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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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狼通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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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林海迷踪
作者:
逍遥望天涯
本章字数:
5334
更新时间:
2024-06-28

身处在茫茫雪海之中,我彻底失去了方向感,蹲坐在雪坑里不知道该往什么方向行进,也不知道该怎样行进。如此深度的积雪,松松垮垮的布满了整个峡谷,我根本无法爬到最顶端,可穿梭在雪海底部根本看不清外面的环境,像一只无头苍蝇般四处乱窜,估计再有三天三夜我也走不出去。

停在原地休息片刻,重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状态,我开始往更好的方向去思考。这个峡谷里满是柔软的积雪,既然我从上面掉下来毫发无损,那么老叔腊梅和李九福也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碍。并且几个人几乎是在同一个位置摔落下来,所以落地的位置也不会太远,兴许他们就在我的身边也说不准。

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界,一个人和多个人有很大不同。单独一个人会控制不住的胡思乱想,会感到孤独绝望让求生欲望大大降低。而多个人在一起可以相互交流鼓励,一起想办法逃生,无论做什么事情,效率都会直线上升。所以我当下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同样落入雪海的其他人。

找了个结实的地方稳住腿脚,我抬起脑袋深吸一口气,向着头顶蓝天高声吼道:“老叔,腊梅,李九福,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半晌,就听到一个闷闷的声音在某个方向传来,那是李九福在喊,不过不怎么清晰,能隐约听到他应该是喊了一句:“老张兄弟,我在……”后面说的什么就听不到了。

只能看到头顶巴掌大小的一片天,我现在就如同井底之蛙根本无法判断他的具体位置,不过声音的方向能大概判断出来。听闻李九福也还活着,我心里一阵激动,身上也有了力气。反手将旅行包侧边的折叠式工兵铲摘了下来,奔着声音来源开始挖起了雪洞,准备直线穿梭过去。

积雪非常松软,挖起来并不费力,只是在这个狭窄的空间里不停挥动铲子,让我产生了一种身处密闭区域的心理作用,总觉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仿佛这个雪坑里的氧气含量一直在降低一样。

大白山的海拔并不是很高,却也不是没有高度,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也算是正常现象。

我尽量调整自己的呼吸,时不时再喊出一声去确定李九福的方位,刚刚往前挖了五六米,只听见‘当啷’一声清响,铲子似乎碰到了什么坚硬的物体,紧接着一个黑色的东西随着积雪翻腾出来。我捡起来一看,发现那是李九福先前扔飞了的手机,没想到此刻又被我给捡到了。

手机还能使用,并没有摔坏,只是在这种地方完全没有信号,也无法再当做通讯工具来使用,充其量看个时间或者打开手电功能照明。

将手机装进背包里,我又扯着嗓子吼了一声,这次李九福的声音清晰起来,与此同时还有个女声夹杂在其中。那声音跟李九福的声音相比可就远了太多,只能依稀听到一点点,具体内容无法分辨。

在这座大白山上,只有腊梅唯一一个姑娘,所以不用想也知道这肯定是腊梅在某处呼喊。既然她还能喊出声音,就说明没事,我微微松了口气,继续向着李九福所在的方位挖掘,准备跟李九福会和以后再去寻找腊梅和老叔。

我挖的很快,再加上折叠式工兵铲也用着十分顺手,半个多小时以后挖出去十余米距离,在这厚厚的积雪内部硬生生被我挖出了一条雪洞!

