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小祥
我爸爸是G市黑道鼎鼎有名的老大,家里的生意做得很大,我又是独子。所以,从小我都不曾尝试过,得不到是个什么滋味。
从别人慌张躲闪的眼神中,我渐渐明白,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这当然有好处,自小就只有我欺负人,没有人敢欺负我。
我霸道,我张扬,我不可一世!
但同时,我很孤独。没有人了解我,甚至没有人试图想了解过我。就算我的新生父母也没有。他们唯一会为我做的,就是塞钱给我,从不问我需要的到底是什么。所以,从小我就了解钱的重要性。有钱,我就可以请朋友吃雪糕;有钱,就可以请伙伴打游戏;有钱,就会有人包围着我,那样我就不会再孤独。
长大以后,我才懂得有钱可以买来很多的东西,但是却买不来真情!那些狐朋狗友们平时和我吃吃喝喝,称兄道弟,但这无非是金钱和权势的盲从。而在我真正在乎的事情面前,钱,一点用处也没有。
记得小时候,爸爸经常喝得醉熏熏的回家;妈妈经常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门。
爸爸对我说:儿子,你记住,女人只是用来玩的,女人是用来陪衬自己地位的,女人是不能信任的。千万不要对女人动真情!如果,你动了情,那你就有了最致命的弱点。
当时,我根本不了解爸爸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我还是坚定地点了点头,并不是我想刻意想讨爸爸的喜欢,只是我觉得,爸爸是我幼年的偶像,爸爸是世界上最强的男人,所以爸爸说的一定是对的。
终于有一天,爸爸痛打了妈妈,并将她赶出了家门。自始至终,我都是旁边冷眼看着发生的一切。好象眼前被毒打的不是生我的妈妈,而是一个陌生的女人。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那个我曾经叫过妈妈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小蔓的时候,她才十三岁,而我已经十九岁了;她的功课全校第一,我的成绩连高中都考不上;她是学校的校花,而我是学校出名的坏蛋。
但是,我就是喜欢上了她。我喜欢她被风吹起的秀发;我喜欢她淡定的眼神;我喜欢她从不趋炎附势;我喜欢她认真投入的表情......她的一切我都喜欢,甚至包括,她对我的鄙视。因为那种视让我知道,总有人是对金钱和权势是不屑一顾的,总有人只忠于自己的感情而不是需要。
为了她,我连好不容易考上的高中都没去上。其实,我从来都不曾对她心存恶念,只是,想多看她几眼而已。但是每次看到她,她都和那个讨厌的跟屁虫在一起。看着小蔓盈盈的笑意和眼中的温柔,我嫉妒得发狂。我真看不出那个张狂的小子有什么好。我也可以帮她背书包,我也愿意每天等她放学陪她回家,我也愿意用我一切的用量保护她,给她一切她想要的。我一定要把她从那个讨厌的家伙手里抢过来!但是,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不是爱,是自私的占有欲。真正爱一个人,是要让她幸福的。可当时的我,真的不明白这个道理。
终于一天,我不想只在暗处默默的看着她,我要争取站在她的身边。可是,没想到她居然那么害怕我,厌恶我。还有那个小子,长这么大,还重来没人敢先对我动手!
最后,那小子如我所愿地被开除了,甚至搬远了家。
可她,也彻底不理我了!
受父亲的影响,幼稚的我自认为一个男人是不应该总跟在女人屁股后面的。于是,我就刻意远离她,以为绝对跑不出我的手心。我完全忘记到想要保护她的念头,只想疯狂地想得到她的爱意。
从来没有想过,我的炽烈的感情会带给她灾难。看到她惨白着脸躺在病床上的样子,我疯狂地想要把那帮家伙找出来宰了他们。就算把他们碎尸万段,也弥补不了她所遭受的折磨。
狠狠教训那群家伙之后,我,又能做什么吗?我不敢牵着她的手告诉她,我愿意永远保护着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守护着她,就象以前的......他,那样。头一次强烈地感觉自己犯了愚蠢的错误,这个错误不是爱上了一个人,而是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想起她,我的心就好痛,痛得睡不着觉。
听到她死讯的那天,我像发疯了一样,开着车想去证实这只是一个可怕的误会。但是,我没能去,因为我出了车祸,断了一条腿。在病床上,我足足躺了一年的时间。这不能动的一年里,我想了很多。最错的人,就是我,如果不是我执意要纠缠她,如果不是我逼走了他,如果我还能按照最初的想法,努力去保护她。那最后的结果可能就会完全不一样。
能够走路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坟前拜祭她。后来,这也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够平息一点因为内疚而带来的痛楚。小蔓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
没想到我居然还有机会可以帮到她。
这要多谢那个叫百福的女孩,是她把深陷在自责的泥沼中的我拯救了出来。每当想起小蔓可以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享受新的生活,我就兴奋不已。
没想到小蔓的母亲会那么痛恨我,不过没有关系,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小蔓还好好的活着。她恨我是应该的。
看到小蔓慢慢消失的,我开心极了。
我只想说一句:小蔓,来世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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