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乘风而起
重生之乘风而起
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 > 重生之乘风而起 > 第三章 杨和

第三章 杨和

加入书架
书名:
重生之乘风而起
作者:
二子从周
本章字数:
6016
更新时间:
2024-06-18

新华叔一愣:“什么送医疗下乡?”

“歧鸣乡的医疗条件不大行吧?新华叔你现在是医院的二把手,组织些人手,带上一些针药什么的,去歧鸣乡给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做做体检,简单病症治疗治疗,再培训一下卫生站的医生,对新华叔你来说,不难吧?”

“诶——?”路新华不禁眼神一亮。

“我相信新华叔叔以这样的姿态回歧鸣乡,乡亲们肯定会非常欢迎的。”

周至笑道:“新华叔返城后就考上了医学院,从这上头论,也算是之前那几年乡亲们培养出来的嘛!这就叫——浪子回头金不换!”

“有道理啊!”路新华顿时给整开心了,然后突然反应过来,瞪着眼:“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没大没小!讨打!”

说完又对老妈说道:“嫂子看看你家儿子,是真的没啥好担心的,我得去院长那儿一趟,就先这样?”

在旁默默听着一大一小斗嘴的老妈呵呵道:“那你赶紧去,别耽误了正事儿,这回真是又给你添麻烦了。”

路新华刚走了,病房门口却又冒出一个脑袋:“周至,可找到你了。阿姨你也在啊?”

却是周至在学校里的同桌,杨和。

周至在学校里成绩也算是不错,但是仍然属于调皮捣蛋积极分子。

如今的小县城里,即便是最好的中学,教学质量也就那么回事。

不过现在还好,越往后,和大城市的学校相比,这个差距会被拉得越大。

周至这一届有一个文科班,三个理科班,其中一班是文科,其余三个是理科。

虽然高二才正式分班,但是在周至他们中学,分班不过就是一次小调整而已,大部分基本从高一就定了。

周至所在的是二班,其实到了高二,就会变成理科。

周至是比较喜欢文科的,但光看成绩的话,两科也比较平均。

之所以选择读理科班,还是因为当下非常流行的说法。

学会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根本原因,就是文科读出来,不太好找工作。

教学水平的整体局限,就导致现在的夹川中学,每个班都有几个水平一般的科任老师。

比如周至所在的理科二班,语文老师李大山,除了一手漂亮的粉笔板书,业务水平实在是马马虎虎。

周至也不大听李大山讲课,该学该读该会的,他早就会了,语文课就是他阅读金庸古龙的时间,都是从街边书摊上借来的。

但是语文成绩,依旧基本保持在全校第一。

李大山其实也不大管周至的,因为《史记》和《资治通鉴》,就连他自己都没有通读过。

而周至这娃的古文底子,却是来自夹川县教育系统第一人,这娃的四表舅——苏安城。

苏安城幼年读的是私塾,解放前国府南京教育学院毕业,是夹川出去的第一个正牌大学生。

解放后苏安城担任了夹川县第一任教育局局长,新中国夹川县的教育事业,基本都是他老人家白手起家,一步步规划出来的。

古井乡的大家族对教育都很重视,王家、刘家、苏家,三族在解放后发生过一场激烈的争执,差点引发一场械斗。

不是为了争夺土地、水源,而是为了争夺小学校址。

最后四表舅表态,苏家将私塾拿出来,大家也不用兴修了,就地改成小学!

这才让古井乡小学,得以落在苏家附近。

苏安城到现在已经八十多了,古文功底,毛笔书法,甚至水墨丹青,都是一流。

老爸发现儿子这方面的天赋后,让他跟着四表舅学习过一段时间。

四表舅教育绝对有自己的一套,没有具体指导学习,只教会周至一件事情,如何读书。

结果就是周至的阅读量堪称恐怖,家中书籍读完之后,每个周末便泡在新华书店,知识面极广,尤其语文功底,老师李大山都不敢和他硬杠。

甚至有一次李大山去市里开会,直接让周至在班里代课《孔雀东南飞》。

那两堂课全班同学都听得如痴如醉,一班班主任徐有志路过教室,也停下来听了一耳朵。

结果一停就站完了两堂课,完后等周至出了教室,徐有志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他想不想转到文科班去。