雪洞里面,我一边挖一边喊,李九福的声音也逐渐临近到面前。我鼓足一口气加快了速度,抡起铲子向着面前积雪捅过去,就听到哗啦一声,积雪坍塌了一块,另一个空间展露出来,李九福也出现在我的面前。

他比我要倒霉一些,从上面斜着摔下来砸进雪堆里,导致上层积雪发生坍塌,几乎将他整个人都给埋了起来,只剩下半颗脑袋露在外面。这功夫脸色都冻得通红,已经挣扎着伸出来一只胳膊,正在一点一点的清理埋在自己身上的积雪。

我没想到俩人之间只隔着薄薄一层积雪,力气用的大了些,工兵铲横向穿过去险些削在李九福的脑袋上,看见他的瞬间我赶忙往后一缩,锋利的铲尖几乎是贴着他的脑瓜皮停了下来。

感受着头顶冰凉的铲子,李九福冻红的大脸都瞬间被吓的白了几分,瞪着眼睛微微动了动嘴唇:“老张兄弟,你可千万注意着点,否则一不小心给我开了瓢,那我可真是死的比窦娥还冤……”

我收起铲子,走到近前正想着应该怎样把他从雪堆里弄出来,目光一斜就看到旁边七零八落的放着不少东西。那是李九福的旅行包,估计是在坠落的过程中拉链崩开了,里边东西甩的到处都是。其中大部分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物件,唯独一团毛茸茸的银灰色东西十分显眼。

那东西看起来十分眼熟,我皱皱眉毛好奇的走了过去,捡起来一看这才发现,这竟然是先前死在山谷之中那匹银灰色巨狼的皮毛!它的血肉已经被火蚰子给吞食干净了,去掉体内的骨头架子,剩余的一颗干瘪狼头以及全身皮毛不知道什么时候都被李九福悄悄的塞进了自己的旅行包里。

经过一番恶战外加火蚰子的进攻,银灰色皮毛上或多或少带着些破损,不过仍然掩盖不住那份威猛和美丽。阳光一照,毛发散发出银灰色光芒,摸起来也柔柔软软十分舒服。

摸着手里的银灰色狼皮,我转头看了看旁边的李九福:“我说狼群怎么一直追着咱们,不进攻也不退让,就那么阴魂不散的跟着。原来他们不是为了吃肉填饱肚子,而是为了这张狼皮!李九福,你他娘可真够贪财的,什么时候拿的狼皮我们竟然一点都不知道!亏我还一直把你当朋友!”

在山谷里经受了火蚰子的进攻,我们尚且知道把余年的尸体带回去入土为安,那匹灰色巨狼作为狼群中的一员猛将,身份地位自然也十分重要。直到现在,我才彻底明白了之前狼群为什么会做出那些奇怪的举动!

眼见被发现了,李九福笑的尴尬:“老张兄弟你误会了,当时在山谷里边,你们三个都伤心的不行,我就没好意思去打扰。反正狼皮都是现成的,不要白不要啊。再说了,我是捕蛇的,你是打猎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咱们都是猎人。既然是猎人,哪有见了好皮子不要的道理,更何况还是摆在眼前的成品。

我没想瞒着你,背着这么大一团东西,早晚都得被发现。咱李九爷是个讲究人,这东西算是哥几个拼了命一起弄到手的,等回去以后,我找个门路咱给他一出手,到时候赚了钱对半分,岂不是皆大欢喜!而且这皮子的品质不用我说你也明白,只要找对了门路,卖他个几十万跟玩一样!”

我狠狠白了他一眼,没有再说话,毕竟现在几个人都已经从山上‘下’来了,不可能将狼皮再还回去。而且李九福说的没错,我们都是猎人,既然是猎人,哪有见了好皮子不要的道理。当时如果不是老叔沉浸在失去余年的痛苦当中,估计也会顺手带上这张皮子,不要白不要。

将狼皮重新装回到旅行包里,我抬抬眼皮:“你说找对了门路这张皮子能卖几十万,有那么值钱?”

“那是自然,物以稀为贵,这种品质的皮子绝对是天上少有地下难寻。我在南京那边有路子,到时候咱一起过去,准保让你赚上一大笔再回来!”说着话,李九福转了转脖子:“老张兄弟,有什么话咱能先把我弄出来再说么。这么说话,不知道你舒不舒服,反正我是‘小偷的母亲得了病——贼他妈难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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