欢。”
因为这一句,他的寒毛竖的更厉害了,脑中不由想起另外一个表弟的特殊爱好,他那位表弟从小品学兼优,连红领巾都没有少戴过一次,如果说萧二是那种令人抽搐的弟弟的话,那他的那位表弟保准是那种令人放心的。
他那位表弟一直令人放心到十八岁,直到进了医学院,也不知道是他在那个环境里被污染的,还是天生就具有这个倾向,总而言之,这位表弟从那以后多了一个爱好,一个如果放在有死灵法师的玄幻背景下就非常合适的爱好——收藏人骨。
是的,就是人的骨头,在这方面,医学系的学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他的这位表弟不仅有了一个左手小拇指的骨头做装饰品,更有了一个用腿骨做的戒指。
这个爱好,出现在小说中,还不算什么,但是在现实中,那真是令人崩溃,一干亲戚都纷纷表示不能接受,只有萧二在这点上能与其交谈,而此时,他手中抱了这么一个罐子……
他当时最直接的想法就是,要不要到寺院里去做一场法式。好在罐子里不是他想象的那种东西,而是几个变蛋,萧二是这么说的:“你不是爱吃这个吗?那皮蛋有铅,吃多了不好,以后我给你弄变蛋吃。”
……很难形容他当时的感觉,他后来想想,大概是有那么一种类似于,自己千辛万苦养大一个小孩,然后接到了他第一个月的月薪时的样子。
只可惜他这份感动没能维持太长时间,没等他来得及仔细体味一下的时候,那家伙就又道:“咦,先前我抱着没感觉,哥,你这一抱,倒像是抱骨灰坛,要不以后我死了,你就用这个抱我?”
如果说他的心在上一刻是在天堂的话,那这一刻瞬间回到了人间,他当时最大的冲动就是把手中的罐子敲到萧二的脑袋上,真的如他所愿算了!
不过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每次吃变蛋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这个罐子,而之后,他的表情就会有些怪异,而萧二那个傻瓜却以为他是真的喜欢吃变蛋,于是以后每次惹他生气都会老老实实的去做变蛋,虽然那变蛋不可能一下子做好,但每次见那家伙忙忙碌碌,他就会畅快一些,而因此,他爱吃变蛋这一点,在萧家就成了公论。
至于那些多余的变蛋嘛……自家做的变蛋,无论是送同学还是送同事,都是一份很独特的礼物,那时候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要靠卖变蛋赚钱。
刘家公布了变蛋的做法!
虽然刘文是私下里找的花有才等四家,但是这件事还是在第一时间被全村人都知道了,这么一来,羡慕的有之,妒忌的有之,悔恨的有之,表示不屑一顾的更有之。
而对此事,反应最大的,就是孙二狗,一听到这个消息,他当下就砸了碗,气的脸都发青了。那变蛋的做法,他去要了两次都没要到,现在那刘文竟轻轻松松的送给了别人!
他为此崴了脚,歇了这么都天,还丢了一个换帖兄弟,结果竟都是让别人落了好处?
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刘家村的大多数人,都如同刘文和郑定辉先前所想的那样,开始眼红里正他们,而只有孙二狗把全部的愤恨都投到了刘文身上。
“你有什么好气的?那是人家的方子,自然是人家愿给谁就给谁……”
刘茶花一边收拾着,一边小声的说,她一般是不敢和孙二狗打别的,但这次却忍不住了,她知道那次去偷人家的,也有孙二狗。
“你说什么呢?”
孙二狗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刘茶花一缩,然后咬牙道:“你好好的吧,别也被送进牢里……”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孙二狗随手拿起来的枕头砸中了。
“你个娼妇,你是不是就巴不得我进了大牢想再找一个小白脸,哦,我知道了,你是看中了那个大郎是吧,也不看看你的样子,早不是黄花大闺女了,还是只不会下蛋的,你就算要去当妾,那刘大郎也不会要你!”
他前面的话也就罢了,刘茶花不是第一次听,虽然深觉侮辱,但也习惯了,但后面的话却刺到了她的痛处,她哆嗦着指着孙二狗:“我不会下蛋,我、我……还不是因为你!你赔我的孩子!”
她说着,就一头顶了过去,她虽然人小力薄,但也把孙二狗顶到了床上,她之后又随之上去,对着孙二狗又打又骂:“我的孩子!要不是你,要不是你他早就能下地跑了!”
原来两年前,她在县城里卖过蒸菜,就怀了一次孕,知道自己要做父亲了,孙二狗那几天也变得很是体贴,她不由得幻想以后的日子,不求多么舒适,但求个安康,哪知道孙二狗不过就老实了那么几天,之后就又开始了逛荡,有一天他不知道在哪里听了点风言风语,回来就打她,那时候她已经有四个月的身孕了,就那么活活的被打了小产!
作者有话要说:慢慢的爬上来,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开始算账,三千字,分别是妖1007给俺的评《三步上篮(下)》两千,以及三步的收藏五千三的一千,不过因为这个积分到四千万了,所以就是减三加一,二十二万二……
这俺要还到什么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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