不过在当时,徐有志也就是说说而已。

杨和是农村孩子,是周至同桌,觉得有周至这样的同桌很光荣,于是两人成了好朋友。

县里如今十个区,好多所小学,三所中学。

但如今还只有两所中学有高中,就是夹川县中学和马街镇中学。

矬子里边拔大个,夹川县小的教学质量最高,里面的学生基本都会进入县中学初中部,占掉绝大多数的入学名额。

因此同一届的孩子,初中基本都来自小城内,都是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做年级同学,相互间非常熟悉。

而其它乡镇的小学,只有极少数非常优秀的,才能够考入县中初中部,一届也就十来个。

但高中就不一样了,高中是大班,人比初中班多,而且中考会走掉一部分初中同学。

九一年的夹川,很多家庭的孩子如果学习好的话,能走中专就走中专,因为这样可以提前几年参加工作。

还有少数成绩差的,也会被挤到马街中学的高中部去。

所以县中的高中部里,来自乡镇和其它几个初中的同学就多了起来。

乡镇来的同学住校,上晚自习;城里同学走读,晚上在家做作业。很自然就分作了两个团体。

不过到周至这里又是特例。他在城里同学里有死党哥们儿,在乡镇住校同学里,也有死党哥们儿。

周至特别欣赏那些乡镇同学的品质。

就拿杨和来说,这娃的父亲老杨头当年也是一个传奇,二十岁就在夹川县城里开着绸缎铺子,身上穿绸衫,脚上蹬皮鞋,打麻将都用银元金条。

四九年前还在老家白米乡,买了两百亩地喜迎新中国。

老头结婚很晚,和杨和妈差了二十岁,直到四十多才有了杨和大哥,五十才有了杨和。

杨和考上县高中后,家里拿不出钱,按照杨和大嫂的意思,就是干脆别读了,回家耕田种地不也挺好。

最终杨和禀告老父亲,给兄弟分了家,然后将自己那份房产典给大哥,由大哥大嫂供他继续读。

这也不能怨兄嫂心狠,兄嫂家里也没剩余。

城里干部工资都还未满百,农村家里,能保你有饭吃,有衣穿,但是真不能保你有钱花。

何况兄嫂还有自己的孩子。

能做到如杨和兄嫂这样的,就已经不错了。

据周至所知,学校里像杨和这样的同学,还远不止一个。

这些同学基础太差,能考入县中已经勉强,除了个别,大部分学习成绩一般。

但是却都有个特点,那就是非常认真刻苦,下了晚自习跑到厕所边路灯下继续苦读被老师逮到的,不止一个两个。

相比于这些同学,周至家里父母一个月工资,还有老妈找外快的收入,加起来有三百,虽然有外婆在家里,迎来送往的人情开销不少,但是绝对称得上“阔绰”。

还有即便工资就那样,但是作为县工商局长,老爸就算再清廉,单位的福利劳保,逢年过节收到的小礼品,也是不少的。

比如每年荔枝上市,周至家里绝对不缺荔枝吃。

周至便会拿一些去晚自习上,和上晚自习的同学们一起分享。

然后又因为掌控着家中假期和周末的厨房跟饭桌,周至也经常利用“职务之便”,邀请关系好的住校同学到家中吃饭。

外婆和老妈都是农村出来的,都喜欢热闹,喜欢孩子。

尤其喜欢农村孩子。

还有,呃,女孩子。

老妈就不止一次抱怨,家里假期中,周至的客人,比来看望外婆的还多。

周至喜欢农村,以前假期里爱去舅舅家,后来有了自己的农村朋友后,就喜欢在放假的时候去农村同学家。

一般一去就是一两周,还喜欢帮着干活,不过不是什么品行优良,纯粹就是好奇和兴趣,倒是跟舅舅和农村同学,也学了不少乡下本事儿。

杨和身上的品质让周至非常佩服,第一次跟他回家,就见他从进门开始,放下书包先跟父母兄嫂打招呼,接着给周至倒水,然后拿起扫帚就开始打扫院坝堂屋。

打扫完又挑起一担谷子去粮站打米,那真是从进门就开始忙,一分钟都不待停歇的。

十七岁的年纪,挑着一百斤的挑子,走上田坎后还能让周至追不上。

错乱章节催更!
返回
指南
快捷键指南
全屏模式
上下移动
换章
加入书架 字号
调整字号
A-
A+
背景
阅读背景
错乱漏章催更
  • 新书推荐
  • 热门推荐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